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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21章 直至,天荒地老
    从出生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我的人生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我背负着家族几代人的使命。

    我叫莫修远。

    从记忆开始,我就在逃亡。

    和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姑姑,还有我的弟弟一起,一直在逃亡。

    没多久。

    爷爷奶奶去世了。

    没多久。

    爸爸妈妈也去世了。

    后来。

    在我姑姑的帮助下,我被送去了莫家,成为了他们的孩子。

    我姑姑嫁入了翟家,将莫温情改成了温情。

    我弟弟留在了帝都,送进了孤儿院,被人收养抛弃收养抛弃。

    我们看似在各自的轨迹上生活下去,其实都只有一个目的,推翻现在的秦家,拿回我们莫家的江山。

    莫家江山不由我看来继承,由我来攻打,我弟弟来继承。

    因此。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个叫做“训练场”的地方生活,脑海里面都只有杀戮和血腥。

    陪在我身边的,一个叫做叶恒,是莫家忠臣后裔的儿子。一个叫翟安,我姑姑莫温情的儿子,我表弟。

    在很多人都还在玩着玩具手枪的时候,我们就学会了真枪实弹!

    我的性格也一度因为这些残忍而变得冷漠了起来,听说,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不会笑。

    认识陆漫漫,是在陆漫漫还年幼且走失的时候。

    我送她回家,她说她以后会嫁给我。

    结果,嫁给了文赟。

    我就这么看着她幸福满满的走进了文赟的怀抱,就看着她在自己眼皮子地下长大,出落得亭亭玉立甚至倾国倾城,然后离我越来越远。

    真的很遗憾,这个女人不会等我。

    不会在我需要等待的时候等我,而我也没有那个能耐和勇气让她留在我的身边。

    我的世界太血腥,不适合她出现。

    其实,我总是在想,如果我稍微往前一点点,如果她稍微可以对我主动那么一点点,我是不是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绝不放手!

    好在我是一个冷漠的人,我可以冷冷的看着她面对着文赟时笑颜如花,在偶尔和我碰面时的一脸嫌弃。

    在她看来,我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渣的男人,乱搞男女关系,乱花钱,无所事事,纨绔子弟。

    她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些所谓的标签在我身上我一样都没做过,甚至于,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女人,除了她。

    是的,我碰了她。

    在她并不自知的时候。

    那是她三十岁的时候,嫁给文赟的七个年头。

    那晚上,我和叶恒在魅色喝酒,当时,我已经走向了政坛之路,在自己的努力下,在叶半仙给我铺的道路下走得顺风顺水,文赟一直高高在上对我从不曾有过任何顾忌,几乎是不屑于我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我这么多年把自己形象弄得这么渣的原因之一,我需要在文家人甚至是秦家人,毫无防备的时候,达到我打下江山的目的。

    而我真的没有想到,如此乖乖女的陆漫漫,会在凌晨2点多独自一人来到夜场,独自一人坐在吧台边上喝酒。

    她不会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对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她不会知道,在她刚坐下的那一瞬间,就已经有男人盯上了她,在她喝下自己点的那杯烈酒时,就已经被下了药。

    我其实没想过去帮她,也没想过去打岔,我始终觉得这个女人离自己很远。

    我们不会有任何交集,就算总觉得她无时无刻的不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总觉得她时时刻刻的阴魂不散。

    结果那晚上,我还是出手了。

    在她喝下那杯酒之后准备离开之时,我过去了。

    当时叶恒也已经离开,被夜场一个女人带走了。

    叶恒来者不拒,只要心情到位。

    我过去扶住了晕倒的她,在她旁边男人准备出手的时候,我将她带走了。

    谁都知道魅色是谁的地盘,那个男人看了我一眼,而后悻悻离开了,没有人会自讨没趣。

    我带着她去了一个包房。

    本来只是为了让她在里面睡一会而已,没想过碰她。

    大概,我也太高估了我的自制力。

    我也太高估了这个女人在我生命中的影响力。

    当我抱着她柔软的身体放在柔软的沙发上的时候,我承认那一刻,我有些不受控制,我俯身,吻了下去。

    那是我第二次吻她。

    第一次,是在帝都大学的晚会上,当时陪着叶恒去参加大学那个无聊的晚会,就这么撞到了她,在一个关键环节,我吻了她,吻过之后,就走了。因为遇到了急事儿。

    我想如果我不走,陆漫漫知道亲她的人是我,估计会肠子悔青!

    没想到事隔经年,现在,我又吻到了她的唇瓣。

    在被别的男人亲吻过之后的唇瓣,吻得很隐忍。

    那个吻下去之后,接着,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做了下去。

    她由始至终都在昏睡,由始至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没敢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没敢太用力,尽管那是我的第一次,其实很多时候,控制得几乎让自己崩溃。

    完事之后,我帮她清洗了身体,清洗得很干净,我怕她发现我在她身上做过什么!

