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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章 塔杰尔堡
    传教士紧张不安的坐着,以他有限的阅历,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好好的祭祀活动,迷途的小羔羊会想不开自爆。

    “难不成无所不能的主,不喜欢吃羊肉?”他暗自寻思着。

    眼下,更让他不安的是面前坐着的青衣女子,她身上散发的热量,令他无法呼吸,甚至昨晚憋的尿意,全部都荡然无存。

    “不要怕,年轻帅气的传教士先生,说说您跟那位消失的女孩是什么关系?”张凡随和问道。

    传教士惊恐的抬起头:“我孑然一身来到黑马镇,只为传播主的光辉,那女孩跟千万无助的孩子一般,是我从路上捡的。”

    “八九岁的漂亮女孩也能捡,你实话实说,坦白从宽,撒谎牢底坐穿。”张凡眉头一紧,语气寒冽,如坠冰窟。

    “是的,是的,在我从塔杰尔堡经过,那里正在打仗,有许多失去父母的孤儿在路边乞讨,我看着可怜就挑了一车小可爱运到黑马镇,想让她们在此安家,恢复正常的生活。”传教士激动解释道。

    “有这事?”张凡转头问老约翰。

    塔杰尔堡是金山城以东的中立国家,那国家不大,但在地球书籍中出了一位传奇皇帝---亚瑟王。

    许多联盟研究学者认为,即使真的存在亚瑟王,也绝对不会是一个人,二个不同的世界,地球书籍中的传奇人物变成庸碌之辈也比比皆是。

    而在塔杰尔堡叫亚瑟的年轻小伙有十几人之多!

    “对,塔杰尔堡去年被盲族攻下作为主城,听说那里风景不错,战乱纷纷的国家捡几个孤儿也不奇怪,当年老头子我还在路上捡到过老婆..............”

    老约翰的脸皮比黑马镇的围墙还厚,很多令人不堪的事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你只收容漂亮的小孩,难道有什么企图?”旱魃脑回路奇异,总能注意常人无法注意的细节。

    传教士惊愕中带着几分佩服,老实交代:“是,我也有私心,单身久了,确实动过将未来媳妇养大的念头。”

    这种神经质对话,让张凡无言以为,摆了摆手:“那女孩叫什么名字?”

    传教士坦然道:“她说自己叫摩根,其实这名字很常见,在我们朝圣教徒里许多起这个名字,有“先知者”的寓意。”

    张凡却微微呆愣。

    塔杰尔堡、亚瑟王、魔法、女巫............

    摩根勒菲?

    张凡喜欢看美剧,当然看过《梅林传》,里面就有一个摩根,是个超级大美女,而且风流成性,是亚瑟王宿命中的大敌。

    有些版本小说里说摩根是梅林的徒弟,也有的说摩根是为了报复亚瑟他爹尤瑟王杀害自己父母,主动投身异教,获取的魔法。

    总之,这大美妞很浪,很强大。

    “盲族攻陷了塔杰尔堡,于是顺理成章,摩根和盲族达成合作关系,但是问题又来了,她孤身潜入联盟境内得到那些小孩的原力结晶,作甚?”

    张凡思虑一番,想到了一件事,问:“她来到黑马镇有没有跟什么人联系过?”

    传教士想了想:“没有吧,她很孤僻,一般也不怎么说话,也没什么朋友。”

    “等等!”

    老约翰猛地插嘴道:“那金发黑眸的小妞我看着眼熟,我在夜色酒馆见过,她和那个酒保聊天,那个满脸胡须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卡尼尔,非常强壮的爷们,喜欢他的骚老娘们也不少,哈哈!”

    张凡微笑看着旱魃道:“看来得请你喝酒了。”

    ..................

