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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6章 卷末(补四)
    老而不死,是为贼。

    

    这话出自《论语·宪问》,原句为:“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意思是说原壤叉开双腿坐着等待孔子。孔子骂他说:“年幼的时候,你不讲孝悌,长大了又没有什么可说的成就,老而不死,真是害人虫。”说着,用手杖敲他的小腿。

    

    贾张氏此人,你要说她半点作用没有的话显然不行,毕竟当初她儿子贾东旭刚走那会儿,秦淮茹要顶班去厂里上班,家里三个孩子全靠她帮着照看。

    

    可你要说她对秦淮茹有什么帮助,对几个孙子孙女有什么助益的话,却又远远不及她带给他们的害处。

    

    这么多年了,为了拴住秦淮茹,为了她心中所认为的那些东西,贾张氏可没少作妖,折腾来折腾去,拖秦淮茹的后腿,一度还曾在家里摆起贾东旭的灵堂用来恶心秦淮茹。

    

    可临到老了,身子骨大不如前,腿脚不便,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顾,这时候却又得靠着秦淮茹,虽不至于到易中海那般瘫痪在床,要人喂水喂饭,端屎端尿的地步,可身边也绝离不开人。

    

    可现如今贾张氏这個八十出头的婆婆还好端端的活着,秦淮茹却先一步赴了黄泉。

    

    这院里的风言风语一下子就起来了,什么贾张氏这个婆婆苛待秦淮茹,把秦淮茹当成牛马牲口使唤之类的。

    

    贾张氏也是要脸的人,听到这些风言风语,老脸如何还能挂的住,可她老胳膊老腿的,动弹起来的都费劲儿,又哪里能像年轻时那样,堵着人家门口撒泼打滚的骂街。

    

    棒梗要忙着上班,小当成天急着工作,找对象,槐花跟她那个丈夫也得忙着工作,棒梗的老婆于秀秀既要照看孩子,还得顾着工作,秦淮茹走了才没几天,贾家兄妹几个就被沉重的压力压得气都喘不过来。

    

    贾张氏还好,至少还能动弹,可瘫痪在床的易中海却成了贾家众人的大难题,吃饭喝水就不说了,忍忍倒是也能过得去,可拉屎撒尿这种事,易中海又不能一直憋到棒梗他们回来。

    

    结果就是易中海每天直接拉在裤裆里,等棒梗下班回来的时候再帮他换下来,让他媳妇去洗。

    

    短时间内也就罢了,一家人咬咬牙,倒也勉强能够支撑,可时间一长就不同了。

    

    棒梗跟于秀秀先是把孩子送到了于秀秀娘家,让于秀秀的爹娘帮着带,这年月把孩子放在亲戚家的比比皆是,倒也没什么问题。

    

    可易中海那边,时间一长,不说于秀秀了,连棒梗自己都受不了了,尤其是易中海那屋,没了手脚勤快,每天帮着打扫收拾,通风换气的秦淮茹在,没多久就生出了一股子怪味来。

    

    屎尿混合而成的不知名气味,那叫一个酸爽。

    

    这老话说得好,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棒梗又不是易中海的亲孙子,心中的抵触情绪自然更加强烈。

    

    可如今棒梗住着易中海的房子,而他给易中海养老的事情在院里早已是人尽皆知,如今的棒梗已然是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照顾易中海,只是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少,去易中海那间小屋的时间也越来越短,除了送水送饭,换衣裳裤子之外,棒梗连靠近那屋都不咋乐意。

    

    傻柱一家是离贾家跟易中海住处最近的一户,每回下班回来,路过中院西厢房边上易中海那小屋时,稍微离的近点,就能闻到那股子难闻的味道。

    

    何大清看着易中海凄惨的模样,老脸煞白,在家里根本不敢给傻柱脸色,更不敢在冉秋叶面前摆什么公公的谱。

    

    自打秦淮茹走了之后,刘光福跟刘光天兄弟俩就找上了傻柱,想要把后院他们家那房子卖给傻柱。

    

    傻柱虽然一直都想买他们家房子,可二大爷刘海忠还在院里住着,傻柱要是把他家房子给买了,不就变相等于把刘海中从这院里赶出去吗!