    算来,这叫强奸。

    陆漫漫要是知道了,会恨死我。

    毕竟,她现在是有夫之妇,毕竟她不爱我。

    而我其实很想告诉她,文赟并不是她想象的男人想象的丈夫,文赟有的女人比她想象更多,文赟用自己身体去换来的权利,她只是一无所知而已。

    我总觉得做这种事情,吹亏的反而不是陆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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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第一次。

    她是无数次。

    而她早晚会被文赟抛弃,早晚会因为文赟想要的权利被抛弃,陆漫漫只是文赟的一个跳板而已,文赟需要的只是陆家的财富!

    我一直在想,当陆漫漫被文赟抛弃之后,我甚至可以勉为其难的接手,我还可以告诉她,在她和文赟的婚姻中,不只是文赟一个人出轨,她也出轨过,也许这样会让她心里更平衡一些。

    当然,这所有一切都是我为自己的强奸找的一个理由。

    我知道,至少现在,此刻,陆漫漫是不会接受,我们之间发生过关系。

    所以在药性快要过了的时候,我选择走了。

    让叶恒送她回去。

    我没办法面对她,没办法对着她,用一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的表情。

    我其实觉得,我是有点恨陆漫漫。

    恨这个言而无信的女人!

    而这份恨意。

    在得知陆漫漫死亡那一刻,一瞬间崩塌了。

    我真的没有想到文赟会残忍到这个地步,我一直以为文赟至少不会真的杀了陆漫漫,毕竟陆漫漫这7年对他死心塌地,就连我都能够看出,陆漫漫对文赟的爱有多浓烈,当事人不可能感觉不到。

    可文赟终究还是杀了陆漫漫。

    用制造意外车祸的方式,让陆漫漫死的理所当然。

    我本着人道主义去参加了陆漫漫的葬礼,眼睁睁看着陆漫漫的骨灰下葬!

    叶恒也去了。

    当时,应该整个文城稍微有头有脸的家族都去了。

    陆漫漫的意外死亡真的惊起了很大的波澜,在外人看来,最无法接受这个打击的是文赟。

    在我看来,升官发财死老婆,文赟才是赢家。

    陆漫漫的父母哭得极尽崩溃。

    我不知道当陆漫漫知道自己死后对自己亲人带来的打击时,会不会后悔自己当初义无反顾的选择了文赟?!

    我真的很想知道,陆漫漫在死的那一刻,后悔没有。

    可惜。

    人死不能复生,我是永远都不会再知道,陆漫漫的真实想法了!

    下葬之后,所有人陆陆续续的离开。

    叶恒和我坐在一辆轿车里,他有些心惊的说着,“真没想到,陆漫漫就这么死了。”

    我很沉默。

    沉默了很久。

    其实叶恒知道,我喜欢陆漫漫。

    尽管我从未说过,但表现得,他们说很明显。

    “你难过不?”叶恒问我。

    废话。

    我又不是真的没心。

    我很冷漠的看着窗外,什么都不想说。

    叶恒幽幽的感叹着,“听说陆漫漫死的时候,怀孕了。手上紧紧的怀揣着那份怀孕检查单。”

    所以,她还怀了文赟的孩子。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还真的很庆幸,至少陆漫漫没有怀上文赟的种,至少没有给文赟生孩子!

    我不知道当时什么感受。

    就是这么面不改色的看着窗外。

    反正,在我的人生中,经历的死亡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大概也习以为常。

    “陆漫漫和文赟结婚7年,听说一直在努力造计划。陆漫漫因为没能顺利怀孕还遭到了文家人各方的嫌弃,现在突然怀孕了,反而没能享到这个福分,能说她不是真的很倒霉吗?”叶恒感叹着。“虽然和陆漫漫没什么交集,却突然觉得这个女人有些可怜。”

    “叶恒,你下车。”我突然开口。

    叶恒一怔,以为自己得罪了我,连忙说着,“阿修,你别这样,我知道你喜欢陆漫漫,我也不过只是感叹一句,不说了行吗?你说这荒山荒林的,又是在死人区,你放我下去,我长得这么玉树临风万一被鬼看上了怎么办?我不想这么早死……”

    “下去。”我声音严厉了些。

    叶恒看我没有开玩笑,让司机停了车。

    一脸可怜巴巴的从车上下去了。

    我一个人坐在小车后座上。

    我不是嫌叶恒吵,而是……

    控制不住心里的情绪。

    我不记得我多久没有哭过了,我不记得眼泪从眼眶里面落下来,是什么滋味。

    我只是模糊的看到车窗外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

    我想。

    我的孩子,应该是死在了我最爱女人的肚子里。

    后来。

    陆漫漫死了不久。

    陆家宣布破产。

    文赟做得很绝,将陆家的财产全部拿在了自己手上,陆子山和何秀雯一贫如洗。

    陆漫漫的父亲陆子山打击过度,脑淤血差点一命呜呼,好在抢救及时,却下身瘫痪,终身坐在了轮椅上。

    陆漫漫的母亲何秀雯一直陪伴在丈夫身边,也是整日以泪洗面。

    他们搬出了奢华的别墅,住进了一套公寓里面。

    他们可能不会知道,那套公寓之所以在黄金地段还能如此便宜,那是因为我给他们买了下来,后来以这栋公寓的主人去死也没有子女继承而送给了他们,让他们有了落脚之地,他们也不会知道,在他们没有钱变卖何秀雯的首饰的时候,是我以高出市场十倍的嫁给给买了下来,至少让他们在下辈子,能够过上简单而朴素的生活。

    我这么做不是为了陆漫漫,因为我始终相信,我是恨她的。

    我这么做,只是因为,他们是我孩子的外公外婆。

    我仅仅本着人道主义而已!

