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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一章乌云踏雪
    张云熙走上前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匹神异之极的骏马。

    这匹骏马威武不凡,除了四蹄雪白之外,浑身上下皆是黑色,如同上好的徽墨一般。手感更是如同绸缎一般丝滑,让张云熙有些想要过去抚摸的冲动。

    这匹骏马雪白的四足看着像是脚踩四朵白云,飞翔在云端一般,若是跑起来想必是更像了。

    许是未见过张云熙这个陌生人,这匹骏马打了个响鼻,随后迈着优雅的马步走到了张云熙的身旁,对着张云熙旁若无人的嗅着。

    张云熙趁着这匹骏马嗅着他的时候,他的手轻轻地放在马背上抚摸起来。

    这匹骏马也没有躲闪,任由张云熙在它身上抚摸着。

    也许是知道了眼前之人会是自己以后的主人,这匹骏马细细嗅了张云熙几下后兴奋地伸出又宽又长的大舌头舔舐着他的脸庞。

    “云熙兄,看来你和这匹马有缘,你看它多喜欢你。要知道来的时候不管是多么高明的驯马师都休想骑它一下,如今却对云熙兄你这么主动。”

    吴子瑞看着眼前的场景有些羡慕,这匹马他也很喜欢,可惜不让他骑。

    张云熙亲切地摸了摸马头,顺着身体的本能纵身一跃,随后就骑在了这匹骏马的背上。

    前世张云熙没有正儿八经的骑过马,唯一的一次骑马经历是在蓝星时花了五十元坐在马背上拍了一张照。

    五十块只能骑在马背上摆个poss拍一张照片,多拍一张都不行,除非加钱。

    若想骑着马转一圈,还是要加钱!

    如今却是不用了,有了自己的马,想怎么骑就怎么骑,想骑多久就骑多久!

    张云熙有些兴奋的夹了夹腿,这匹骏马随着张云熙的动作开始迈着优雅的马步在院中缓慢行走着,不大一会张云熙对这匹骏马也渐渐熟悉起来,与骏马的沟通也显的更加简洁高效,如同心意相通一般。

    也许是这具身体的本能,也有可能是灵长类动物本身就特别擅长骑和乘,张云熙无师自通初步掌握了骑术。

    毕竟万物皆可骑!

    “云熙兄,怎么样?这个礼物你喜欢吗!”

    看着张云熙兴奋的上马骑了起来,吴子瑞笑着问道。

    “喜欢!当然喜欢了!只要是丰年兄送的我都喜欢!多谢丰年兄送的礼物了!”

    张云熙骑在马上有些激动,可惜他不会武功,不然就可以实现他骑马仗剑走天涯的梦想了。

    毕竟每个男孩子心中都有一个大侠梦,张云熙也不例外!

    这段时间张云熙也阅读了一些书籍,了解了大黎朝的风土人情,从书里和张云熙的记忆里了解到此方世界只是一个普通的封建社会。

    并没有什么神仙鬼怪,妖精狐女,张云熙难免有些遗憾。

    许仙,宁采臣,落十一倒也就算了,像牛郎,董永,杨天佑,刘彦昌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

    恨不能取而代之!

    不过普通的古代社会也不是没有好处,安全性大大增加了。

    “云熙兄,这匹千里马可是一匹马王,不仅可以日行千里,还颇通人性。

    我也算是费了一番力气才得到的,如今这匹千里马算是遇到了它的主人,不如云熙兄给它取个名字吧!”

    张云熙沉吟片刻,翻身下马,打量着眼前神异非常的骏马。

    看着这匹千里马漆黑如墨的马身,四个雪白如云的蹄子,心中顿时有了主意。

    “丰年兄,这匹马儿我就收下了,至于它的名字,不如就叫做踏雪吧,乌云踏雪!瑞雪丰年,这个名字正好用以感谢丰年兄的赠马之恩!”

    “乌云踏雪!

    踏雪!

    瑞雪兆丰年!

    这个名字好!

    好名字!好兆头!

    云熙兄起的名字好!”

    听到踏雪这个名字,吴子瑞兴奋的拍了拍手,张云熙这是将吴子瑞的赠马之恩一直记着呢!

    “春兰,将丰年兄送来的礼物登记入册,收入库房之中。另外让府中侍卫准备一下,我要和丰年兄出城逛逛!”

    “少爷,您和吴公子出城游玩吧,家中的事交于我就好!”

