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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血色雒水21 我就是你的兄长了
    郑红想象中自己拿到的剧本:

    依靠高等级金元素异能,在战场上叱咤风云,赵王和赵国高层都把自己当大爷一样供着,人人都惧怕的,据说是战无不胜的秦人,在他面前根本不堪一击,他随随便便就以一敌百,杀的敌人闻风丧胆,一举改变战场的局势,成为万人膜拜的英雄,当他当上赵国大将军,将直接击溃来势汹汹的秦人,逆转世界线,打开玄门,最后施施然而去,挥一挥衣袖,不留下一片云彩,但从此以后,世界上将多一个带着赤红面具之人的传说。

    实际上自己拿到的剧本:炮灰,诱饵。

    当两侧高山上的火桶翻滚着落下来的时候,郑红也明白了。

    他是诱饵,只不过是高级诱饵!作用只是将秦军引入这一处死亡峡谷。

    这火桶落下来,是无差别攻击!

    除了满天的火焰以外,里面还混合着不知道什么物质,在跌落山路上的时候,火桶纷纷爆炸。

    就算是玩家,也是□□之躯,虽然他的金元素异能将身体改造的格外强大,但也没到可以正面和这种东西刚的程度。

    元素异能形成的防御罩,更多是为了把危险和玩家本身隔绝开来。

    老余还挣扎了一下,就直接被炸成粉碎了。

    这条山道可不比刚才的山谷,山谷谷内面积开阔,能躲藏的地方多,但这条山道就那么点地方,对方还是有备而来,所有的精锐都埋伏在山上,准备了一场“大礼”。

    这个时候,无论是郑红还是老用户,陈烨,已经顾不上其他人,更顾不上什么所谓军功了。

    最重要的是如何活着出去!

    玩家对于普通人,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姿态,尤其是高级玩家,他们可以轻松收取一个人的人头,就算是打不过,跑也总能跑掉,没想到有一天能被逼到如此狼狈的境地。

    郑红的影子已经看不见了,陈烨的剑光更是排不上用处,五道剑光已经将他的精神力消耗殆尽,他只能扔出最后保命的道具,用上千霾石激活,在周身形成一道绝对屏障,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战场。

    老用户的保命道具刚才都用的差不多了,没想到这后面还有陷阱,就在他发动火元素试图形成火墙时,却发现自己的元素控制骤然失效了!

    火元素被提取出来,却没有凝聚成为屏障,而是因为他的操控失败炸裂开来。

    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一直到被火焰吞噬,死亡之前,老用户都没想明白自己究竟死在谁的手上。

    ——郑红临走前,朝着老用户和陈烨的方向扔了一个异能干扰器。

    这种能让高等级玩家异能在数秒内失控的道具价格不菲,是他的杀手锏之一,而且,必须要在关键的时刻使用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他知道这两人当中,老用户是火系异能者,陈烨像是特殊异能,只要干扰器成功,说不定就能趁这个机会干掉一两个。

    放在平时,哪有这个机会。

    没想到陈烨直接放弃使用异能,而是用了更高级的防御道具,老用户自然就成了这个倒霉者。

    战场之上,没有后悔和重来的机会,走错一步,都可能死无葬身之地。

    剩下的赵兵和秦兵,更是炸死的被炸死,烧死的被烧死,战场一度成为地狱一般的景象,无数人在火海里尖叫。

    站在高山之上的赵详,看着这片人间火海,还有郑红和陈烨逃出去时,所拉长的火线,这“火线”很快熄灭,消失在夜色当中。

    副将问:“追否?”

    赵详抬手,“不用。”

    这个速度,不是常人能追上的,追上了,也是送死。

    他要的不是郑红或者陈烨的首级,要的是南线秦军覆没于此,但显然,秦人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骗了他们的探子,死在这儿的秦兵,能有百人就不错了。

    比起数千人的秦军来说,只是零头而已。

    放在以前,他们还会下去打扫战场,能回收的箭头,武器,甲胄,敌人身上,自己人身上的东西,都会带走。

    但一场大火会烧尽所有,没有必要耗费时间在这上面了。

    秦兵主力一旦掌握了界牌岭,就会开始布防,切断他们返回北地的路线,他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绕开界牌岭,继续北上。

