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龙傲天的神色,周欢大概也能猜出他的想法,故而应道:“龙兄,承让了。有机会到史莱克,咱们可再切磋一场。”
龙傲天闻言,只是认真地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便走下了赛台。
此时,郑战也是眼神深邃地看了一眼周欢,才宣布道:“既然雪魔宗主动认输,那么,第一组小组循环赛,第一场,史莱克胜!”
看着周欢走下赛台的背影,郑战也是心有感触,史莱克到底是斗罗大陆第一学院啊,他们培养出来学生,竟然能以魂王修为击败魂圣,这就是史莱克的怪物培养吗?
郑战身为九级魂导师,自然是日月皇室的供奉,同时他本人也是亲近徐天然一派的,当然知道这位日月太子的雄心壮志。
但现在,他也不得不产生了一丝疑问,有史莱克的存在,统一斗罗大陆真的能在几十年内做到吗?
不过,此刻的郑战也就是突然有点感慨罢了,可没时间思考太多,因为接下来他又得继续安排第二场小组赛。
虽然小组循环赛不像前面三轮淘汰赛那般,一天打个二十几场,时间排得那么满,但是裁判该做的工作也不会少太多。
小组循环赛一共持续十四天,每天也就是打八场,基本上分配到每个队伍,大概就是两天打一场。
所以,对于参赛队伍来说,进入循环赛后,反而拥有更多的空余时间了。
当然,前提是你没有在比赛中受到太重的伤。
此时,就像是去赛台上溜达了一圈的周欢,回到史莱克候战区后,周凤雏当即迎了上来:“队长,你牛炸天了!魂王击败魂圣啊!简直跟做梦似的。”
一旁的曹卧龙立刻一巴掌拍在周凤雏的后脑勺上,道:“什么叫做梦似的,这才是我们队长真正的实力。你以为,队长说,千秋万代,一统江湖,是开玩笑的吗?”
周欢听后,当即嘴角就是一抽。
特娘的,我啥时候说过此等荒谬之语?!
伱虽然号称卧龙,但也不能凭空污我清白啊!
小心我告你毁谤啊!
这时候,还是女朋友比较靠谱,只见张乐萱说道:“好了,都别胡说八道了。团体赛都放弃了,看来本体宗也是不想第一场就和我们死拼到底。”
闻言,周欢点了点头,道:“嗯,毕竟现在就两败俱伤,对大家都没好处。不过,接下来本体宗还是要面对唐门,是胜是败,就看他们自己了。”
张乐萱亦是微微颔首,而后问道:“接下来上午还有三场比赛,留下来看吗?”
周欢道:“不看了,反正还没轮到唐门和圣灵宗。”
随即,周欢又看向巫风等人,继续道:“你们就随意吧,喜欢看比赛的就继续看,不喜欢的也可以去逛逛明都,时间你们安排。”
说罢,也不等其他人回答,周欢拉着张乐萱的手就离开了,只留下面面相觑、却又无处吐槽的史莱克众人。
……
离开东郊赛场后,周欢依旧牵着张乐萱的手,大热天的也没舍得放开。
毕竟身为冰属性魂师,妥妥的就是一个行走的冰箱,还是充满了备用电源的那种,实在是居家旅行、出门必备的最佳实用男友。
所以张乐萱也就随他了。
从东郊赛场到明都城内,路程还是有三四公里的,期间来来往往的人也挺多的,甚至因为沿途的风景不错,再加上魂师大赛的举办,这一路其实还有不少的小摊贩在卖东西。
卖小物件饰品的、卖小吃的、甚至还有卖水的……
可以说,凡是有商机的地方,就有人啊。
周欢竟然看到了有卖冰糖葫芦的,当即二话不说,拉着张乐萱一下子就买了四串,其中两串是山楂的,两串是小苹果的。
在前世,冰糖葫芦可是周欢小时候最喜爱的小吃了。
因为那时候住在老家的胡同里,经常就有卖糖葫芦的穿街走巷,吆喝着买卖;只是后来慢慢长大了,就很少见到这种小贩了。
尤其是出来工作后,那就更少见到卖糖葫芦的了。
要是去一些商店里买吧,周欢又总感觉没那种味道。
所以,在明都郊外,突然看到有卖糖葫芦的,周欢也就来了兴致,想看看能不能找回当年的感觉。
“来,乐萱姐,尝尝。”
周欢拿着一串山楂的冰糖葫芦递给张乐萱吃了一颗后,自己才吃下第二颗。
酸酸甜甜的,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手工艺风味,这味道……对了。
周欢当即就是眼神一亮,这算是来到异界的一种思乡念想了。
张乐萱显然也感受到了周欢的心情似有不同,于是问道:“怎么了?这冰糖葫芦这么好吃吗?”