    张云熙先是对着春兰吩咐,让其收拾好吴子瑞送的礼物,接着翻身上马。

    “来吧,丰年兄!如今时日尚早,不如你也上马随我一同出去转转!”

    张云熙翻身上马,伸出手对着吴子瑞邀请道。

    “这……可以吗?我来的时候这匹马可是不让我上去的!”

    吴子瑞有些心动,要知道闲暇之余他就喜欢看一些闲书话本,对于骑马这种事情早就向往已久,如今面对张云熙的邀请,难免有些心动。

    “丰年兄放心吧,有我在呢!我感觉这匹马对你没那么抗拒!”

    张云熙宽慰道。

    “那……好吧,我这就上来。”

    吴子瑞伸出右手抓住张云熙的左手,借着张云熙的力气整个人腾空而起落于马背之上。

    吴子瑞坐在张云熙身前,整个人像是被张云熙抱在怀中一样,这让他难免有些面色羞红,不习惯的扭动了几下。

    就在这时踏雪却是有了异动。

    张云熙独自坐在踏雪的身上还好,等到吴子瑞也坐上来时踏雪却是有些不安的四处走动,动作幅度越来越大,像是想要将吴子瑞甩下去一样。

    “云熙兄救命啊!你可要抓住我啊!”

    吴子瑞顿时顾不上紧张,整个人像是僵住了一样一动不敢动,无处安放的双手只好向后抓着张云熙的衣物。

    “丰年兄莫怕,等我和踏雪商量一下!”

    张云熙侧着身低下头对着踏雪的耳朵嘀咕了几句,同时他的手轻轻的抚摸着踏雪的脸。

    安抚了几下后,踏雪竟然真的停了下来,吴子瑞有些惊奇。

    “云熙兄你是如何做到的,难不成你会驯马之术或者你会说马语!”

    张云熙哈哈一笑,

    “其实我会御兽之术,不管是狐狸野狼,还是黑熊骏马,只要是有灵智的动物我都能控制!”

    吴子瑞听到张云熙的话心中有些惊慌,云熙兄这是在暗示什么吗?

    可是不对啊,我之前用望气术看过了,云熙兄只是一个命格有些特殊的凡人而已!

    怎么可能会看出我的真身呢?

    吴子瑞转念一想,决定再试探一下。

    “云熙兄竟会如此奇术!我愿拜云熙兄为师,还请云熙兄不予赐教,授我奇术。”

    听到吴子瑞如此说,张云熙有些语塞。

    转念一想,张云熙有了主意。

    “好说好说,我与丰年兄可是过命的交情,肯定不会藏私的,丰年兄你且附耳过来,我同你讲。”

    吴子瑞激动的探过头去,心中止不住的雀跃开心。

    没想到云熙兄竟然真的会如此奇术!

    若是我学会了,那…………

    吴子瑞想到了自己学会了御兽术之后的场景,顿时倍感开心。

    吴子瑞转念一想,云熙兄真是够意思。

    云熙兄可真是太好了,这么神奇的秘术也舍得传给我,等我下次再来一定要将父亲书房中的珍贵之物偷,不对是拿,拿给云熙兄。

    吴子瑞心中想到。

    至于他父亲的心情那不重要,反正那些东西放在书房之中已经很久了,说不定还会放坏呢!拿出来送给云熙兄也是件好事,云熙兄肯定会好好保管这些东西的。

    “丰年兄,这门秘术博大精深,奥妙无穷,你且听好……”

    吴子瑞暗暗打起精神,准备将张云熙传授的秘术一字不落的记在心中。

    “第一章,母猪的产后护理…………”

    母猪的产后护理?

    母猪?

    产后护理?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呀!

    吴子瑞越听越不对劲,这些和御兽之术有关系吗!

    顿时吴子瑞反应了过来,张云熙应该是在忽悠自己,顿时气的不轻,挣扎着想要下马。

    张云熙连忙认错,过了好久才平息吴子瑞的怒火。

    就在这时春兰过来禀报,说是护卫们都已经准备好了,张云熙骑着踏雪来到张府大门处。

    “少爷!”

    “吴公子!”

    老者阿福对着二人行了一礼。

    看着站在大门处的福伯,张云熙讪讪的笑了笑。

    “福伯,今日我同吴公子出去逛逛,你放心,护卫们都准备好了,我也不会太晚回来的!”

