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爱蜜亚离开二级区不久,一群穿着黑色皮衣的家伙来到了这里,他们的目光就和他们身上的钢铁枪管一样闪着寒芒。
第二级的居民们看到这伙人都自觉地回避了,像看见瘟神一般,没有人想要上前和他们打个招呼,这些人说难听些就是狗腿子,可这狗主人却代表着弗朗兹共和国四大……现在应该是三大家族的利益,他们穿行在弗朗兹的每一寸国土上,在极端情况下哪怕没有得到当地领主的允诺,对任何人也都完全可以先斩后奏。
在一百四十九年,弗朗兹建国之初,他们这帮人被叫做秘密警察,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实力越来越强大,弗朗兹议会赋予他们的权力越来越大,直到现在,他们俨然已是一支不折不扣的独立军队,没有番号、不在编制内的军队。议会称他们为护国别动军,直接听命于泛大陆炼金术师联合学会,可这支说是“军队”,并且是炼金术师比例非常之高的典型“老爷军”,却向来只是对内而不是对外。
为首的男人淡金色短发,碧蓝色瞳仁,五官像石雕一样硬朗,可半张脸上却裹着黑布。他站在太阳下,摘下宽檐帽,看着那垃圾桶里被撕碎的《泛大陆新闻报》,略有所思。
他的自觉告诉他,那孩子就在离他不远处,可为什么总是找不到呢?
“队长,要发通缉吗?”一位下属问道。
金发的队长,巴蒂雷·谢瓦利埃摇了摇头。
虽然刚刚拿到了威廉姆斯的首肯,说是愿意调用自己的军队,全力配合护国别动军的缉捕行动,可介于威廉姆斯和玛埃尔·婓洛嘉之前的来往密切,关系暧昧,他觉得这位公爵并不可靠。
当然,不是说这位公爵会背叛议会,他没这个胆子,只是他们的人手确实不多,虽然有足足三十一位精锐炼金术师和三个“狗鼻子”,但这完全无法有力地监督威廉姆斯,倘若他有意搅局,把纽加纳市这一大桶水搅得浑浊,暗中命令关口士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恐怕他们无能为力了。
“通缉令会打草惊蛇,阿方索,这里不是西大陆,我们要换一种行事方式。”
巴蒂雷·谢瓦利埃戴上帽子,“直接去接触一二级区关口士兵,给几个钱他们不会不说。”
“关口呢?”
“三级区关口我们自己来把守,两个狗鼻子和二十个队员去,摸清可能存在的出城暗道。”
一伙黑衣人在简单地沟通过后,分头散开了。
说来也奇怪,那位婓洛嘉大公,岁数也不小了,居然只生了一个女儿。和爱蜜亚同岁数的其他三大家族的孩子都有起码七八个兄弟姐妹了,难道这位大公是性无能?他从不担心自己唯一的继承人出现意外,以招致嫡系家族因绝嗣而旁落么?
实际上爱蜜亚本身也疑惑过这个问题。
但现在她把手里的十三个弗隆和三又二分之一个苏尔点来点去。
她更关心钱的问题,她感觉再让自己这么大手大脚地挥霍下去,很快就要彻底变成穷光蛋了,一想到这,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五个弗隆。
她感觉自己的心在隐隐作痛。
真奇妙的感觉,以前还从来没有过。
原来花钱也不是那么快乐的事情。
这就是穷人的感觉么?
随后她想到了自己原来那身衣服,现在估计已经被顺着排水渠不知飘到哪里去了。
当时她还没有意识到任何经济的压力,衣服穿烂了就顺手扔了,如今想来,凭那衣服漂亮昂贵的布料,如果拿去卖了肯定也能换不少钱吧?
爱蜜亚垂头丧气,早知道出门前就多带点值钱的东西了。
她不想去打工,可又不能没有收入,卖东西是来钱最快的途径了。
爱蜜亚站在马路边,看看别人,又看看自己,一双眼睛简直要把能看到的东西都折算成数字明确的金钱。
然后她发现,貌似现在自己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一张脸了……
这张脸在从前意味着婓洛嘉家族,婓洛嘉大公的独生女,本就是一张很大很大的信用卡,现在婓洛嘉垮了,随之垮台的是家族的威信和她依附家族而产生的地位,那么这张脸的价值……就只剩下更加直接的观赏价值……或者更加赤裸裸地说是使用价值了……
爱蜜亚连忙甩了甩头,十六年贵族生活养成的一颗纤细敏感的廉耻心仿佛出现了裂痕。
牺牲色相去套钱,不如直接杀了她。
那我的身上真的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东西了吗?