闻言,周欢笑着点了点头,道:“嗯,有一种小时候的味道。”
张乐萱有些不解,疑惑道:“小时候?可桃源村那个地方,有卖冰糖葫芦的吗?”
桃源村那山旮沓的地方当然是不可能有人去卖冰糖葫芦的。
故而,周欢开玩笑地答道:“是上辈子的小时候。”
张乐萱听后,无语地白了周欢一眼:“又在说胡话。”
她这男朋友什么都好,就是有时候喜欢乱说一通。
不过,想了想后,张乐萱忽而莞尔一笑,问道:“那你上辈子有没有女朋友或者妻子?”
周欢:“……”
所以,女朋友这种生物的脑回路都是这么神奇的吗?
你到底是怎么就想到了问这个的?
我前世单身了将近三十年,我会告诉你?
手艺人的尊严是不容侵犯的!
故而,周欢应道:“上辈子的事哪里记得那么多啊,能记得小时候的味道就很不错了。不过,我可以保证的是,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直到永远,我都只有乐萱姐你一个女朋友。”
嗯,很好,周欢觉得可以给自己点个赞,毕竟谈恋爱怎么能少得了每日一句甜言蜜语呢?
不料张乐萱却是不按常理出牌:“所以我只能一直都是女朋友?”
周欢:“……”乐萱姐,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就在周欢想到了这句话的漏洞,正准备回答时,旁边却突然传来了“噗嗤”一个笑声。
周欢和张乐萱不约而同地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身穿黄衣劲装、金色长发、面容绝美秀气的姑娘!
然而周欢看得瞳孔都是一缩。
尤其是他立刻松开了一点五色神格的封禁,得到的反馈更是让周欢心中一震,也有了更多的猜测。
当然,这些都仅仅是在周欢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罢了。
此时,金发姑娘因为自己的笑声,正被一对情侣盯着看,脸上多少是有些尴尬的,只得说道:“抱、抱歉,我刚刚只是无意中听到你们的对话,觉得有点好……呃,不是,觉得有点温馨,所以感动得笑的。”
周欢和张乐萱均是无语地看着眼前的这位金发俏姑娘,眼神里摆明了的意思是:“你刚刚想说的是好笑吧?还温馨?你这感动的笑声有点歪啊。”
金发姑娘被两人看得脸颊都有些发烫了,才继续说道:“对、对不起,我真不是要笑你们的。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说着,金发姑娘就要逃离现场。
只是这时候,周欢却开口了:“姑娘可否告知你的名字?”
闻言,金发姑娘才刚刚转过一半的身子,又转了回来,诧异地看向周欢,心道,这都什么人啊,当着女朋友的面问别的姑娘名字?绝对是渣男无疑了。
只是当她见到那位说话很温柔、一看就是大家闺秀的姑娘,却并没有什么责怪男友的神色时,心中又是产生了更多的疑问。
不过,不管怎样,她为何要告诉两个陌生人自己的名字。
而且她来明都可不是来玩的,更不是来结交朋友的,她要做的事很危险,也就没必要跟不相干的人过多牵扯了。
于是,金发姑娘应道:“我又不认识你,名字就不用说了。”
然而还未等周欢继续追问什么,张乐萱却是柔声地开口了:“萍水相逢,也算有缘,认识一下而已,我叫张乐萱,请问姑娘芳名?”
金发姑娘听后,微微一愣,又是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张乐萱,心道,这都是什么神仙女友啊?还有帮男朋友问别的姑娘名字的?
这要不是信任感爆棚,就是多少有点大病。
但是,无论怎么看,这位叫张乐萱的姑娘也不像个傻子啊。
所以金发姑娘想了想,还是答道:“我叫叶骨衣。”
求推荐,求月票,求订阅。
感谢书友们的大力支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