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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吓n的人们 (第一更,求首订!)
    ,开局推演,美利坚大亨

    看到新移民们来了,正在为蒸汽拖拉机加压的,冯平脸上露出些坏笑,他随手拉动了汽笛。

    “嘟……”

    震耳欲聋的汽笛声响彻云霄,刚到田里的移民们,顿时被吓了一跳。还不等他们回过神来。

    下一瞬间,蒸汽拖拉机动了。

    “哎呀,我的娘嘞……”

    瞬间,刘三就被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惊愕道。

    “这,这是啥怪物……它,它咋动了……”

    “哎哟,我的个神来……”

    惊恐的叫喊声,在田间地头响成了一团,有的人甚至吓的转身就往后跑去,生怕这个喷着火的东西“吃”了自己。

    “这,这……”

    睁大眼睛,李林站那,眼巴巴的看着它。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肯定不是什么怪物——怪物上面可是站着人的,那人穿的还有点儿古怪。

    其实,南华这边的人穿的都有那么点古怪——套头衫。

    这种套头衫,说白了就是胸口有两口袋的POLO衫,之所以选择它作为“统一服装”,完全是为了降低成本,南华没有自己的服装厂,所有的服装只能外购,为了降低采购成本,朱先海特意选择了套头衫,有点类似POLO衫。这种长袖衫一推出就深受众人欢迎。

    套头衫穿着简单,而且天气适应能力强,热了可以卷起袖子变成了短袖,冷了扣上扣子,就成了薄外套。于是乎,土灰色的套头衫加长裤,就成了初代移民与新移民之间最大的区别。

    不过,李林肯定不知道,随着移民中的到来,在服装厂投产后,他们肯定也会换上这身“古怪”的套头衫,男人如此,女人也是如此,区别就是女人的长裤会变成长裙。

    款式单一?

    对于“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早期移民来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权力,也没有多余的金钱去追求什么服装上的美丽。

    简单、耐用且便宜,才是王道,甚至就连裤子,朱先海都直接选择了用厚帆布制成的工装裤。

    简单、耐用才是硬道理。

    “一个个的吓尿了吧!”

    穿着工装裤,戴着风镜的冯平大笑道。

    “这个叫蒸汽拖拉机,你们叫它火犁……”

    说话的功夫,他又一次拉响了汽笛,瞧着众人那副被吓傻的模样,冯平的脸上尽是得意。

    其实,从成为拖拉机手的那天起,他就是得到新玩具的男孩似的,就渴望着向别人显摆他的玩具,而现在新移民的到来终于让他看到了机会。

    “火犁!”

    惊愕的睁大眼睛,李林整整一上午都有点儿走神,他总是会不断的把目光投向那台喷吐着烟雾与火焰,在地里飞速犁开大快土地的大家伙。

    机器!

    这就是机器吗?

    和很多人一样,李林的第一次“时代冲击波”,正是从“火犁”上开始的,也正是在这一瞬间,被吓傻的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明白了什么是机器的力量!

    对于新来的移民来说,南华有着太多的新鲜事物给他们带来了太多的震撼。

    这种冲击与震撼是必然的。

    毕竟,对于新移民来说,无论是马拉收割机,还是蒸汽拖拉机,都等于让他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一个工业文明的世界。

    甚至直到这天晚上,当一切都结束之后,在返回宿舍的路上,李林的脑海中还有充斥着火犁轰鸣着犁开大地的那一幕。

    那种前所未有的力量深深的震撼了他,同样也颠覆了他的认识。

    “为什么只要有水,有煤,火犁就能动起来?”

    “为什么有了蒸汽,它就能发出相当于几十头牛的力气?”

    在李林的脑海中有着太多的问题,当然了,眼下没有任何人可以给他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今天的这一幕在每个人的心里都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当天晚上,在吃饭的时候,几乎每一个人都在那里谈论着“火犁”,谈论着“蒸汽机”。

    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最初的震撼之后,许多人的心里更多的是好奇,但只有极少数的人心里是为什么。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会考虑这些问题,对于李维民来说,打从来到南华之后,他的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这是什么地方?

    尽管还没弄明白这是什么地方,但商人出身的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会去种地,况且种的是旱地。

    他可是宁波人,即便是种地,那种得那种的也是水田啊。

    “哎哟,可累死我了。”

    吃完晚饭,累得像条狗似的李维民往床上一躺,不过只是刚缓口气,心思就活泛起来了。

    “为民,你又在想什么?”

    瞧着李维民那副模样,康明问道。

    “这日子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什么意思?”

    “我得去红楼去!”

    猛的坐起身,李维民认真道。

    “我得去和那位东家谈谈,以我李为民的一身才华,是绝对不能埋没于田间地头的。”

    红楼,就是亚美利加公司的总部,那栋红砖楼虽说不高,可却也是南华最醒目的一栋建筑。

    “呃……”

    瞧着李维民的那副模样,康明反问道。

    “为民,你有功名吗?”

    “没有!”

    “你是秀才吗?”

    “不是。”

    “那你凭什么说,自己有一身才华?”

    康明冷笑道。

    “这……”

    李维民反驳道。

    “这里又不是大清国,即便不是举人、秀才又如何?况且……”

    看着康明,李维民反问道。

    “难道明礼兄就甘愿埋没于此不成?”

    问题被推了回来的,康明愣了一会,然后说道。

    “我只想和家人生活在一起,能安安生生的过日子就行。”

    因为宿舍区是男女分开的,所以,他只能与妻女分住,不过他倒也看到了希望——三个月,三个月后他们就会离开营地,有家眷的可以和家人生活在一起。

    “哎,你啊……”

    长叹了口气,李维民说道。

    “你有妻女,可我却是孤身一人,我不能就这样过了,我得寻个机会在东家面前露露脸……”

    瞧着李信民的那副模样,唐明长叹道。

    “为民,人啊,还是要一步步的来,毕竟,这人生地不熟的,什么事情都别急于一时,要踏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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