爱蜜亚沉思了一阵,很快就注意到了自己胸口的血红色小石子。
排除掉出卖色相这个选项外,自己的身上貌似就这个玩意可能卖出最多的钱了。
但是这玩意能卖吗?
爱蜜亚犹豫了。
这是父亲在她小时候生日宴会上送给她的,虽然目前只是一颗意义不明的石头。
但她总感觉是这颗石头庇佑了她,说不定今后的一线希望就藏在里面。
要是我懂炼金术就好了。
她又叹了一口气,哪怕是略懂炼金术的人,也可以选择去讨一个炼金术学徒的身份,跟着师傅干活能舒舒服服地在任何一个大城市的二级区享受该有的社会福利,领一份相对于流水线工人来说相当不错的薪水,甚至还可能得到师傅的肯定,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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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金术就是权力,这是整个泛大陆亘古以来不变的真理。
她学过的历史告诉她,炼金术就是引领泛大陆人民不断前进的第一驱动力,无论在奴隶的王朝、教会的时代、还是如今这个时代,身怀炼金术的人永远都天然地跻身于这个社会的较上层,永远都天然地具备支配他人的统治权力。
尽管她的父亲对教科书上的这些东西貌似有些不同的看法。
爱蜜亚想了想,自己绝对不能在这座城市中久呆,当初选择暂住于教堂就是为了等待父亲的消息,现在眼看弗朗兹当局是无意公布婓洛嘉各位主要成员的下落,那么她就失去了继续呆在这里的理由。
所以她应该尽快离开这座城市,越快越好!
那么,离开纽加纳,远渡西大洋回到西大陆,这之间的路途是如此之漫长,衣、食、住行,并且还要考虑受伤感冒、收买打点之类的意外支出,她这区区十三个弗隆三又二分之一个苏尔,简直是杯水车薪。
此外,在快速离开纽加纳市这个前提下,去打零工挣钱也变得不现实,况且,去工厂、裁缝店之类的地方做工,哪怕她对工薪和钱再没有概念,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那绝对是特别慢的一个来钱过程。
既然如此……
爱蜜亚拿起那枚血红色的小石子。
这玩意是不得不卖了。
既然明确了它和炼金术有关,不是什么普通的小玩意,那多多少少肯定值点钱。
在打定了这个无奈之举后,爱蜜亚开始思考如何卖出这个东西。
卖给普通老百姓肯定是不行的,他们没几个子,也不愿意花钱在莫名其妙的地方。
那卖给那些有点闲钱的“荣誉人”或者贵族老爷,忽悠他们高价买下这枚小东西呢?
那也不行,自己都没搞清这东西要怎么用,一来这些多少读过书的人都不是傻子,二来在这些人里面说不定还有混的不错的,有幸接触过不少高层,见过她的父亲或是她自己,那当场给人逮住拿去邀功可就太蠢了。
既然如此,那这枚小东西只能卖给识货的人了,让这些识货的人自己报价格,自己只要装作很懂行就行了。
说的再具体点,现在她想把这枚东西卖给一个真正的炼金术师,炼金术学徒都不行,他们肯定没有真正的炼金术师那么见多识广,认识她自己都不认识的东西。
爱蜜亚默默点点头。
一个真正的炼金术师,最好又不是那些身处贵族圈的注册炼金术师。
那么答案只有一个了,去黑市。
她听过这么一群不太见得了光的炼金术师,他们不能像注册炼金术师那样从官方渠道轻而易举地购买他们日常实验与研究需要的海量炼金素材,又不能把自己生产出的炼金造物与知识光明正大地卖去换钱。
于是这群人便依附黑市而生。
每个大城市的贫民窟——最混乱、最没人想管,又因为鱼目混杂,利益的手盘根错节,想管也难管的地方,往往就是这些交易进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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