第34章第二十九章(2)
站定之后,不用人叫,我只眼角一瞟,几乎是与十四阿哥同时抬右手将火绳枪从左肩取下,右手持枪,枪身保持垂直,左手垂下,紧接着枪又换交到左手,火绳交到右手,一连串准备动作流水般一气呵成。
十四阿哥那支枪先发射过一次,火药会留下残渣,为免堵塞,我见他并不换新枪,就算准他得比我多一个清理引火孔的手续。
要是跟他比装枪的人换作策凌,一定会很有风度地等他先做完这步,但有便宜不占那叫猪头三,非我风格,当下我毫不犹豫直接对火绳轻吹气造成火头——火绳是两头都点燃,以便一头熄灭时可用另一头再引燃——再将火绳一头装在蛇杆夹子上。
因此时药锅盖是关闭的,需得迅速且准确地调整火绳长度,以确定火绳可以正好点入药锅。
保险起见,我左手拇指与食指握住枪身,左脚向前一步,双脚呈弓步,左弯右直,枪托抵住胸部,先举枪向前方瞄准对星一下,才右手将火绳从蛇杆上的夹子取下,迅速移交左手,用左手中指、无名指、及小指握住火绳两端。
装填火药之所以会很慢,就在于那两个晃晃荡荡的火绳头,由于装枪时身上挂有火药袋,这两个绳头容易造成烧伤,必须在装填程序中始终保持将火绳取下并持稳在左手指间,不仅如此,整个过程中许多步骤也要靠左手单手来握持并平衡住火枪,同时照顾到火绳,对精神集中力要求极高。
输赢事小,生命重大,我确认控好火绳,方打开药锅盖,一看暗跳:吴什给我的也是发过一弹的火枪,只引火孔事前清理过,但药锅中仍有剩余的灰渣,我就说老康怎么会让他儿子吃亏,怒。
时间紧迫,我一面吹掉灰渣,一面用右手拇指抹净内壁,避免到时有火星引燃引药,导致装填发生意外。
清完药锅,就该装引药,我取下引药罐,顺便拿了颗铅弹含在嘴里,将适量引药倒入药锅中,关上药锅盖,摇动药锅,同时用手指轻敲药锅,抖落药锅盖外的引药,并让药锅中的引药落入引火孔,接着将药锅盖外的引药粉吹掉。
做完这一步,十四阿哥已近赶上我的速度。
我深吸口气,一手转枪,枪口朝上,令火枪滑下至身体左侧,左手握住,右手取一个火药袋,拇指同时打开盖子,将火药从枪口倒入装填,放掉药袋,因口中含有铅弹,就节省了时间,不用摸弹药袋,右手利索从口中取出弹丸放入枪口,再取一小团布片塞入枪口。
现在需用右手虎口向下反手从枪管下方取出通条,到了这关键时刻,我不禁有点紧张,连抽三次才将它取出。
通条前端、即较大的一端在上,我依然右手虎口向下握住通条尾端在下,然后虎口向上将通条调转180度,把通条前端抵住大腿,右手顺势下滑,握在距通条前端不远处。
此时通条尾端在上,我右手虎口向上握住通条前端塞入枪口,将弹药舂实入枪膛,同样用右手虎口向下反手将通条从枪口抽出,通条尾端在上,右手虎口向下握住前端在下。
我又虎口向上将通条做一次调转180度,使通条尾端抵住腰部,右手顺势下滑,握在距通条尾端不远处,复变为通条前端在上,尾端在下。
前后两次反转完成,总算顺利将通条放回枪管下的空间。
既装了火药,按惯例谁装枪谁开枪,于是我左手将枪取起二次举高直立,枪交右手,仍保持垂直稳了一下通条。
右手将枪置于左肩,这时左手持火绳,需尽快将火枪只靠左手平衡,以便空出右手,把火绳交到右手,又如最开始所做装上火绳,调试、瞄准、预备——
前方坡道正有十六七只成群角鹿跑过,我找准最大头鹿,扣下扳机、射击!
