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倒霉的包工就住在离黑金镇不远的一条小溪旁,他家是自建的两层小楼,马棚与牲畜圈在背后,还养着一条无精打采的大黄狗。
夜幕下,唯有那门前的一盏油灯隐隐约约,大部分都是漆黑一片。
流水潺潺,包绕着对方的家园,也算是块风水宝地。
三兄弟耐心的等待对方卧室熄了灯,并且确认了那只大黄狗已经呼呼大睡。
又过了半个钟头,阿瑟第一个上前,鬼鬼祟祟的查看房屋周边的安全,没有问题后,其余二人才开始行动。
他撬开了对方厨房的窗户,踩着奥古斯塔的手掌窜了进去。
很快,一个诡异的人影就在这家人的客厅里到处闲逛,寻找着可能值钱的东西。
金属装饰物、挂画、银勺子和餐具……
阿瑟搞到了远超他们三人薪水的东西。
他将那张许久没有清洁过的桌布撤了下来,把所有搜刮到的东西都塞了进去。
不仅如此,他甚至偷偷潜入了包工和他老婆的卧室,还有他们那不到五岁的女儿的卧室,去搜刮,拿走能带走的一切金属制品。
“有串金项链我没敢拿,那女人连睡觉都套在自己脖子上。”阿瑟带着醉意,依旧清楚的记得当晚发生的所有细节。
“所以当晚,我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现在想想,或许就是我的选择,让我们三个人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个错误,叫做贪婪。
只开了一半的厨房小窗,没办法将阿瑟打包的所有东西都弄出去。
奥古斯塔站在窗外接应,双手死命的往外拽,发出的声响已经达到可以吵醒人的程度了。
他们俩都被吓了一跳,屏住呼吸聆听楼上的动静,好在确认对方没有醒来。
接下来,两个小偷开始商量怎么把东西弄出去。
他们又换着方向尝试,依旧没办法将鼓胀的包裹挤出来。
马路口的约书亚在焦急的朝着这边张望,在他看来,进去偷不到2法卡的东西,应该花不了这么长时间。
“我们当时被赃物迷了心窍,从来没想过还回去几样东西……”
阿瑟摇头苦笑,笑自己蠢。
不止是他,奥古斯塔也没有提这点,他建议阿瑟从正门出来,那里肯定能通过。
阿瑟没怎么思考就同意了,他背着这包赃物,鬼鬼祟祟的溜到客厅,将门给打开了。
迈出两步的他发现,确实以门的宽度可以顺利的弄出赃物。
于是,这家伙被兴奋冲昏了头脑,他兴高采烈的往外挪步,却没有注意到旁边有一对泛着光的小眼睛正在死死的盯着他!
是那条黄狗!
它怎么醒了?
看家恶犬没等阿瑟反应过来就扑向了他,随后就是激烈的搏斗与犬吠,这样的猛烈动静,马上就吵醒了包工的全家。
“男主人端着枪出来打我们……”阿瑟讲述着结局,“但他没有看到躲在门边的奥古斯塔,被一棒子打中了后脑勺。”
说完,阿瑟给拉开衣领,向维克托展示他肩膀到脖子间的一道狰狞的疤痕。
“那条狗咬的,差点要了我的命……”
“奥古斯塔捡起包工的武器,开枪打死了那条狗,这是他第一次开枪,几乎抵着那畜生的脑袋打的……”
阿瑟说完,继续猛灌酒,半瓶酒很快就见了底。
那是他们蜕变的一夜……
望风的约书亚看到他们出了意外,赶紧跑过来,为阿瑟处理伤口。
而那位倒霉的包工,被不知轻重的奥古斯塔一棒子砸到脑袋,已经没了气。
“他死了……是奥古斯塔干掉的第一个人……”
阿瑟叹着气。
“我们被吓坏了,约书亚让奥古斯塔扔掉枪,一起扶着我逃走。”
“可这时,他的目光,却盯着屋门里的那两个颤抖不已的人影……”
“那对母女!”维克托惊呼一声,几乎能猜到接下来的故事。
阿瑟眼神复杂,但又非常的无奈。
当时,约书亚劝过奥古斯塔放过这对母女。
但是,初尝杀心的奥古斯塔害怕对方去镇上报案,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少见的不听弟弟的劝解,拽着那根杀死包工的凶器,冲进了屋子里……
……
“每个选择,都有其后果……可不幸的是,有时你早已忘记了自己当初的抉择,而它所带来的后果,已然伴随了我们的一生。”
杀害这一家人,并没有让三兄弟逃离通缉,他们被镇上的一名晚归的木匠看到了。
接下来,就是长达半个月的逃亡。
通缉令贴遍了这片区域,他们无法工作,没有收入,只能像个野人般在荒野上悲惨求生。
可他们并不是猎人,不知道怎么捕杀猎物,大部分时间都是饿着肚子,骨瘦如柴,死亡只是时间问题。
饿到走不动路,也没办法逃离巡逻的治安官,在某天午后,三兄弟在靠近瓦伦丹保留地的附近,被一群赏金猎人给抓住了,他们被关进了铁笼子里,即将送去施行绞刑。
“嗯……我们这三个混蛋真的就该死在那儿……”阿瑟想起来都觉得可笑。
不过很明显,他们三个恶棍没死成。
谁也不曾料到,忽然出现的一帮原住民劫持了囚车,杀死了那帮赏金猎人,并放走了所有的囚犯。
命运在短时间内几经反转,让阿瑟三人顿时有种恍然若梦的不真实感。而且很奇怪的是,原住民也没有杀他们,反而给他们弄来了食物和水。
冒着引发战争的危险,越界劫杀了一群赏金猎人,仅仅只是为了救下一帮囚犯?
阿瑟他们无法理解这群瓦伦丹人的目的。
“没有莫名其妙的恩情……我们当时还太年轻,不明白所有命运的馈赠……”
“都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维克托随口接了一句。
阿瑟赞同的看着对方,接着道:“那帮土著没有立即要求我们做什么,当时我和约书亚都很虚弱,只有吃饭的力气,而奥古斯塔被叫上前去,与他们的首领谈了些什么,很奇怪,当时的奥古斯塔根本就不会土著语。”
于是接下来,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瓦伦丹人就这么走了,而那一车至少有十名囚犯,包括阿瑟三人在内。
他们在集体商量后,决定搭伙去抢劫一辆路过的马车,先搜刮一番后再做打算。
而这,就是科诺尔帮的起源了……
那个年代,《东部治安法令》尚未颁布,不法分子等于一种职业,而这种职业正好适合奥古斯塔三兄弟。
他们认清了政府的谎言,知道所有的移民都被骗了,可既然已经到了这荒芜之地,为了活下来,唤醒本能的原始兽性,才是生存的第一要点。
三兄弟的才能都很突出,奥古斯塔擅长笼络人心,拉帮结派,而阿瑟在学会用枪后就从无敌手,妥妥一个勇猛的执行者,至于约书亚,他担任起了出谋划策的角色。
恰恰正是因为约书亚的谋划,让奥古斯塔干掉了小团伙中与他争权夺位的另外二人,使得他能顺利上位,带领团伙一边作案一边壮大,很快就聚集了不下五十人,成为不容小觑的匪帮。
他们的活动范围一直都在黑金镇附近,甚至在镇里都有帮派的据点。
这帮匪徒蛰伏起来,时刻等待着一场惊天动地、能够让他们发财的大机遇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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