    

    前些年的时候,刘海忠这个二大爷傻柱还真没放在眼里,可自打出了事之后,刘海忠幡然醒悟,跟变了个人似的,傻柱对他也大为改观,自然做不出这种事儿。

    

    时间很快来到2000年,正值世纪之交,五月初,熬了两年,易中海终于熬不住了,在那间满是臭味的小屋里永远闭上了眼睛。

    

    棒梗跟于秀秀终于松了口气,这两年可把他们两口子给折腾坏了,好在有院里众人在,还有街道监督,他们两口子也没法直接把易中海扔到大街上不管不顾。

    

    易中海这辈子虽然无儿无女,但在院里的人缘倒不算差,还有他在轧钢厂带的那些个徒弟们,是以吊唁那天来的人不少。

    

    没成想易中海这一走,直接带起了连锁反应,六月初,刘海忠也跟着走了,到了八月,就是阎阜贵,四合院里的三位大爷终究还是没能扛过这个夏天。

    

    等入了冬月,一直坚挺着的贾张氏,在一个大风天的夜里忽然发起了烧,这一烧直接就去了贾张氏半条命,连地都下不了了,虽不至于跟易中海那样瘫痪的无法动弹,但身边也离不开人了,连上厕所都要人扶着。

    

    而傻柱则是把后院老刘家的房子收入囊中,刘光福跟刘光天兄弟喜滋滋的把卖房得了的钱分了,至于他们那个离家多年的大哥刘光齐,连刘海忠办后事的时候都没露过面,老刘家就跟没这号人一样。

    

    相较于贾家的困境,前院的王家却是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

    

    华盛重工日益兴盛,王辛夷的丈夫吴湘带领的研发部门,在王重指定的大方向上深耕多年,颇有建树,三年时间里,华盛重工先后推出了一款重型货车,一款挖掘机,还有一款正在研发中的大型机械臂,正赶上全国各地大搞建设,雪花一样的订单直接让华盛重工的体连连增长。

    

    王重更是斥巨资联络了猎头公司,从海内外大量引进优秀人才,以充实华盛重工的人才储备。

    

    有了充盈的人才储备,加上雄厚的资金支持,以及领导层次毫不吝啬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华盛重工跟随着时代的洪流,进入到高速发展的腾飞阶段。

    

    王辛夷在协和也是一路高歌猛进,医术与日俱增。

    

    就是王恒这小子,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又限于天资,读书不成,倒是练了一身武艺,十八岁时就被王重送去参了军。

    

    没成想这小子进了部队之后,就跟龙回大海一样,混的是如鱼得水,风生水起,因着表现优异,没几年就被提了干,还认识了一个姓兰的女军官,没几年就结了婚,结婚之后王恒还是继续留在部队里,兰香则挺着大肚子回了王家。

    

    看着兰香挺着大肚子,儿子又忙着在部队里没有时间,秦京茹连牡丹楼的工作也不干了,选择回家亲自照顾兰香。

    

    没几个月,兰香就在医院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把秦京茹给高兴的,笑的嘴巴都合不拢了。

    

    因着计划生育正是最严的时候,王恒又在部队里任职,兰香出了月子没多久,就也回了部队继续参加工作,他俩的儿子自然也就交给了秦京茹跟王重带着。

    

    如今华盛重工那边王重早已退居幕后,台前的事情都交给了专业的经理人帮着打理,王重的时间自然便空了下来。

    

    子女都有各自的工作,各自的收入,王重将华盛重工5%的股份直接给了自家小孙子,每年利润的20%,则被王重拿了出来,投入到傻柱的助学基金里头。

    

    华盛重工的体量远非区区一个牡丹楼能比的,虽然只是20%的利润,可数额却是傻柱等人投入的数倍不止。

    

    何雨水索性就把牡丹楼的事情全都扔给了哥哥嫂嫂,全身心投入到了助学基金里头,每年有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带着双胞胎儿子在西南山区,四处走访,亲自带队调研,除了筛选那些贫困家庭资助他们的孩子读书之外,助学基金还陆续在部分贫困山区出钱修了好几条路。

