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件案子并不难查,当年那个案子还挺轰动的。马特通过凯的关系,很容易就进入了警察的档案系统,从中找出了和那个女人有关的档案。
根据街头的消息,这个女人的代号是薄荷,但帮派分子更喜欢称呼她为血薄荷。原因是她所到之处,到处都充满了血腥。
血薄荷的真名叫做莱利·诺斯,莱利曾经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有着一个老实憨厚的丈夫,一个可爱机灵的女儿,虽然日子不富裕,可却胜在温馨。虽然他们的房子需要再还144次贷款,才最终属于他们,而且他们还要面临家庭经济的危机,但两夫妻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他们觉得没有过不去的坎。
可事情却在五年前的一场意外的电话而戛然而止。
原来,莱利的丈夫克里斯·诺斯有个朋友,撺掇着他一起去打劫城中一名黑帮大佬的小金库,那位大佬有很多生意,可最赚钱的毫无疑问是卖粉,她丈夫的那个傻缺朋友无意中得知了那位大佬打算进一批货。毒品买卖嘛,怎么可能走网上转账,自然是现金交易,于是那个蠢货,迷了眼想要打劫这笔钱……
都不知道他咋想的,赶去抢毒佬的钱。
克里斯出身不好,也是底层社区出身,小时候也不是啥老实孩子,进过几次监狱,但也犯过什么大罪,都是小偷小摸,打架闹事的那种。而且他是那种少有的,多次进宫之后,还能改邪归正的人。绝对算是美式司法体系下的漏网之鱼。
现在又有了老婆孩子,虽然日子过得有点苦哈哈,但自己赚钱自己花,踏实。
所以拒绝了好友的拉拢腐蚀。
原本克里斯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谁晓得他那个坑货朋友,对打劫毒枭这种要命的事都那么不小心,被毒枭知道了。就这坑爹的保密意识……还想打劫毒枭?
要知道在美国,你打劫个银行,了不起坐牢,没听说过哪个傻缺因为打劫银行被处以死刑的,除非你屠杀人质。更何况还只是计划而已,哪怕你在警察局大厅里计划打劫银行,警察都拿你没辙……可打劫毒枭?
那绝壁是个死,哪怕你只是计划。毒枭又不需要讲证据。
而克里斯打电话拒绝的时候,那个坑货正好被毒枭抓住。
其实如果仅仅是这样,毒枭也不会没事找克里斯的麻烦,毒枭是为了赚钱,又不是来举办杀人比赛的,没有利益相关,谁会没事去杀人?可寸就寸在,毒枭得知,那个傻逼朋友居然知道他的交易时间,现今存放地……这就不是小事了。
打劫,毒枭最多杀打劫的倒霉蛋,可现在得知这个小瘪三居然得知了这么机密的东西。
那必须杀人灭口了!
要不然毒枭睡觉都不踏实!
他必须要将所有能知道这件事的人都灭口!
于是克里斯倒霉的上了必杀名单。
更糟糕的是,毒枭不知道克里斯会不会把事情告诉其他人,于是干脆就对克里斯灭门!杜绝一切可能性!
于是在五年前的一天,那是莱利和克里斯的女儿的生日。
一家三口久违的放松一下,那段时间,莱利和克里斯都为了财务状况头疼不已,但女儿过生日最大。于是一家人打算去游乐场玩,那一晚三口之家非常开心。
他们也没想到,这回是他们最后时光。
在结束游乐场之旅之后,他们三人去买冰淇淋然后打算回家,因为莱利看到自己女儿吃冰淇淋把冰淇淋弄在脸上和衣服上,于是折返回冰淇淋车上拿一点纸巾。
莱利刚刚拿到纸巾还没来得及转身。
就传来一阵阵枪声!
莱利看到自己的丈夫和女儿躺在了血泊之中,她疯狂的跑向他们,结果一阵枪声之后,她也失去了知觉。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同时她还得知,自己的家没了。
她曾经相信正义公理,她期待司法能够给自己和家人讨回公道,可所有的目击证人都三缄其口,没人愿意站出来指认凶手。于是她亲自指认了那三个抢手!
但很快,那个流氓律师找到了莱利,他们拿出了一笔钱,让莱利闭嘴。
莱利自然不可能接受这样的事,她赶走了律师。
可律师却在她家里发现了抗抑郁的药物,于是在法庭上拿着这一点攻击莱利,认为她的证词和指认不可信,都不能够作为证据。
而作为该案件的公诉方,本应站在她这边的检察官从头到尾都在消极应对,不断的和对方律师打配合。
更绝望的是,本应该作为这起案子最为公正的法官也在公然的偏袒对方,让陪审团对控方的多项证据不予理睬。
于是原本铁板钉钉的铁案,就这样在三方的操作下,居然给翻盘了!
更扯的是,莱利还被当庭认为是神经病……要被关进精神病院……
这操作……也是迷的可以。
马特看到这种记录,甚至都倒吸一口凉气。这特么……太黑了吧。
马特虽然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律师,但他从小在地狱厨房长大,社会的黑暗面见得真不要太多。但这么赤裸裸的玩弄司法,吃完被告,直接弄死原告的做法也让他顿感毛骨悚然。
也难怪血薄荷会那样恨那个法官了。
之后,血薄荷在被送往精神病院的途中逃走了,再也没有出现。
直到最近。
同时,马特也查出了到底谁才是血薄荷的仇人。
……
“康奈尔·斯托克斯?这是谁?”马特拿着自己查到的资料,找到了凯。在看到血薄荷的仇人的名字,凯一阵迷茫,凯基本记得纽约城各大黑帮的头头,而这个康奈尔·斯托克斯……还似乎没听说过。
可一个可以把司法系统这么玩弄的黑帮头头,没道理只是无名之辈,难道又是一个金并。
说起金并,也是怪了。这家伙仿佛真的消失一般,彻底没有了踪迹。
好像真的隐退江湖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没弃尸荒野了。
总之,这种人不出来也好,凯总感觉这种银币老实呆在暗处也没什么,真让他蹦出来,鬼知道会发生破事。
“蝮蛇帮的大佬,被称为哈莱姆的教父,是‘哈莱姆天堂’夜店的老板。”
“哈?”这么屌的称号,为毛凯不知道?
