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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龙之侍(三)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正文卷68.龙之侍“干杯!”

    路明菲举杯与芬格尔对碰,两个人用同样豪情的姿势仰头快乐的吨吨吨,不知道还以为他们是梁山上的好汉,热衷于大块吃肉大块喝酒吹天说地。

    实际上他们只是坐在卡塞尔学院餐厅的一角在庆功,因为路明菲昨天成功通过了包括3E考试在内的所有测验,作为回报,路明菲请首席功臣芬格尔和贴心棉袄零一起吃饭。

    路明菲在射击考试里得到了A+,老师说她是百年一遇的好苗子,将来会成为出色的神枪手。体能方面则只有D,拿着记录本的老师说他从未看到有如此孱弱的新生,长跑起来像是快要死掉的蜗牛,结束的时候路明菲腿一软直接瘫了,是零负责把她扶回去的。最令人满足的是3E考试她拿到了S,完美评分,没有给顶着的S级名头丢脸,虽说考试中途不小心睡过去了,好在有芬格尔的考题,依然有惊无险。

    考虑到芬格尔说自己是个德国人,所以路明菲请芬格尔吃的全是德国菜。德国菜素来被中国人说是欧洲的东北菜,酸菜猪肉和香肠是他们桌上永远不会缺少的东西,单从材料来说有种东北大锅炖的感觉,只是做法略有不同。再加上黑啤白肠和猪肘子,这顿饭颇有一种别致的味道,让路明菲想起以前跟叔叔下馆子,豪放的东北老板端上来的猪肉炖粉条差不多可以用盆来形容,够味还够量。

    “师兄敞开了吃!这顿我请!”路明菲拍拍贫瘠的胸口表示自己很慷慨,这顿饭虽然贵了点但是绝对物超所值,本以为败狗师兄只是卡塞尔里的留级生一条,没想到关键时刻还能发挥偷考题的作用。路明菲当然不是什么正经姑娘,有答案不抄她就是傻子了,何况这次考试还那么关键。

    “说到吃这行还是你们中国人行啊!”芬格尔啃着猪肘子,竖起大拇指,“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是活的好像你们都能抓来吃,烹饪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门,说起来比起德国菜其实我更希望你请我吃中餐……但是这个餐厅里确实没什么像样的。”

    作为一个德国人在美国创办的大学,卡塞尔的食谱基本与东亚无关,它吸收的全是欧美精华,这让路明菲的胃并不是那么适应,才来没多久,她其实也开始有点想念婶婶做的醋溜大白菜。

    这是每个人都会有过的经历,没有离开家的时候总是向往着外面五彩缤纷的世界,离开之后才会想念起家乡老母亲做的那一碗阳春面,将来你成了天天泡在高级饭馆里的人,动辄一餐要吃掉几百上千块,可还是会觉得那碗只有葱花和鸡蛋的老面才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它不但免费,更重要的是还能品尝到只为你而绽放的爱。

    “将来有机会的话,到了中国我可以给师兄你展示一下我的厨艺,包你吃遍全中国!”路明菲经常跟着婶婶一起下厨,作为一个立志将来要当个好新娘的姑娘,在厨艺这方面路明菲是为数不多还比较有自信的领域,因为婶婶虽然是个小肚鸡肠的家庭妇女,但是做得一手不亚于餐厅的好家常菜,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能拴住肥头大耳的叔叔,把路鸣泽养成长160重160的圆形。

    “那我可得好好期待期待了!”有人这样盛情芬格尔当然也不客气,吃着面前这顿已经想到遥远未来的下一顿了,更何况俗话说秀色可餐,和美少女一起吃饭当然也倍儿加的香。

    “我也要一份。”零淡淡地说,她总是很平淡的一个人,唯有提到好吃的多少会表现的更可爱一点。

    教堂的钟敲响了,路明菲扭头向窗外看去,大群的白鸽从那里涌出,有点像是奥运开幕放飞的和平鸽群,草坪上天空上都被苍白的羽覆盖,路过的学生们纷纷停下,仰头看着漫天飞舞的鸽群。

