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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七、细作行动
    不知不觉,与喇嘛及信徒包围监国府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天。许多人以为事情过去了,但是另外一个事情发生了。在第三天,整个青塘城流传一个传言,让差巴们兴奋不已。“监国府要给差巴幸福,只要去报名就可以得到幸福。”这个说法在差巴们之间互相流传。右丞相府里,依然济济一堂。作为法王、堪布及沙门钵阐布还有右丞相,伽罗可以说权势滔天。他不但是宗教领袖,还是右丞相,更是法王堪布,集高官、贵族、喇嘛大权于一身,将僧俗大权抓在一起。他的实权比起以前的丞相、赞布甚至犹有过之而无不及。以前的丞相,仅仅只是一个有丞相称号大贵族而已,赞普也仅仅是一个名义上的国王实际上的傀儡。要知道,吐蕃几乎就是一个政教合一的部落式国家。能够将这个国家合在一起了,除了赞普,就是喇嘛教了。但是现在伽罗政教合一权力出现一丝裂缝,让他惶恐不安。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赵平。赵平不但是汉人,还是小圣人,更是一些喇嘛及信徒口里文殊菩萨。法王地位再高,也是凡间之人,仅仅是菩萨的人间弟子而已。文殊菩萨是什么,已经是得道升天修成正果之人物。法王如果与菩萨相比,提鞋都不配。这个才是让伽罗惊恐万分的地方,让他整日坐卧不安。俗话是天远二日,国无二主,伽罗与赵平之间就是一对生死对头,必须有一个被打下,另外一个才能出头。好在吐蕃是伽罗的地盘,赵平只是一个外来人,让他有了决斗的机会。伽罗必须趁着赵平这个文殊菩萨尚未崛起,必须竭尽全力打掉。让他高兴的是,吐蕃是他的地盘,在他安排之下,吐蕃的绝大部分贵族、寺庙听从他的号令。由于既是右丞相,也是堪布,所以他实际有两个家。一个就是东昭寺,这是出尘修行的家。另外一个就是右丞相府,世俗的家。这是他的砂右丞相的客厅,面积大约两亩,用了十根石柱来承重。为了让四周光线好,不但在中间开了一个天井,而且还在四周开了轩窗。吐蕃人喜欢华丽装饰,红红绿绿的壁画,显得极有吐蕃特色。吐蕃人虽然对汉人极度排外,但是还是深受汉文化影响。这个客厅天井及轩窗就是请汉人设计,石柱及装饰则有吐蕃风格。现在,拉加、双持强巴、大贵族赤烈、强久、措索等坐在里面。拉加这个参政知事率先起来,对着伽罗拱手一礼,眉飞色舞佩服不已地说道:“法王,现在大街小巷都知道赵家庄给予信徒幸福之事。赵家庄要为这个头痛死了。要知道,青塘城的差巴,差不多有二三万人。”“现在对于赵家庄处于左右为难的地步。如果不能解决,则声誉扫地。如果想解决,人太多却又不能解决。最后嘛,就只能灰溜溜从吐蕃滚出去。”赤烈跟着分析推理,然后哈哈大笑。强久放下茶杯,茶杯里面装自然不是团茶及绿茶,而是酥油茶。其实装酥油茶最好还是碗,但是这些贵族偏偏喜欢用茶杯。至于茶碗,那个乃是差巴或者低等贵族才能使用的。他们乃是大贵族,如果与差巴及低等贵族一样使用茶碗,那不是降低自己的身份吗?甚至,东昭寺寺庙供奉的一座菩萨不是粉金的,而是琉璃做的。粉金太世俗了,那个早已过时了。琉璃做的菩萨,晶莹剔透,仿佛水一样纯洁。这个琉璃菩萨,极其难得。要知道,整个吐蕃,也才一个。正是因为这个琉璃菩萨,才奠定了伽罗在吐蕃独特地位。强久冷冷一笑:“这两三万人是什么概念?人不用说了,就是三万只蚂蚁,也要咬死一只大象。”听到此话,在座之人不禁哈哈大笑,笑声在整个大厅回荡。谭星现在乃是青塘细作营的营领,负责整个青塘的情报。赵平之所以要在吐蕃扎根,与谭星办事分不开。这里不但有天下闻名的青盐,更有制作蚌仙油的原料--矿脂。吐蕃气候苦寒,民风彪悍,胡人攻打几次,有输有赢。胡人想来想去,可能最后能够占领这里,但是传出代价太多,实在划不来。蚌仙油乃是这个时代最好的美容剂,它不但可以润肤,让人脸上有光泽,而且还能够剃毛,除去鼻子上黑点。