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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06章 家主的养成
    离石先生对云寿报的期望很高,这个孩子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对自己的要求很是严谨,生活的非常的有规律,到时间睡觉,到时间读书,到时间吃饭,既然离石先生要求要求他减掉多余的赘肉,一连三个月,这个孩子一口肉都没动,看到孩子瞅着肉散出的渴望目光,云烨非常的心酸,着要把我儿子教成变态吗?

    寿儿从小就胖,体质就是这样,减了三个月体重,还是圆滚滚的,这孩子每天的运动量是足够的,云烨看了一次儿子的武术训练课,就觉得非常的残忍,离石一脚脚的踢在云寿的胳膊上,他不但要把离石施加在自己身上的力量卸掉,还必须做好反击,这对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来说未免过于苛刻了。

    胖胖的孩子摸起来应该是软软的,但是云寿全身的肉都硬邦邦的,为了满足母亲对文武双全的要求,这孩子不但要练武,还要学文,每天都非常的辛苦。

    憨奴云烨是见过的,就在云家的后院,云烨特意带着儿子来到了后院去看了一眼憨奴,云寿看到了坐在太阳地里玩弄自己脚丫子的憨奴大为惊恐。

    “爹爹,您说我要是这么练下去就会成为憨奴?孩儿以后多从书本里学习智慧就是了。”

    “当然不会,憨奴是一个畸形儿,我儿子不是,爹爹让你看憨奴的原因就是要你看看力量的极致是什么,他们个个力大无穷,一匹马抓起来就能撕裂,可是你知道么?这样的高手被刘方爷爷用两个彩色的木球就给了结了,当然你单鹰姑父还砍了两刀。

    寒辙叔叔打不过憨奴,但是憨奴却会听你寒辙叔叔的指挥,这是什么原因,这其实就是在说一个道理,力量是需要智慧推动才行。

    你非常的努力,儿子,爹爹当年要是有你一半的毅力成就绝对不会仅限于此,但是爹爹不后悔,爹爹的少年时期过得非常的愉快,儿子,身体胖一点没关系,咱们只要做一个健康快乐的胖子就好。“

    十一岁的孩子已经能够考虑一点事情了,云寿歪着脑袋看看父亲,又瞅瞅流口水的憨奴,抱着父亲的腰说:“孩儿也觉得智慧比较重要。”

    云烨蹲下身子平视着儿子的眼睛说:“据爹爹所知,智慧的源泉不是书本,而是来自思考和生活,既然你看到武力不足持,书本不足畏,那就要从自己的日常生活里去发现智慧,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武力和书本不过是你取得智慧的踏脚石而已。”

    父子二人边说边穿过后门,云寿被父亲说的有些迷糊,好像明白了一点,又好像更加的迷糊了,因为爹爹和师父说的不一样,可是爹爹才是长安最聪明的人。

    云寿是孤单的,因为身份的关系他的朋友并不多,自从李承乾回来之后他就不太去太子的府邸,也没有时间去,勋贵家的十一岁孩子正是最忙碌的时候,长心思的最佳年龄谁家都不会放松对他们的教育。

    路过一条小溪,小溪上架了一根倒塌的枯树,云寿敏捷的踩着枯树就过去了,然后回头看着父亲慢慢走过来,父子俩很少有独处的时光,所以云寿就显得非常兴奋。

    今天不用上课,不用读书,也不用练武,更加的不用学习礼仪,每个月跟着父亲的这一天是云寿非常渴盼的日子。他其实很希望父亲能背着自己的,就像父亲经常背着弟弟妹妹一样,可是看看自己圆滚滚的身子就放弃了,旺财都不愿意驮自己。

    穿着华贵的衣服爬黑枣树只有爹爹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冬天的日子里原野能提供给孩子的欢乐并不多,云烨在树下兜着袍子,让儿子从树上往下扔黑枣,已经被阳光蒸腾掉了大部分水分的黑枣,吃起来和柿饼一样甜,就是小了点,还有很大的枣核。

    云寿一个后空翻从树上跳了下来,发出了咚的一声响,吓了云烨一跳,云寿仰起脸得意的说:“飞檐走壁之术孩儿正在修炼,爹爹不必惊慌,听无舌公公说练到极致蹿墙越脊如履平地,孩儿已经得窥门径。”

    这事云烨知道,无舌要把鸡鸣狗盗之术传授给云寿,被云烨这个当父亲的严词拒绝,小苗遭受了什么罪他是看在眼里的,他不认为自己的儿子也需要遭罪,练到极致又如何?小苗在长安做的那几件事情依然被书院学生所破解,偷云家的石狮子不过是障眼法,偷长孙家的宝刀,让那吧刀自己杀人不过是利用了灯光效果而已,李鹏程之所以会滚下来,不过是有人在他旧力已尽,新力未生之时轻轻地触碰了他的腿弯而已,至于把人压扁,是因为那个人肋骨已经被弄断,整个人就像一个皮包着的水囊一样,魏征的车轮不过是上面装了一个渐退装置,事后拿掉就是了。

