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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国王看懵了,他们经历过,只觉得现在就很冷。
“这便是有了火炕的好日子,小易之德,恩泽天下。”
李旦评价,告诉别人,就算这样,都是好的,至少起来生火的过程短,被窝里暖和。
以前多少人家做不了饭,不点炉子,更无须说花钱买炭在火盆里烧。
否则杜甫于怎会写出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往后大唐冬天冷的地方一律烧暖气,今年有六个坊用上了暖气。”
卢怀慎在旁说,兴道坊塌陷,后来修的上暖气,别的坊一看,跟着来。
目前有六个坊,明年估计一半长安城要弄出来暖气。
百姓愿意烧暖气给钱,晚上不冻鼻子,早上随便起床,一点不冷。
最关键的是不再担忧中炭毒,不做饭的也暖和。
“是呀,陛下龙兴,自有天兆,诸位与我一同为大唐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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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一看往自己身上扯,不行,老丈人坐着呢,你们私下里单独夸我呀!
零三三小机器人头上的灯闪烁了一下,随即……
“杀呀!投降不杀……”大屏幕上的画面变了。
托玛瑞弟托城邦国王托利乞的军队在进攻,一個个战士身上糊了纸,把原来的纹身给挡住。
跟敌人差不多的位置上有李易这边送去的纹身贴,一贴就是,别水洗。
额头上多了个三个并排的红点,一个不行,怕敌人的血落上,难以分辨。
从下午开始的,敌人被打懵了,分不清哪个是自己人,哪个是敌人,乱杀一气,怀疑身边的人对自己动手。
战斗到这个阶段的话,那就彻底完了。
兵不分敌我,还打个甚啊!
于是黄昏的时刻,国王托利乞的军队一路砍瓜切菜,敌人疯狂逃窜。
他们一边跑着一边杀自己人,前面出现自己人的部队,冲上去就干,以为是阻击围堵截杀自己的呢。
“大局已定。”毕构露出笑容。
“是呀!年后考虑回去的事情,各地的银行人员培训差不多了,该是开起来的时候。”
宋璟帮着毕构考虑,毕构要退休,退之前,把该处理的全处理了。
二王子不知道周围的人惦记着要走,他陷入深思当中。
直到李易给他夹菜,他才恢复:“打仗都可以这样打?”
“理论上总有成功的可能,将来咱们穿军装,别人的工艺仿制不了,这样的情况就会杜绝。”
李易承认装扮成敌人的军队效果很好,甚至有时专门制作对方的衣服和旗帜,冒充敌人。
不过通常只在小规模战斗中应用,军团出动,不可能的。
往后本地人会穿染好的棉布军服,另外的玛雅或印第安人连棉布都没有,更不用说套染技术。
到时驻防的军队看到穿一样军服的人过来,会查勘文书、虎符等相关东西。
“我看咱们军队的鞋好。”二王子一听自己的将士会有好衣服,转而惦记上鞋。
大唐军队穿战术军靴,由于到这边,里面没有毛,钢板有,踢人骨头上能给踢骨折。
夏天穿着也热,习惯了就好,每天要用酒精喷一喷,洗脚洗袜子。
李易时候的三亚,军队也穿皮靴,不带毛,北方的就是里面加毛,一般为兔毛和羊毛。
那个皮鞋,冬天穿着在外面两个小时后会冻脚,扛不住零下二十多度的气温。
草原和西北地区,以及漠河那里的边防军,才不穿这种皮鞋,他们都穿高筒的毡子靴。
这种以前管它叫军勾皮鞋,气温一旦零下三十度,里面加啥毛不冻脚?
夏天则热,还必须要穿,走丛林,在外面溜达有另一种矮帮的皮鞋,甚至带窟窿的皮凉鞋,叫老三条,一般军人不穿,影响战斗力。
进草丛,一个干草棍就能顺着缝隙把脚给扎了。
而且老三条军用皮凉鞋是扎扣的,不是绑带的,稍微一使劲,坏了。
平时溜达没问题,打仗、巡逻必须是正经绑带的全包皮鞋。
二王子相中的那种里面为帆布,外面为皮的军靴,他觉得好。
“够一个人吃三个月的玉米,换不来这双鞋。”
李易先提价钱,告诉你战术军靴有多珍贵。
在二王子露出纠结神色的时候,李易补充:“然!我们会给将士们配备全套的服装,包括宽皮带、绑腿等,这样没饭吃的时候,煮了也能吃。”
“一样的?”二王子认为自己这里的天热,穿那么厚大唐未必愿意提供,贵呀!
“你应时刻相信大唐的军工品质,大唐有专门的工坊制造,然后李家庄子要全检,不是抽检。
有一样军工东西出问题,制造的人、监督的人、检测的人,提头来见。比如……”
李易叫对方安心,举例子。
大唐军队今年北方地区的被褥,里面放棉花,不是直接塞,是拉网后续棉花,之后半寸横竖进针线固定。
外面再套被套,如此睡觉随便踹,保证不滚包。
做完了,李家庄子检查,拆了看里面的棉花芯,看好后,拆线的地方给缝上帆布或兔皮,有这个的就代表过检。
被褥的边缘最容易磨损,另外褥子所在的小腿和脚,总蹬,被子的脖子和脚。
李家庄子再给加一块布,走四条线,针眼非常密。
这叫军工品质,将士们拿到手,哎呀!被褥打上补丁了?太好了,补丁坏了换补丁。
关键时刻这样的被褥泼上水和沙子,两层一夹,披在身上能够挡住敌人的弓箭。
“要花多少钱?”二王子对钱有概念了。
“要活多少命?不能只让将士们用信仰去拼杀,不同的后勤培养出来的战斗力是不一样滴。咱有钱。”
李易说着看向毕构。
毕构理所当然地颔首:“有钱,花不出去了都。”
“有钱真好!”二王子继续羡慕,有钱可以在这么热的地方弄出来冰屋给孩子玩耍。
“是哈!所以咱们要努力种地,有粮就有钱,有钱未必有粮,不卖给你,你有啥办法?”
李易说着,大屏幕的画面又变。
变成了田间,百姓点燃火堆引诱虫子飞到那里噼啪响。
收田的百姓顺便烤点东西吃,蚂蚱,当地干季,湿季时候的蚂蚱繁殖的下一代出来了。
百姓们捉蚂蚱,穿起来烤,烤好后放到旁边专门给他们的小碗里抓一抓,塞嘴里,碗里面有干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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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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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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