    

    助学基金修路可不仅仅只是出钱而已,为了修这些路,避免有人中饱私囊,基金会的钱给吞了,冉秋叶在王重的建议之下,成立了一个监理公司。

    

    这年月搞工程还不像后世那样程序繁复,而且修路这种事情,地方政府也极为支持,就连被占用土地的乡民们也都极好说话,不管是耕地还是荒山林地,全都免费使用,根本不提什么补偿款项。

    

    其实老百姓们心里都清楚,修路对他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路修通了,去干什么都方便。

    

    看到西南山区山民们的生活现状之后,何雨水心中的恻隐之心又动了,还想着帮助这些山民们改变贫困的生活现状。

    

    何雨水也清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但她一时之间却又没什么好主意,就只能打王重的主意,把王重当成了免费军师。

    

    可王重深知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的道理,如今助学基金的盘子才刚刚铺开,帮着乡民们修路已经算是大跨步了,要是一下子盘子铺得太大,步子迈的太快,是很容易扯着蛋的。

    

    而且盘子一旦大了起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就都会冒出来,毕竟人心是经不起考验的。

    

    何雨水被王重劝过之后,也只能暂时把同情心搁下,专心处理帮助孩子们上学读书的事儿。

    

    时间一晃又是几年,华盛重工的崛起已然势不可挡,在国内重工业里可谓是一骑绝尘,独领风骚,在庞大人才库支撑和在研发上的巨额投入作用下,华盛重工的技术水平可谓是日新月异,推出的产品在市场上也极受欢迎。

    

    相比起来,自打王重走后,不管是轧钢厂还是机械厂都开始走下坡路,吃起了王重留下的老本,可这老本又能啃多久,最终还是无奈走向了转型,但却失去了跟华盛重工竞争的资格。

    

    时间一晃就到了08年,奥运会举办在即,鸟巢早已拔地而起,无数国人从各地涌向北平,让本就拥挤的北平,变得更加拥堵。

    

    如今的北平,早已不是昔日的北平,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个个小区陆续被开发,原先的郊区都成了繁华地段。

    

    被重重高楼,车水马龙围着的四合院里,前院的葡萄架底下,鬓角已然泛起银霜的王重正悠闲的靠在躺椅上,手里拿着蒲扇,旁边摆着茶壶,面前坐着两个两三岁模样的小男孩跟小女孩。

    

    小男孩是王辛夷的小儿子,小女孩则是王恒跟兰香的小女儿。

    

    “爷爷,爷爷!我要吃葡萄!我要吃葡萄!”王恒跟兰香的小女儿叫王若云,扎着两条小马尾,身上是一件碎花裙,仰头看着头顶葡萄架上吊下来的一串串葡萄,眼里满是星星。

    

    “爷爷我也要吃葡萄!”

    

    王辛夷的小儿子吴浩也跟着叫嚷起来。

    

    王重睁开眼,看着两个小家伙,嘴角微扬,露出笑容:“想吃葡萄?”

    

    “嗯嗯嗯!”姐弟二人立时便点头如捣蒜,一脸期待的看着王重。

    

    王重却道:“想吃葡萄也不是不行,我教你们一首诗,谁先背出来,爷爷就给他摘葡萄吃。”

    

    “爷爷,怎么又背诗啊!”王若云顿时苦着小脸。

    

    吴浩却摇着王重的胳膊一脸兴奋:“爷爷你快点教!”

    

    “嗯嗯!”

    

    王重润了润嗓子,当即字正腔圆的朗诵起来:“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要说这两个小豆丁,性子跟他们的父母如出一辙,王辛夷的儿子吴浩随了母亲,性子柔和文静,聪慧机敏,而且还颇为好学。

    

    王若云则跟她那个老爹一样,对这些文绉绉的东西是半点兴趣都没有,性子活泼好动,成天跟个皮猴似的,没少霍霍家里,也就是秦京茹疼他们,每次都是笑着收拾,要是换儿媳妇兰香回来,看到自家姑娘把家里霍霍成那样子,早就大巴掌招呼那嫩呼呼的小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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