    书院里现在就拿这几样本事耍恶作剧,几个学生在期末表演之时拿它们当魔术的噱头,结果被一顿鞋子雨赶下了台,当时无舌的脸都黑了。

    云寿能有个强健的体魄就好用不着十八般武艺皆精,耍个长枪,射个箭中规中矩的就好,至于别的事情自然有人去干,小苗这样的女子迟早还得回云家来,因为在云家待惯了的人,到了外面就会格格不入,云烨散发的现代流毒,不是谁都能抗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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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云家庄子里的妇人能到处跑,去主家的后院像是进自己家的大门,如果去别人家也敢这么做多半会被无良的主人强奸,因为后院的所有雌性生物名义上都属于男主人。

    云家的掌柜的,无论在外面把生意做的多大,回到庄子上立马就换上庄户人家的衣衫,捧着茶壶东家进西家出,如果你看到一群老汉靠在墙角晒着太阳喝着茶水,千万不要小看,说不定里面就有不止一个纵横一方的大商贾。

    看到小厮扯着丫鬟嘀嘀咕咕的献媚也不要奇怪,更不要以为主家会跳出来把两人拿住浸猪笼,人家两人说不定真的是小情人,只要把云家的工作协议履行完了就会立刻成亲。

    云烨带着儿子巡视了一圈庄子,云寿就急不可耐的拖着爹爹一头钻进了单鹰留下来的那间小屋子,早上出门的时候,已经闷了一大锅的红烧猪蹄,这个时候怎么也该熟了。

    这是父子俩的秘密,辛月根本就不知道,儿子圆滚滚的身子没什么变化纯粹要拜自己的夫君每月一顿的疯狂进补。

    旺财是清楚的,煮的绵软的豆子就是给它准备的,带着淡淡的盐味,它已经在单鹰的小院子门上溜达两三遍了,闻到香味吃不到让他非常的着急。

    云烨自己那套恶心的道理只给儿子讲一遍,能不能领悟需要生活来教他,小孩子不吃亏是长不住记性的,天才也一样。

    这一次就是告诉了儿子武术和书本的知识没有重要到当命看得地步,云家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而不是一个武术高手或者学问名家,云欢的教育可以遵循那一套,云寿的教育绝对不行。

    旺财看到云寿就高兴地跑过来,还像狗一样的跳两下,见云寿两条腿撑在门框上够藏在门廊上钥匙,还拿自己的大头顶住云寿的屁股,好让他有力可借。

    蹲在墙角和别人闲谈的刘进宝看看日头也起了身,转了两下就来到单鹰的小院子,这个时候云寿刚刚打开大门,正在安排旺财的饭盆。

    刘进宝从屁股后面取出一大一小两个酒葫芦放在桌子上,一个装的是好酒,一个装的是醪糟,他自己又退了出去,从外面把门再拴上,自己再跳墙进来。

    黄焖猪蹄绝对是一道美味,云烨把猪蹄汤给旺财的豆子里拌了一点,它就喜欢这口,打个响鼻就开始大吃起来。

    主仆三人一言不发开始闷头大嚼,一大盆子黄焖猪蹄足够三个人吃的,没打算给心月她们留,必须把这一盆猪蹄毁尸灭迹。

    云寿吃的满嘴流油,小小的嘴巴威力惊人,云烨才吃了一个,云寿的手已经在抓第三个了,为了多吃一点,云寿早上就没吃什么东西,没吃饱之前三个人都不打算喝酒或者醪糟。

    云烨已经撑的开始哼哼了,云寿也开始给小碗里倒温好的醪糟,云烨遗憾的看着盆子里剩下的两个猪蹄往刘进宝跟前推推:“都吃了,侯爷我的胃口差了好多,要是按照我以前的胃口,五个前猪蹄不在话下。”说完就对着壶嘴喝了一口酒,小门小户的日子才是最符合自己的,骨子里的小市民见识并不因为变成了侯爷就有所改变。

    从陇右回来了一批人,很机密,但是云烨却是知道的,或许这是李二要让云烨知道的,虽然不担心自己的秘密被发现,被人彻底承认的感觉还是非常的美妙。

    看着低着头一点点喝醪糟的儿子,又看看努力和猪蹄做斗争的刘进宝,云烨笑了笑,有些秘密还是还是只有自己知道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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