“他和一般的混混不一样,他算是那种老派黑帮,讲究荣誉和规则,嗯,就和意大利黑手党一样。本身并喜欢出风头,非常低调。甚至还非常热衷于慈善,他的产业很多,大部分都是合法的,至于私下的非法生意,隐藏的非常好,我和卢克早就盯上了他们,可愣神一点证据都没抓到。”
哪怕是马特这样讨厌黑帮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康奈尔是一个极具人格魅力的家伙,他总是西装革履,说话待人绝对的彬彬有礼,甚至这家伙还会为哈莱姆区的底层黑人主持正义,分发食物之类的。
所以他在哈姆来区极为受尊重,虽然他明面上的地盘只有一个夜店,可实际上,整个哈姆来区都是他的地盘!
所以哪怕他们捣毁了康奈尔的几个窝点,让他的手下被抓。可偏偏没有任何人背叛他。
这让捍卫者小队对他真的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总不能直接冲进去把他打一顿吧?先不说这样做有没有用,毕竟揍他又不解决根本问题,不将他的势力连根拔起,打他一顿最多就是泄愤,更何况打不打得过还两说呢。
因为这家伙居然是巫毒教巫师!会一些奇奇怪怪的法术,让他变得非常非常难缠。
年轻的时候,他就有一个外号。
水腹蛇!
这个外号归功于一次斗殴,他被人打掉了满嘴的牙,于是这家伙就用一种人工材料代替了自己的牙齿,这种材料硬度堪比钻石。于是有了这个外号,
加上他利用法术带来的神力,甚至可以一口咬断钢铁。另外他还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加上他本身也是一个格斗高手,以及各种奇奇怪怪的法术,这让他的实力非常的可怕。
“哈?讲究荣誉和规则?所以杀人全家?”凯听着一阵咂舌,他不知道老派黑帮是怎么样的,但……这种杀人全家的做法,在美国黑帮这边真的很罕见,倒是南美和俄罗斯那边不稀奇。
马特耸耸肩,黑帮么,不都得这德行。难道还指望一群黑帮中真能跑出什么忧国忧民的侠客?
当然,比起那些毫无底线的新势力黑帮,那些老派黑帮还真好上不少。
“你打算怎么办?”凯问道。
马特沉吟了一下,最终决定信任凯:“康奈尔……算不算特殊实物调查部的职权范围?”
“你打算让我来处理?”
“嗯,让血薄荷继续下去,会死很多人……包括她自己。”
凯敲了敲扶手,考虑了下:“点点头,这个案子我会让特殊事物调查部来处理。”
……
哈姆莱区,大团伙“拉丁男孩”的重要窝点。
血薄荷并没有听从马特的建议,也是,一个连自己命都不在乎的人,怎么可能被人三言两语说服?
血薄荷之所以会找到这个团伙,事情也很简单,因为她记得当初三个抢手中的其中一个人,身上的纹身中,就有着拉丁男孩的标志。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拉丁男孩的消息相当灵通。他们或许知道些什么。
血薄荷不是马特,拥有凯的支持,她没有任何资源支持,连枪械都是靠偷的。情报更别提了,情报这玩意必须要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否则街头的那点消息,压根做不得数。
当然,血薄荷也不是一点教训没吸取。
毕竟……她可是差点跪,所以这一次,她没有选择莽穿这个黑帮。那些小喽啰没什么价值,倒不如直接找核心成员。血薄荷悄然潜入了窝点核心,找到了这里的大头目,将其按在房间里就一顿痛彻灵魂的拷问。
这里她需要感谢大头目,因为他将自己房间的隔音弄的相当的棒,加上外面小弟们正和一些失足妇女正在举行趴体,音乐声震天响,所以大头目的惨叫,并没有让外面的人有丝毫察觉。
血薄荷拿出一张照片怼到了大头目的脸上:“告诉我!强尼……在哪?!!”
大头目双手被两把拆信刀扎到了办公桌上,一只腿也被血薄荷用装了消音器的手枪打碎了膝盖。
“强尼……法克!谁特么是强尼!”这个大头目这会儿脑子正在嗨呢,血薄荷来的时候,他正在吸粉,床上有个一个明显被下了药的女孩,看样子是打算助助兴。对了,虽然很多人都传说,吸那玩意能让男人在那什么的时候,更那什么。可实际上,根据研究……那玩意对男性功能压根没有任何增幅效果,甚至还可能让你更萎靡,更快,更短,直到起不来。那玩意倒是能让人爽一时,但到了后面,真就望那啥空流泪了。
所以朋友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少听那些傻缺瞎哔哔,一群白痴拿无知当个性!
总之现在,这货还脑子还有点不清楚。
但血薄荷是谁?为了报仇,敢豁出命去锻炼自己,让自己从一个家庭主妇,变成复仇天使的狠人,她会手软?
这个女人可是敢用订书机订自己皮肉来止血的人,对这种人渣只会更狠!
于是短短三秒钟,这个男人身上就多了三把刀,还有一把刀在他的胯下来回摩擦,随时准备送他入宫!
男人立刻就清醒了,毕竟脑子还没真的被烧坏。
“强尼……强尼……强尼已经嗝屁了!三年前被他的仇人大卸八块丢进下水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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