    廉将军已在那里等他们很久了。

    这就是他们为什么能毫不犹豫拿界牌岭来赌一把的原因——

    高平关-界牌岭一线的建筑工事是他们匆忙之间修筑起来的,赵军刚刚接手这个烂摊子,根本没时间修筑更多的工事。

    界牌岭这条防线的最大作用,就是拖延时间,让后方的赵军能有时间修筑起更多的防御工事。

    所以,真正固若金汤的防线,原本就是在界牌岭之北,丹水之后的大片土地上,依据丹水为天险,背后又是高山地形,秦人想要攻破这条真正的防线,先要跨过丹水,再要攻克高山。

    真正的战场,在丹水。

    这条分隔秦人和赵人的奔腾江流。

    **

    赵详派了一队人等火灭了,再去检查狭窄山路上还有没有活着的秦人或者没死的赵兵,其他人先去山谷那边收集之前射出去的箭矢。

    每一根带着青铜箭簇的箭矢都价值不低,他们的数量也不多。

    铜是货币,这些箭,就相当于把钱串在头上。

    时间有限,赵军匆匆离开战场,没发现任何能在那样的火海里活下来的人,他们要以最快的速度,趁着秦人还没在界牌岭站稳脚跟,立刻回到北边,度过丹水,回到赵人自己的防线之后。

    没人注意到,那乱石堆里有一个烧的漆黑的人,因为石头和尸体挡住了入口,孟九反而保住了一条命。

    她的双腿都是烧伤,衣服也被烧的破破烂烂,等她醒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日子了,更不知道时辰,只知道还没天黑。

    外面什么声音也没有,她用尽最后的力气,才推开挡在身前的焦尸,腐臭味在外面飘荡,她第一次闻到这样令人作呕的焦尸味,地上躺着的全都是无头尸体,烧的看不出是赵兵还是秦兵。

    有乌鸦盘悬着飞来飞去,发出叫声。

    孟九以前听说过,有腐尸的地方会有乌鸦,尤其是一些乱葬岗,但是她从未见过,以至于她以为这里不会有乌鸦。

    她睁开模糊的眼睛,原本只需要走一个时辰的路,她走了五个时辰,才终于走到了山谷里,看见了那遍地都是血痕的山谷。

    干涸的血渗透进入土里,形成漆黑的颜色,这里没有河流,人血不会被冲刷消失,至少在下一场雨来之前不会。

    不远处有一个新出现的土坡,前面立着木牌,但没有刻名字,这个土坡很大,绝不是只埋一个人的土坟。

    所有死在山谷里的赵军都在这里面,既有韩人,也有赵人的。

    清理山谷的时候,他们不用等烈火熄灭,因此也有时间去给这些战死的人一个入土为安的机会,但山路上那些焦尸,显然就无暇顾及了。

    孟九虚脱的倒在地上,她不知道自己的兄长埋在哪里,因为她发现,远处还有一个土包。

    原来不止一个坟包,原来死在这里的人比她想的还要多。

    她就这样跪在坟包面前,想哭又哭不出来。

    不知道要做什么,不知要应该去怪谁,更不知道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什么要打仗。

    到了夜里,居然下了一场雨,这雨把意识模糊的她淋醒了,雨水落在嘴唇上,又救了她一命。

    以前她淋雨的时候,哥哥都会叫住她,告诉她这样会生病,骂了她一顿,还是把自己蓑衣给她。

    孟老会站坐在村口祠堂屋檐下,不知道在等谁。

    小山自己淋了个底朝天,还从口袋里把刚刚从山上摘来的野果送给她。

    等雨停了,孟九站起来,摇摇晃晃随便寻了一个方向走。

    又是不知道走了多久,一直走到失去意识。

    耳边好像听见了流水的声音。

    哗啦啦啦。

    孟村附近没有河流,要打水需要走很远的路,而泫氏旁边就是丹水,她刚参军的时候,担心被人认出来,别人都去河边洗脸洗澡,只有她把自己涂的邋遢又黑,一边担心被抓到,一边担心哥哥在前线会不会受伤。

