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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器对李易赚钱的本事最佩服。
闻恬兰香,用帆布拿砂轮磨一磨,磨出来发白的部分颜色。
再放到缝纫机上打出来好多条线,宣传的时候叫机织磨砂帆布裙或帆布裤。
价格是那点帆布成本的百倍,尤其是弄的什么情帆布服饰,比自己弄的那个情还贵十多倍。
为了证明那个东西出自闻恬兰香,放了一些玻璃。、
玻璃就在李家庄子烧,自己都知道怎么烧。
钱啊,闻恬兰香赚疯了,很多商人找女人进去买,然后再拿到其他地方卖给贵妇人或小娘。
香水、香皂、蚕丝制作的丝袜、穿在那什么地方的玻璃珠子的情东西,都是成套的。
加上皮包、绒抱枕,没有五百缗,你想都别想。
自己那个侄女一旬只开业两天,钱入流水进来。
自己赚的是辛苦钱,人家赚的是品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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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像话了,就比如自己的王府,一个个的都要戴和穿,还好自己跟易弟是一家人。
想着,李成器露出笑容:“易弟,小镜子再给我十几个。”
“你自己去拿呗,但不准你卖,我要控制出货量。蒸汽机出来了,你给我送来的工匠帮了很大的忙。
正在往船上装,采用螺旋桨模式,对轴的要求很高,希望冰封河面之前能够下水。
然后给海船用上,挺麻烦的,过了年,开春后,算是尝试吧,带着几艘出航。
坏了不要修,没那个技术,扔船,凿沉了。”
李易转而说起蒸汽机,蒸汽机的缸全是铸造而成,又重又大。
必须要抗住蒸汽压力,蒸汽机好用的话,这个铸造技术逐渐提升,他之后可以用柴油、汽油机。
汽油机有个问题,火花塞。
同时两种设备又需要喷嘴,喷嘴一寸多,包含的科技含量……
好在他有图纸,各种图纸,还没人管他要专利使用费。
李成器赶紧吃螃蟹,吃掉一只,他嘟囔:“这玩意儿就是那么回事儿,天冷了,还是羊肉火锅好。”
“海鲜锅也行啊,等咱们把铁路修好,吃起来就方便了,我要是能造简单点的飞机,简单的,简单也不简单呀!”
李易想要造一战时候的飞机,需要发动机。
只要这个飞机出来,周围所有蕃邦保证全跪。
按照资料记载,最开始的飞机用来侦察,然后双方的飞行员用手枪互相射击。
后来发展到步枪、机枪、机炮、火箭弹。
到李易过来之前,一律超视距,隔着好几十公里就开干了。
李易想着想着愣神了,他想到了他那时的国家为什么在发展的过程中别人不敢武力欺负。
即便技术更先进,整个地球的其他国家也不敢。
因为连续打赢了很多场不对称的战争,他的国家的技术每提高一倍,战斗力就提高几十倍。
当技术差不多的时候,别人想动手,得考虑清楚。
“易弟,易弟,易弟你说的飞机长啥样?”李成器见李易发呆,在旁呼唤。
“我那个飞行器,那个属于单兵作战使用,集团军用的是另外的大家伙,速度更快。”李易还没怎么回魂。
“有多快?”李成器想了解。
“从长安到登州,一个时辰,然后就是上百里外开始从天上用窜天猴打地面。
接着大量的东西和人一起跳伞,到地面,继续窜天猴攻击。”
李易回神,笑着说。
李成器睁大眼睛:“你说的那些比你这个厉害呀。”
“没有。”李易摇头:“技术含量不一样,我这个更厉害,单兵飞行,超低空破防,只要数量够多,敌人绝对承受不住。”
他的飞行器不喷火,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贴地面飞,当地面发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地面用高炮打飞机都要形成阵列,雷达作用明显。
各大国不怎么宣传,其实都在努力发展这方面的技术。
主要就是低,雷达扫不到,又不喷火,晚上挨突袭的时候损失绝对比有飞行器的一方大。
所以小国没有资格跟大国打,除非拥有核武器。
“易弟,为兄努力赚钱,给你准备一千万缗,甚至是更多,你弄出来。”李成器觉得一千万缗很多。
一千万缗就是一百亿钱,跟李易那个时候的人民币来换,没法给出具体比例。
几算是一比五,五百亿人民币,想要弄出来全套的空战技术,李易会哭的。
在高科技技术下,五百亿是钱?
一支航母战斗群多少钱?那还是在技术已经很成熟的情况下。
“先造蒸汽机船。”李易不好给李成器泼冷水,只好暗示一下。
别好高骛远,一千万缗?呵呵!
……
“你们吃吧,我不能吃,我怀着孩子,螃蟹性凉,要吃出事儿了,叔叔估计也没什么好办法?”
另一边的王皇后等人凑在一起,有螃蟹吃。
她不敢吃,她还有孩子在肚子里,她就看看。
实际上李易说可以吃一点,鲜的大螃蟹,吃膏和黄都没问题,吃一只就行。
她不吃,她害怕,她想要一个女儿,嫡公主。
她不愿意要儿子,要是儿子的话,年岁相差不大,会出问题。
她要是海边的人,其实无所谓,人家难道海边的就什么海产品都不吃?
她属于内地,身体状况不一样。
“吃两只吧,皇后,你验过了,你对海鲜不过敏,只要是鲜活的海物,烹饪时间够长,你趁热吃没事儿。”
桃红二号在旁边小声提醒,又跟着说:“我去问问东主。”
说完她跑了,找李易,王皇后想吃又不敢吃。
“没事儿,鲜的螃蟹,别吃爪子,两只可以。”李易给出答案。
其实吃爪子也行,但为什么说不吃。
一个是因为爪子吃的时候容易划破嘴,螃蟹携带的病菌进去。
另一个是爪子上有绒毛,绒毛中含一些菌和寄生虫。
至于螃蟹肉性寒,你可以蘸姜汁醋啊。
软体海鲜,在国内为什么总是愿意拿来烧韭菜、蒜薹、葱、香菜。
很简单,采取的是寒热对充理论,阴阳相克相生。
“长兄,菱角种植得规模扩大了?”李易回答完问题,又跟李成器说起一个吃的东西。
菱角,在李易那时,最开始北方还能总见到菱角卖,还有什么菱角粉宣传。
之后一段时间,想买菱角只能在网上买。
因为含淀粉的东西太多了,不需要菱角了。
所以菱角的产量逐年下跌,眼下是大唐,其他东西少,菱角很合适,包括水洼子了等地方都能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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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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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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