    夜色酒馆,是黑马镇唯一能消遣放松的地方。

    当然了,人们并非是夜晚才会去酒馆。

    启蒙星多数地方夜晚只有数个时辰,对喜欢喝酒的人来说,夜晚喝酒时间太短了。

    老约翰作为享受安逸的镇长,是夜色酒馆的常客,也是为数不多敢欠账不还的老流氓。

    他主动带着张凡和旱魃去酒馆,小心思也非常明显。

    大白天,酒馆人也不少,多是路过的商人和雇佣兵。

    所谓雇佣兵其实不过是一些有武技的人,不愿意归顺哪方势力,聚集一起,选择性的给各路商队充当保镖。

    但他们保镖的身份极为不稳定,随时会因为贪婪的欲望,在人迹罕见处变成拦路抢劫的盗贼团伙。

    复杂的路人,自然会带给酒馆热闹,来这里的人不光是会了喝酒,也为交易不能见光的商品、交谈劫富济贫的买卖,以及和曼妙多姿的舞娘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

    张凡进入酒馆,立即关闭了真实之眼。

    再如何厉害的感知能力,也会受到舞娘丰满挺拔的山峰的影响。

    有位喝醉的雇佣兵,举着空空的大麦酒杯,挡在旱魃面前,看起来,想要上演泼皮调戏良家妇女的俗套戏码。

    “美女你蒙着面,也是酒馆的舞娘,衣服穿的有点多,你不怎么专业,需不需要哥哥教你怎么跳舞啊?”

    醉汉扭着粗腰,甩着硕大的屁股,将旁边的客人撞飞出去。

    “哪里来的醉鬼,看见徽章没?我是黑马镇的镇长,你跟我看仔细点!”老约翰知道张凡他俩是黑铁城的大人物,平常龟缩的他,此时此刻,无比勇敢的探出头来。

    醉汉眯着眼睛盯着老约翰胸前徽章,捧腹大笑:“拿着鸡毛当主宰,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我当雇佣兵之前可是赵阀的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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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王是个含糊其辞的称谓。

    百夫长也可以叫兵王,战兵九级也可以叫兵王。

    二位不入流的士兵打架,获胜者也可以叫兵王。

    不过他的话还是起到一些威慑作用,不是因为他口中吹嘘的兵王,令刚刚被撞飞的客人注意“雇佣兵”一词。

    客人环视酒馆一圈,忍气吞声地乖乖坐下。

    他不瞎,很快瞧见在不远处有七八个壮汉,同醉汉拥有一样的纹身。

    “扯什么犊子,兵王,我呸,吹牛都不给我上税,我还是镇是的大王呢!”

    老约翰暴脾气汹涌澎湃。

    遗憾的是除了他自己,谁都不怕他。

    醉汉亮出他如马蹄的拳头,直接轰在老约翰右脸。

    那啪啪打脸的声音,让中央的舞娘都止住了放浪扭腰。

    张凡不奇怪老约翰强势,毕竟这货几十年前就是千夫长,奇怪的是,他实力怎么这么弱。

    醉汉不依不饶,将老约翰像提溜小鸡仔似的,双手将他悬在半空,左右摇晃,放声大笑。

    旱魃像没事人一样,径直走到酒吧台,点了杯鸡尾酒,边喝边看戏。

    “够了,他好歹风族的镇长,地方官员,不得无礼。”张凡上前一步喝道。

    醉汉看见年轻人穿的军衣,稍稍楞了楞。

    风族百夫长,惹了他,比打镇长脸要麻烦许多。

    “是你这老家伙养的看门狗么?我们是钱阀有名的大力雇佣兵,才不会怕你小小风族护卫军!”醉汉吼道。

    说到钱阀,酒馆所有人都面露惧意,任哪方势力跟钱阀扯到关系,就是个惹不起的存在。

    当年风族还不是因为坐上了钱金山的大船,才能在黑铁山站稳脚跟的。

    “啊!”

    醉汉没嚣张过一秒钟,顿时捂着下身,哀嚎起来。

    他的裆部被一只鞋給洞穿了!

    老约翰没事人一样,站在他面前,整了整自己衣领,将那只带血淋淋鲜血的鞋子忽地一下拔出来,若无其事的穿在自己脚上。

    随即甩开膀子,又一拳朝醉汉脸上狠狠砸去。

    谁也没想到,平日看来颓废的老约翰,有这般强悍的一面。

    其余大力雇佣兵见伙伴吃亏,纷纷加入战斗,有的甚至抽出了佩剑。

    张凡无奈叹息,心道:“俗话说的好:没在酒吧干过架的男人,是有遗憾的人生。”

    “那么,今天就别留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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