这个物事非常珍贵,即使在后世,也是化妆品的原料。赵平乃是后世来人,知道天下只有吐蕃才能矿脂。它与火油一样,不是人能够制作出来,而是上天赐予的。不过这个矿脂赵平也只知道大概位置,具体还需要人去探索。但是去青塘风险非常高,毕竟这里贵族乃是土皇帝,具有生死予夺之大权。这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官府,各个贵族就是自己属地的官府,所以得小心翼翼与这些贵族打交道。谭星在西县参战,腰部受了伤,战事结束之后,决申请加入细作营。以前的细作营属于保安团下属的部门,但是后来赵平把它独立出来,只对自己负责。它有些类似后世的国安部门,但是只有监督权力,没有直接抓人的权力。看到谭星在保安团干得好好的,以后晋升将军也有可能,宋飞不理解谭星为何要离开保安团。听说谭星到吐蕃白手起家,宋飞摇摇头,觉得谭星有些不可思议。西县即使是边境,但是也是内地,而且几乎相当于大宋一个州的人口。现在胡人被赵家庄打得主动求和,西县以后应该暂时没有大战。吐蕃是什么地方,如果说西县是人间天堂,吐蕃差不多是人间地狱。但是谭星有自己想法,细作营不但风险相对低些,未来的地位还有可能在保安团之上。谭星有保安团经验,又有人缘,只要办好大事,晋升绝对比保安团来得快。虽然晋升得快,但是吐蕃毕竟他人生地不熟,得好好计画计画。想了想,谭星化妆商人,带着一百手下,还有赵家庄制作的商品,冒着风险,带着寻找矿脂使命的令去寻找。其实矿脂极难寻找,因为赵平只是说了一个大概。它有点像肉类油脂,但是没有那么肉类油脂油腻,还有润肤作用。如果说油脂来自于肉类,而它则是来自地矿。油脂直接了当可以从肉类提取,但是矿脂却是埋在地里深藏不露。并且吐蕃这么大,如何寻找?谭星感觉难度与大海捞针差不多。谭星想了想,既然它有润肤作用,必然有人使用。但是问题来了,在吐蕃这个地方,寻找矿脂还得小心翼翼,不能大张旗鼓,只能私下进行。如果被贵族知道了,他们绝对要阻止。毕竟赵家庄天下闻名,寻找出来必然是天下最珍贵的宝物。怎么办,谭星发动一百手下,分散到青塘城各地。青塘这里日照强烈,皮肤比内地老化更快,更需要润肤。谭星发动手下,自然寻找使用矿脂润肤之人。时间慢慢消失,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十天时间也不知不觉进去了。难道这里没有,还是没有人使用过?不认是哪种可能存在,都让谭星茶不思饭不想,觉难睡。谭星感觉自己等得头发差点变白了,原来日子是如此难以煎熬。终于,在第十一天,一个叫做徐帅的什长带来一个新消息。谭星打量徐帅一眼,看到他手里拿着破碗,里面装着浅黑色稀粥一样物事。徐帅后面跟着两个吐蕃人,是一男一女,年齿大约三十左右,一个叫做坚参,一个叫做达娃。两人不但有高原红,而且明显带着黑色。两人脸上不太光滑,甚至可以说比较粗糙。看到这里,谭星心里不禁疙瘩一下。如果润肤了,皮肤应该光滑才是,为何竟然如此粗糙,让谭星不敢这个就是润肤的矿脂。谭星接过破碗嗅了嗅,有一个汗味及其它说不出来的怪异味道。但是颜色不对,明明应该是黄色,为何竟然是黑色?难道这个不是矿脂吗?不是吗,有破碗装着的不说,而且还是黑色的物事。看到它糊糊样子,仿佛家里馊臭的稀粥一样。如果不是徐帅带来,他都怀疑这两人是骗子,专门来骗取他的钱的。他打量这个物事一眼,皱了皱眉毛,沉声问道:“这个就是用来润肤的?”“老爷,这个就是奴家用来润肤的。”那个叫做达娃的吐蕃女人对着谭星躬身一礼,小心翼翼回答。望着这个有着奇怪的味道的稀粥一样的物事,那个叫做达娃的女人看了看。她犹豫几下,最终还是用手指在这个如同稀粥一样的物事搅拌几下,然后在脸上抹了几下。谭星一直在观察这个女人反应,发觉她不但犹豫,而且还皱了皱眉毛。难道这个不是润肤的吗?为何这个女人不愿意使用呢?看到谭星的反应,达娃脸色苍白。达娃马上跪下,对着谭星说道:“老爷,这个确实是奴家发现可以有润肤效果,不过它抹了之后有些火辣辣的感觉,因此奴家只是实在干燥不得了才使用一下。”原来是这样,不知是它是否是小圣人需要的矿脂,还是有杂质的缘故。