    见到福伯的眉头皱了皱,张云熙立即改口道:“实在不行半个时辰也行!”

    虽说老者阿福之前说的谦虚,说他只是一个仆从而已,不过张云熙可不敢小看他。

    张父十五年前只身带着年纪尚小的张云熙还有福伯来到金华县安了家,这些年来福伯出力甚多,甚得张父的信任。

    所以平时府中大大小小的事都是福伯在负责,若是张云熙与福伯起了冲突,说不准张父会帮着谁呢。

    更别提张云熙对于上次突然昏迷的事有些后怕,生怕他不是原身的事情被发现了,到时候不一定会遭到什么处置。

    幸好张父有事情又出门了,不然张云熙真要天天宅在书房读书了。

    “少爷折煞老奴了,老爷不在府中,府中的一切事务都由少爷做主。

    不过少爷出城的话还需万万小心,黑风寨的那伙山贼还有几个漏网之鱼未被抓住,县城的兵卒越来越差了!对付一些山贼都能让他们跑掉,只是烂透了!”

    “福伯放心,对于我自己的小命我还是比较看重的,府中的护卫都已经准备好了,一会他们随我一起出发。”

    张云熙和管家福伯告辞后带着家中的侍卫向着城外走去。

    “张大,你和府中的侍卫们说一下,在城中不可纵马,以防伤到百姓。”

    “是,少爷!”

    张大是张府侍卫的首领,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张府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地主之家,府中竟然养着二十多名侍卫,至于别的地方有没有张云熙就不清楚了,相信背地里还是有隐藏的。

    这些侍卫身着皮甲,手持利刃,骑着的马匹也都是上等的战马,每一匹马的马背上还挂着一个黑色包裹,包裹里面装的是弓箭。

    有时候张云熙在想,张父怕是想要起兵当皇帝吧!

    “张大,朝廷允许民间之人持有战甲弓箭吗?”

    张大是一个面色坚毅的汉子,今年三十一岁,拥有着一张充满正义的国字脸。可惜上面一条长长的伤疤破坏了他脸上的正气,整个人显得匪气十足,像是一个反派一样。

    张大听到张云熙的问话看了看马背上的弓箭,立刻回道:“少爷,朝廷当然不允许民间之人私藏战甲弓箭了,一般而言被抓到都是抄家的下场。

    不过我们张府可不是普通的地主之家!

    金华县有句俗语,叫做金华乱不乱,张府说的算!

    若不是管家交代我们低调一些,这些弓箭我们才不会拿黑布包上,每次包上解开,忒麻烦了!

    在金华县就算我们身着战甲,手持长弓,也没人敢找我们张府的麻烦!”

    “大哥说的对!”

    “是啊是啊!”

    “对啊对啊!”

    …………

    一众护卫们听到张大说的话,顿时一脸自豪的附和起来。

    “少爷你放心,黑风寨的山贼不出现还好,若是出现的话我一定让他们后悔自己只生了两条腿!”

    张大一脸自信的说道。

    “区区几个漏网之鱼,对于我们来说还不是手拿把掐!”

    “是啊是啊!”

    “对啊对啊!”

    …………

    张云熙听到这里微微一笑,对着张大与众护卫们说道:“那一路的安全就交给张大你们了!”

    “少爷放心,必不负所望!”

    说话间张云熙与一种护卫来到了城门口。

    一出城门,踏云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般飞驰着,不对,踏云还未装上缰绳与马鞍,现在还真的是一匹野马。

    就在张云熙这边刚刚出城的时候,在距离城门不远处的一所普通的民房内,一名年纪三十左右容貌普通,身材惊人的妇人正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衣服放在她身旁大狗的鼻子处让其嗅着,熟悉上面的气味。

    这只大狗体型硕大,算上尾巴足足有两米多长,浑身白黄相间的毛发如同鳞片一般一缕一缕的披在身上,眼睛中满是贪婪狡诈的神色。

    若是张云熙见到这件衣服的话,一定会觉得眼熟,这件衣服正是他穿过的,而且还是他被绑架时穿的衣服。

    “记住了吗?”妇人开口对着大狗问道。

    听闻妇人的询问,这条大狗颇通人性的点了点头。

    看着大狗点头,妇人激动的抱住大狗:“好狗狗全靠你了,今天你要帮我报仇,咬死这件衣服的主人!”

    大狗重重的点了点头,将爪子按在了妇人的肩膀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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