    路明菲来到这所学院已经有三天,教堂的钟从未敲响过,以至于路明菲以为那只不过是个摆设,如今铜钟一再地摇摆,低沉的钟声久久不息,就像一个闹了别扭的小孩,不管别人怎么劝都停不下来。

    “我们走吧。”芬格尔低声说,他不笑了,也不吃了,分明刚刚还握着猪肘子吃的满嘴流油,如今却放下骨头拿湿手巾默默地擦干净手。

    “怎么了?”路明菲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了,在这个本该美好愉快的正午,餐厅里的学生们都在钟声之后停止进餐,披上外套往餐厅外走去。

    “有人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芬格尔把剩下的半瓶黑啤握在手里,“不知道是谁,但应该是执行部的人,整个学院里就数那里的工作最危险,他们是直面龙族的屠龙英雄。”

    这个看上去老是那么不正经的师兄此刻忽然变得很正经,路明菲跟在他的后面,莫名觉得这条败狗的背影居然高大伟岸起来,虽然他本来就很高。

    餐厅外面,所有的学生们都保持着不约而同的沉默,他们把自己的校服领结丝巾摘掉扎在草坪或者花园的围栏上,低头默哀,芬格尔大口大口地喝着那瓶黑啤,以他的胃口应该很轻松就能干掉,但这一次他喝了很酒都还是保持着那个姿势,好像永远都喝不完似的。

    “我不是想危言耸听,可师妹你要知道,卡塞尔就是这样的地方,从遥远的过去,混血种们诞生开始就是这样,龙族与人类不共戴天,将他们埋葬是我们的使命。如果你害怕,你可以在毕业的时候选择装备部或者留校继续深造当个老师什么的,但即使这样你也未必绝对安全,学院是个军事要塞,总有一天龙族会找上门来,谁都没法避免。唯一的选择,就是在他们杀死我们之前杀死他们!”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路明菲好像看到芬格尔握着的酒瓶有道裂痕,从他握着的地方开始,悄无声息地向外延伸。

    “师兄你以前也是很厉害的人吧?”路明菲问。

    还记得在车站里,那个列车员说芬格尔是曾经的A级,就这几天的见闻来看,卡塞尔学院里能称得上A级的人都是顶呱呱的猛人,好比说楚子航和凯撒,很难相信芬格尔这样的货色曾经能和他们掰掰手腕。

    “只是曾经。”芬格尔干掉了最后一口黑啤,把酒瓶丢向垃圾桶,三米多的距离,他非常精准的送瓶入瓮。

    昨天晚上,长江,三峡。

    黑色的直升机悬停在夔门上方,起伏的江面上,摩尼亚赫号彻底侧翻了,它的船壳上遍布几寸深的爪痕,就那么一辆道也许不致命,但当整个船身都被这种创伤给犁过一遍之后,摩尼亚赫号不亚于是被生生褪了一层钢铁外皮。

    曼斯教授佝偻着坐在摩尼亚赫号的残骸上,直升机放下了悬梯,修长的黑影扶着悬梯降下,他举着一柄黑伞,盖过了自己和曼斯。

    曼斯勉强抬头看了一眼那个影子,艰难地笑了笑:“校长。”

    昂然校长蹲下拉开曼斯的衣服,骇人的剑痕洞穿了他的侧腰,几乎将这里削去一半,曼斯每呼吸一次都伴随着新的鲜血喷溅,如果不是龙族血统的强韧生命力,他本该在受到这一击之后就当场死去。

    这世界上没有任何医生能救曼斯,因为死亡并非一种病症,再怎么高明的医学教授站在这里,也只能无力地摇摇头,他们甚至找不到补救的方法。

    “你就要死了。”昂热轻声说。

    “是的,所以让我做完最后的汇报,就像电影里牺牲的英雄那样。”曼斯低声说,“龙王诺顿其实是个女孩儿,我想我们以后的课题上终于可以加上有关龙族的性别问题了,叶胜和亚纪没能回来,在我们等待的时间里,诺顿偷袭了摩尼亚赫号,船员全部牺牲,诺顿本该立刻杀死我,却只是在重创了我之后把这些放在我身边。我们还得想办法再和她交手一次,诺顿仍然在三峡的水系中存活。”

    昂热把那两个泡在水里的东西提了上来,一个青铜罐子,和一个长方形的黑匣子,比行李箱小一圈。

    “那不是龙王诺顿,只是一名龙侍,守护龙王灵魂的不死活灵。公孙述当年看到的龙不是龙王本人,就是那个龙侍。”昂热说。

    “可是龙侍为什么会把龙王的东西送给我们?”