    但实际上,并没有谁会注意她一个小兵,也没有谁会观察她,大家议论的最多的是秦人什么时候打来,有人说,没有赵军,他们韩人早就被秦人杀光了,但也有人反驳,如果一开始就让秦人接受了这片土地,就不会打仗了,更不会死人。

    哗啦啦啦——

    流水的声音越来越近了。

    自己是要死了吧,所以才能听到这样的声音。

    死了。

    我死了。

    我终于死了。

    孟九睁开眼睛,没想到见到的不是地狱,也不是来生,而是一张普普通通的男人的脸。

    那人看起来二三十岁,五官没什么特色,属于看一眼就会忘记的人,但莫名让人有好感。

    见她醒了过来,他还有些高兴,“太好了,我还以为你活不过来了呢,我在前面的山林里捡到了你,还发着烧,你怎么一个人走到这儿了?你等会,我这儿有些野果,你先吃点东西。”

    孟九没有说话。

    旁边就是河流,或许就是丹水,远处是山林,天还没黑。

    她的脸被擦干净了,烧伤的腿上也敷上了药草。

    男人叽叽喳喳说了很多,但她只是听着,像是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等休息好了,他背着她找了处小屋。

    “我是这附近的山民,听说秦人打来了,就躲了起来,听说人又走了,才敢偷偷出来。”

    “半个月前那场山火太吓人了,真不知道哪个缺德的人干的,不知道放火烧山,牢底坐穿吗?”

    “你身上这么多烧伤,我估计你也是路过被牵连了吧,太惨了,你还有别的亲人吗?”

    “没有了?没事没事,你看,像我一样不好吗?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什么,你当然没死了,你以为自己是鬼吗?只有意志最坚定的人能活下来,这样的人往往有还未完成执念,正是这股执念,才让你活了下来。”

    “你有什么人生目标?说出来我帮你完成!”

    “摇头?那就是没有?没有那你还这么强,身体都这么虚弱了,居然还没死。”

    他真的很喜欢说话。

    哪怕得不到回应,或者得到的只是她的点头或者摇头,也能一个人喋喋不休的说下去。

    “……”

    “这附近没有城邑,买不到面食,但是野果还是不少的,打猎我也很擅长,你放心,饿不死你。”

    “哇,你能自己走路了!”

    “今天下雨,你别出去了,上次你生病还没好透呢。”

    “你看我这个计划怎么样,南边的秦军又要来了,以后出去碰到秦人估计会被当成敌人砍头,但也不能不出去,有句话说的好,打不过就加入,我准备混到秦军里说不定还能当个大官。你放心,只要有钱,这很容易做到,只需要搞个假身份,哼哼,他们都是笨蛋,肯定看不穿。”

    “不过我就不能照顾你了,你以后就要一个人生活啦,你别往南边走,都是秦人,也别去北边,那是战场,更恐怖,不只是秦人,说不定赵人也得砍你。”

    他停了停,像是有些不舍,又抬头看向孟九,“明天我就出发,你的嗓子好了吗,我就要走了,你怎么也得和我说句话吧。”

    孟九终于说话了,虽然嗓子还是很哑。

    她问,“你怎么有四只眼睛?”

    他愣了愣,在屋子里转了两圈,又转了回来,看向孟九:“你说我?”

    她点了点头。

    他突然自语起来,“不可能,你怎么可能看的见,就算你看见了,也不应该注意到。”

    孟九盯着他。

    半晌,他抬起头,用那张普普通通却笑容灿烂的脸问她,“你不觉得,人本来就是有四只眼睛的吗?”

    孟九:“……”

    他说:“你记住了,人都是四只眼睛的,两只眼睛的都是异类,但是我们不能告诉他们,因为没有人愿意成为异类,这样会让他们伤心难过的,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

    他又想了想,怕了拍手,继续道,“我还有个新的计划!你听听看,我再买一个假身份,我们一起去秦军,这样,我不就不用更担心你一个人照顾不好自己了吗?”

    他高兴的问,“你叫什么?”

    她说,“……孟九。”

    “这个名字不错,好听,以后就是我的了啊不是,以后你就是我的阿弟了,我?我就叫孟七好了。”

    他每次都笑的那么纯粹,好像没有一丝烦恼,“小九,从今日起,我就是你的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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