想到这里,谭星拿不定主意,陷入沉思之中。看到谭星犹豫不定的样子,坚参突然也跪下。“老爷,小人敢对着上天赌咒发誓,如果那嘛没有使用这个来润肤,小人与那嘛下辈子科变成蚂蚁。”他望着苍天,发誓说道。变成蚂蚁比变成朗生还要可怕,朗生虽然说是会说话的牲畜,但是也是人,只不过是最您最低贱种而已。谭星点点头,打量破碗一眼,又看了这个有着怪味的粥样物事。“吾相信你的娘子用来润肤,”他叹了口气,有些疑惑地问道,“不过吾感到有些不解,它为何有一个怪味,好像你的娘子也不太愿意使用呢?”“老爷,它确实有润肤作用,不过它用了也有些火辣辣感觉,因此那嘛不太愿意使用它。它原来是土黄色,家里放置长久,就变成浅黑色了。”坚参一边打量谭星,一边小心翼翼解释说道。谭星想了想,忍不住问道:“你这个有多长时间,才变成了黑色了?”“已经有了一年时间,所以才变成这个样子。”坚参一边跪着,一边不好意思地说道。一年时间,吐蕃人根本就不爱干净,这个倒有可能。不过有些火辣辣的,小圣人没有说过,难道有误?想到这里,他又望着达娃问道:“火辣辣是现在还有,还是一直就有?”“老爷,这个火辣辣就是一直都有,所以那嘛才偶尔使用一下。”说到这里,坚参脸上露出担忧的神色,不好意思低头下去。如果这个老爷因为火辣辣的不要,那可以麻烦了。想到这里,他不禁向着徐帅望去。看到坚参的目光,徐帅不禁苦笑。他只是听说这个物事可以润肤,就带着两人来到客栈。至于具体能否能否润肤,他乃是堂堂正正男人,岂能用这个女人才能使用的物事。不过他觉得,作为一个男人,说法要算数,要有担当。徐帅对着谭星拱手一礼,恭恭敬敬说道:“谭掌柜,属下答应给对方十贯提货卡,对方才把这个物事带来。”十贯提货卡已经不少了,相当于铜钱四十贯钱左右。牦牛价格多少,也不过五贯。他们马上就三十岁了,辛苦了大半辈子,可是还没有钱购买牦牛。要知道,奴隶价格还没有牦牛价格昂贵。四十贯钱,已经差不多半只脚踏入小贵族行列。谭星与徐帅都是细作,他们只能以商人名义做事,自然不能称呼官职,所以用掌柜代替。“辛苦汝了,子俊,”谭星对着徐帅点点头,脸上露出微笑,“吾已经答应,自然要给他们奖赏。”“那多谢掌柜。”徐帅松了口气,坐下喝茶。听到谭星答应给予奖赏,坚参与达娃松了口气。其实他们觉得这个物事用处不大,也只是偶尔涂抹一下,不然怎么能够由土黄变成黑色。就在他们以为这个掌柜要给他们钱的时候,没有料到谭星又发话了。谭星本来想叫两人起来,可是又害怕两人担心他不给钱。吐蕃就是这样,等级森严,躬身那是同级之人之间礼貌。但是在不同等级之间,必须下跪。下跪不算轻的,遇见主子甚至不能抬头看。如果抬头看了,有什么后果,就是挖眼睛。谭星虽然不是他们的主子,但是地位与贵族差不多,当然得下跪。谭星已经了解吐蕃的规矩,所以心里叹了口气,也没有叫他们起来。“尔等放心,钱肯定要给尔等。但是,”谭星想了想,先把定心汤圆让他们吃了。坚参与达娃脸上一喜,但是后面的话让两人又忐忑不安之中。不过想想,这一笔钱相当于天上掉下。当初达娃当初发现这个物事,觉得有些润滑,所以才用来润肤。可是这个物事有一个后果,就是用了之后有些火辣辣的感觉。如果没有这个火辣辣的感觉,用来润肤确实不错。拿着这个没有多大用处的物事,换一个四十贯钱的铜钱,当然划算。想到这里,坚参跪着又是躬身一礼:“老爷,但是什么,只要小人知道,一定会说出来,绝对不会隐瞒。”“如此甚好。”谭星望着两人,试探地问道,“你们在哪里发现的,有人知道吗?”不管这个是否是小圣人需要的矿脂,谭星都必须搞清楚。谭星做事不但认真,而且极为谨慎。他的原则就是,事情不办就不办,如果办必然要办好,方方面面都要考虑进去。“就是在耕种的土地发现的,目前还没有人知道。”坚参想了想,小心翼翼回答。谭星没有露出一丝笑容,反而更加严肃地问道:“这个土地属于哪个的?”差巴与大宋佃客差不多,很少有自己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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