    “龙族的历史向来都由暴力,战争和背叛书写,尼德霍格都可以被白王背叛,次代种背叛初代种也并不奇怪。”

    黑匣子紧闭着,但以昂热的暴力打开它并不难,一旦撬开一条缝隙之后齿轮就开始微微转动,暗金色的流光在直升机的射灯下如此耀眼。

    匣子里陈列着七柄造型各异的刀剑,冰丝,松针,流云和火焰,每一种都纹路都不尽相同,它们在青铜城中放了千年,如今再度出现在世间,刃锋的寒光一如刚刚铸就时那般锋利。

    “炼金刀剑七宗罪,每一把都象征着一种罪孽,传说青铜与火之王曾在公元世纪初打造了七把极致的炼金刀剑,他杀死了元素之后又重构,以缔造出无法被模仿超越的武器,其作用是用于龙族之间的战争,为了杀死其他龙王而创造。”

    “这个铜罐是一个骨殖瓶。”昂热又念出铜罐上的文字,“‘以我的骨血奉予伟大的陛下尼德霍格,他是至尊,至力,至德的存在,以命运统治整个世界。’这罐子里面就是龙王的卵。你说龙侍把能杀死龙王的武器和龙王自己的卵同时送给了人类,我可以猜测这名龙侍背叛了她自己的君主,诺顿将她封存在青铜城里违背了她自己的意愿,所以她要报复诺顿,借人类的手杀了他。”

    “她为什么不自己动手?龙王只是一颗卵,而她拥有着能杀死龙王的武器。”曼斯问。

    “死去的活灵没有血统,要使用龙王铸就的炼金刀剑需要极高的血统,否则连刀都拔不出来。叶胜和酒德亚纪或许成为了被迫唤醒活灵的祭品,即使这样龙侍依然做不到。”昂热说,“而且这罐子里的并不是诺顿,龙侍没有杀死他的必要。”

    “不是诺顿?”

    “古代龙族四大君主的王座上都坐着双生子,这对执行部成员们来说都是个秘密,因为这意味着每一位龙王我们都要杀他们两次,一次就已经是个极大的挑战,两次也许会让人心生怯意。唯有到了真正的战场上无路可退的时候,这个秘密才可以被公开。”

    曼斯沉默了一会儿,“校长你可真有点混蛋。”

    “古代的军队里往往最初都是流氓罪犯和恶徒,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足够凶狠,屠龙是个漫长且艰辛的道路,除了志同道合的战友,我们还需要一些引导的手段,真正的屠龙英雄不会因为对手过分强大就选择放弃,有些东西在一开始就隐瞒下去反而更容易提升军队的士气。”

    “那就继续把这件事做到底。”曼斯说,“不要把夔门行动全灭的消息告诉学生们,对他们来说这种事还很遥远,犯不着要未来的英雄为死去的人悲伤,他们应该还觉得屠龙是个有趣而热血的事业,值得奋斗一生。”

    “我们都是一样的老混蛋,亲手培养挚爱的学生,再亲手送他们上或许回不来的战场。”昂热轻声说,“他们只知道叶胜和酒德亚纪的事,可是圆这个谎我们还得找个人给你代课。”

    “让施耐德上吧,他很想继续当教授。”曼斯抬起头,无尽的暴雨在他瞳孔中坠落,“告诉学生说我们去执行新的任务了,反正世界很大,龙族的遗址到处都有,永远都能说他们忙于新的探险,时间会冲淡记忆。”

    “好,就按照你说的。”

    曼斯没有再回话,昂热把雨伞收起放在地上,坐在曼斯的身边,他点燃了一支雪茄,看着袅袅烟雾在雨中飘散,似乎这样就能把烦闷的忧愁一起带走。

    “再见,我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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