    陆漫漫死后一年。

    文赟和南之薰结婚了。

    为了利益,文赟想要利用南家的国防力量帮他实现更大的欲望。

    可惜,秦家人也不是吃素的。

    大概从文家人选择和南家联姻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对文家人产生了警惕,所有对文家人的纵容只是为了让文家人自己挖一个坑自己跳进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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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家人的剧场在陆漫漫死后的第五年,以失败结束。

    我当时也已经深入了秦家内部,在取得秦家人信任的时候,帮着秦家人以文家人“叛国”的罪名,将文家人绳之以法。文家人太急功近利了,真的以为利用南家的一个支部就可以达到他们叛国的目的?!而我隐藏了这么多年,迟迟都不敢动手,就是因为,我知道我要做的不是把自己的羽翼弄得太丰满,而是先让自己得到绝对的信任!

    文家人走反了道路。

    文家落败之后,我去监狱看了文赟。

    其实,叛国本应该满门抄斩。

    我让秦家人留下了文赟,只是终身监禁。

    秦正箫也是一个自傲的人,觉得留下文家一个命脉,在自己的掌控之下,也会让他很有报复的成就感。

    其实当然我的目的,只是为了让文赟看到,我是怎么在他看不起的情况下,踩着他们文家人的尸体,拿回我莫家江山。

    我对他的报复,已经超出了政治之上,我一直觉得我和他之间,是男人的博弈!

    文赟看到我的时候,对我充满敌意。

    到此刻估计都想象不到,我会成为那个,他们文家叛国失败的罪魁祸首。

    这种耻辱,他应该比死了更难受。

    我其实不是为了去屈辱他,我不想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陆漫漫死后我恍惚才知道,文赟的聪明和睿智,有一半以上来自于,陆漫漫。

    可惜,文赟愚蠢到,放弃了这么好一个女人。

    我淡淡的坐在我对面的文赟,淡淡的问他,“这么多年还记得陆漫漫吗?”

    文赟狠狠的看着我。

    想象不到,我或许这个时候还会提到陆漫漫的名字。

    “我还记得。”我说。

    我真的还记得。

    记得她满脸深情的模样。

    尽管不是对我。

    “你想过没有,你抛弃陆漫漫换来现在的结局?”我问他,“夜深人静的时候,会不会被自己的残忍所惊醒。”

    “你到底想说什么!”文赟眼眶薰红。

    没想到,提起陆漫漫,他也会这么激动。

    我笑了笑,“就是告诉你一声,陆漫漫死的时候,怀的孩子是我的。”

    文赟脸色一下就变了。

    变得很彻底。

    男人就是这样的,不管多不爱那个女人,不管多不在乎这个女人甚至可以亲手害死她,但绝对不能容忍,这个女人给他带了绿帽子。

    “不要真的以为陆漫漫对你全心全意,不要太自傲!到头来,谁知道是谁利用了谁!”我丢下一句话,离开了。

    我不知道这样做对陆漫漫而言,会不会让她死得瞑目一点。

    至少,在感情上,帮她稍微报复一下吧!

    陆漫漫死后的第八年。

    我四十三岁。

    莫家的江山打了下来。

    我弟弟莫远离继承了统帅之位。

    陆漫漫死后第十年。

    我四十五岁。

    莫远离拿到了所有的兵权政权,统治着整个北夏国,民富安康。

    那一年,我离开了北夏国。

    我原本以为,我会辅助我弟弟,一直帮他巩固着莫家的江山。

    可当我再一次无意识的开车出现在陆漫漫的坟前看着陆漫漫笑颜如花的黑白照片的时候,我选择了离开。

    离开了北夏国,去了一个陌生的国度。

    我没有结婚。

    但是我收养了一个女儿。

    我总是在想,如果陆漫漫肚子里面怀的是一个女儿。

    如果那个女儿还活着。

    我也许会用尽手段,将她和女儿一起紧紧的桎梏在自己身边,永不放手。

    陆漫漫死后的第三十五年。

    我七十岁。

    胃癌晚期。

    临死前,我回到了北夏国,回到了文城。

    我再次去看了陆漫漫。

    看到她的黑白头像,看到她已经被风吹华得有些模糊的照片。

    我突然很想问她,如果当年,当年在帝都大学,在我们彼此亲吻的时候,我如果不走,我如果掀开面具告诉你,我是莫修远,你会不会愿意牵着我的手,一起……直到终老。

    陆漫漫死后的第三十六年。

    我七十一岁。

    我的养女,将我埋葬在了,陆漫漫的坟墓旁边。

    墓碑上刻着:愿永世陪伴在你身边,直至,天荒地老。——陆漫漫其修远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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