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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卖
    听到余永乐这话,余柒柒脑海中瞬间就冒出了一句话:无水牛奶馒头。

    余康氏思索了一下午,竟然无师自通学会了做牛奶馒头!

    余柒柒是真的觉得惊喜。

    牛奶馒头都已经有了,那距离炸牛奶还远吗?

    余柒柒觉得,只要有耐心等,肯定是可以吃到的。

    余永乐把馒头交给了秦玉华,这才带着余柒柒回了余家。

    秦牧现在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带在沈家,晚上也和沈秉渊一起睡了。

    两个人长得像,年龄差又正合适。

    若不是知道事实,都要以为他们真的是亲兄弟了。

    余柒柒跟着余永乐一起回到家,洗了手脸,就跟着一起往上房去。

    屋里已经坐满了人,刚进屋,余柒柒就闻到了牛奶馒头那香甜的味道。

    吸了吸鼻子,余柒柒快走几步,就到了炕边。

    “奶奶,你做的馒头,闻起来好香啊!”

    听到余柒柒的话,余康氏笑的脸上全是褶子,“香吧?!来,赶紧上来尝尝。要是觉得好吃,奶奶以后经常做。”

    余柒柒答应一声,就爬上了炕。

    牛奶馒头香甜,还很软,就是余大郎兄弟几个,也是可以吃的。

    他们都已经快要十一个月了,小手已经十分的有力气了,此时一人手中拿着一块馒头,时不时就举起来咬一口。

    几人的牙都是小米牙,一口也就能咬掉一点点,但是他们自己却是一点都不嫌弃少,一口一口吃的津津有味。

    看着他们吃的这么开心,就算是没有吃到的人,也会忍不住跟着一起笑。

    盯着余大郎几人看了一会儿,余柒柒就拿起了一块馒头,自己也咬了一口。

    馒头十分暄软,充斥着奶香,还带着一点点的甜味儿。

    就算是空口吃,也觉得十分的好吃。

    这个时候的糖,是十分精贵的东西。

    一般人家不是逢年过节或者办喜事,根本不会买糖,更不要说用糖蒸馒头了,这可是十分奢侈的事情。

    越是吃不到,就越是想吃。

    因此,不管是小孩儿还是大人,都十分的喜欢吃甜的。

    吃过饭后,余永乐一抹嘴,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每天能挤出来这么多的牛奶,咱们自己喝不完,也是浪费了,不如卖出去。让大家尝尝咱们的牛奶馒头,他们觉得好,自然就买咱们的牛奶了,价格也不用要太高,只要不浪费就行,你们觉得怎么样?”

    听到余永乐这一番话,其他人心中怎么想的,余柒柒不知道。

    反正她自己,是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的。

    余永乐的脑子转的快,还非常的活泛,是做生意的料。

    众人略微一想,就觉得余永乐这个想法十分不错,纷纷点头支持。

    牛奶喝不完也是浪费了,能卖出去最好。

    价格多少也不重要,总比浪费东西好。

    商量好之后,第二天上午,余永乐等人就拿着牛奶馒头出了门。

    去村里人爱唠嗑的地方,很容易就找到了一群人。

    也不用多说什么,先让人尝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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