一扣扳机,我就知道不妙。
我低估了枪械的重量及枪机作用方式的差异导致直觉感受到的后座力的不同,而射击时,因击发导致的爆音加上后座力,引起我一瞬间不自觉闭眼的反射动作,严重影响瞄准点的稳定性,尽管我瞄准的是鹿的胸部偏下,已经留出后震余地,但估计这颗弹丸亦会过高从其头上飞过。
射不中也还算了,还好我老老实实把火枪枪托顶在胸前,如果顶住肩窝或手臂的话,不被后座力弄得脱臼也得被打翻在地上,当场出丑,饶是如此,胸口仍大痛了一记,当着人,又不好揉,搞得我只觉头发快要竖起来。
然而只听一声哀鸣,群鹿奔散,留下最大那头公鹿委顿在地,四周人群静了一静,随即欢声雷动。
听枪音,十四阿哥实际发枪比我要早一点,怎么只倒下一头鹿?
我放枪侧首望了十四阿哥一眼,他亦同时望向我:我明白了,他和我瞄准的是同一头鹿。
到底谁中谁不中,等侍卫把鹿抬来就一目了然。
吴什带侍卫下去抬鹿过来,平放空地上,这头鹿比十四阿哥一开始打中的那只还要大些,看顶角倒像是马鹿角,而中弹处正在鹿颈。
此时众人已围拢上来,其中不乏善用火器的行家,一看伤口便知是十四阿哥手笔——因中弹位置、伤口形状和上一只鹿几乎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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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该鹿前后肢、下腹、胸部、背部均无发现第二处伤痕,很明显,我流弹了。
据我仅有知识判断,火绳枪弹丸的行进速度相对现代枪械较为缓慢,因此几乎所有能量都会传送到目标物上,造成震波效应,而其发射出去的弹丸又是手工锻造的铅弹丸,在射进目标体内时,很容易就会爆裂,并造成重创。
就为这道理,虽然火枪不易瞄准,但如果射中的是人,哪怕手、脚被击中,只怕也会因震波效应而死呢。
总而言之,火绳枪击中目标时的效果,除非经久见惯,否则就只能用令人作呕来形容。
我瞧了几眼就别过脸去,望了望远方蓝天下苍郁山林。
策凌头一个验完伤,笑道:“十四阿哥胜了!”
十八阿哥在康熙身边蹦了蹦脚,似要说话,我低头看看他,咧嘴嘻嘻一笑,径把枪垂直抛给策凌,收笑打手给十四阿哥行了个礼:“十四阿哥胜了!奴才输了!”
正拔刀欲割鹿角的吴什忽然轻“咦”了一声,康熙道:“什么?”
吴什道:“回万岁爷,鹿颈伤口里有两颗铅弹。”
两弹齐中一处实属罕见,一时众皆哗然,就连外围的二品侍卫们也伸头勾脑往里探视。
吴什小心以刀剖开伤口,挖出弹片,摊在地上,虽未挖全,已可看出其量实不止一颗铅弹,众人向我投来的目光顿时复杂起来。
我发的枪自己有数,就算没有射偏,亦断无可能如此准法,何况以策凌之精明老道,怎会吴什能看出他就看不出?因忍不住抬头自下而上瞅了十四阿哥一眼。
策凌正走到十四阿哥身侧,十四阿哥一甩手,将他那支火枪垂直抛给策凌,他的姿势看得我一愣,却又抓不住头绪。
十八阿哥早高兴地跳起来道:“皇阿玛,小年子也射中了,没输!”
十阿哥闻言冷哼一声,正要开口,八阿哥先笑道:“老十八跟策凌学得很不赖啊,教出的徒弟真有一手,可惜两弹齐中,难分先后,不然老十四落不落败也难说!”
十八阿哥到底精乖,见八阿哥如此说,只双手拉了康熙单掌,依在康熙身边眨巴眨巴眼睛慢慢想话,并不马上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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