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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卷 第11章 准备给媳妇做面膜
    田野心中一喜,他尽量放轻脚步,眼睛仔细地搜寻着野兔的踪迹。

    很快,他就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只野兔,正低着头吃草呢。

    这只野兔十分警觉,吃两口草就会抬起头,竖着耳朵观察周围的动静。

    田野慢慢地靠近,当距离野兔大概七八米的时候,野兔突然停了下来,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它直立起身子,四处张望。

    田野知道,这已经是能靠近的极限距离了,再往前肯定会被发现。他举起弩弓,瞄准野兔,果断扣动了扳机。

    “嘭——”子弹射出的速度极快,带着强劲的力量,直接命中了野兔。

    子弹的惯性让野兔又往前飞出去了一米多远才掉在地上。

    田野赶忙跑过去,把野兔捡起来,掂了掂,差不多有四斤重。

    “今天虽然没有打到大的猎物,但也够了。”田野看了看天色开心地说道。

    眼看着太阳渐渐爬升,田野觉得今天要回去了,否则赶不上早上卖了。

    就在他准备收拾东西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听到头顶上传来一阵嗡嗡的声音。

    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巨大的蜂巢挂在树上。田野一看到这蜂巢,馋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在这物资匮乏的年代,蜂蜜可是非常珍贵的东西,一般只有有钱人家才能吃得起。

    这真是个好东西,不光可以吃,还可以做面膜,只要配合一点芦荟和珍珠粉就可以。

    媳妇身上那么多的伤,只要用上这个,相信很快她身上的皮肤就会光洁如小芳芳一样。

    等媳妇身上的伤只好了,到时候...嘿嘿嘿!

    田野想着,情不自禁的脸上露出一副猪哥哥样的表情。

    这么大一个蜂巢,里面的蜂蜜至少也有七八斤呢,说什么也要带回去。

    不光蜂蜜,那蜂蛹也是大补之物啊,很难搞到的。

    田野看了看周围,找了一根树枝,然后,他又用鲜树叶包了一些干草,费了好大的劲才爬到树上。

    趴在树干上点火柴,不一会,浓烟从干草里冒了出来,蜜蜂被这浓烟熏得四处乱飞。

    等蜜蜂差不多都被熏跑了,田野拿出匕首,把蜂巢切了下来。

    他没有整个切掉,他想着,得给蜜蜂留一块蜂巢,这样下次还能再来取蜜。

    他慢慢地从树上爬下来,忍不住吃了一口蜂蜜,那甜美的味道一下子就沁入了心田。

    蜂蜜是个好东西,不光可以吃,还可以做面膜,只要配合一点芦荟就可以。

    媳妇身上那么多的伤,只要用上这个,相信很快她身上的皮肤就会光洁如小芳芳一样。

    可问题是,现在芦荟几乎没有家养的,都是野生。

    这种东西一般生长在高山上,而且对土质也有讲究,它们喜欢半荒漠沙土、石沙土上,也有一些生长在悬崖上、石堆缝隙中或树草丛中。

    这个东西的移植也很简单,而且一根芦荟所产出的凝胶很多。

    不过这个东西只要能找到一颗,那就是找到一窝。

    为了让媳妇早日用上芦荟面膜,田野决心找到芦荟再去,今天时间还长,也不一定要赶早。

    很快,他便在一个乱石堆里找到了芦荟的踪迹。

    这些芦荟三五成群的竖得高高的,叶片宽大且长,这长的足有一米,矮一点的也有60到80公分。

    而且数量众多,显然是从没有人采过这个东西,让它们有了野蛮生长的条件。

    也难怪,在这里人们把它叫做“野油葱”。

    以前饥荒年代,也不是没人吃过,只是这个东西苦,而且压根就不顶饿,它滑得很,很容易让人变成直肠子。

    它不光把自己滑出来,还会带着其他的食物一起滑出来。

    所以这个东西就不受人待见了。

    田野没有把他们全部都两根挖起,只是拿出柴刀割掉大半部分,这样一来,过一段时间,这些芦荟还能再发起来,他还可以再来收割。

    很快便割了几十根芦荟,塞到空间。

    他也顺便挖了一些不大不小的芦荟,他想尝试着放到后院里去培育试试看,如果能培育成功,这也不失是一个赚钱的好路子。

    下了山,田野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跑到了村子外围的烂泥塘便捣鼓了一些野生的薄荷,如果面膜里面再加上一点薄荷,那清凉感觉会更好一些。

    说做就做,媳妇身上的伤看着实在让人心疼,他是一天都看不下去,越早解决越好。

    现在薄荷也解决了,所有的原材料都有了,装这个面膜的瓶子又成了难题。

    现在能搞到的瓶子只有两种,一种是罐头瓶子,那个太大了,估计装个几瓶就没了,而且必须要卖大价钱才对得起自己这么些材料。

    在这个普通职工都只有30-50块工资的年头,自己这一大瓶要卖多少钱呢?

    一百?那就做好烂在家里的准备吧。

    少了可划不来。

    另外一种就是诊所用的那种打屁股针的小瓶子,那种又太小,用一次就差不多了,

    而且这两种瓶子在这个镇上,甚至县里都没有,除非到别的地区去买。

    现在这个镇上除了一家快要倒闭的服装厂,还有一家不瘟不火的墨厂。

    突然他灵光一闪。

    咦?墨水瓶,这个大小差不多了,一个墨水瓶大概能用个五次的样子,而且这个瓶子的成本也不贵,墨厂的那些职工肯定有瓶子的资源。

    不过他暂时不需要那么大批量的瓶子,能有个几十个就可以了,随随便便都能弄到。

    刚好,今天也没有什么东西卖,干脆直接去墨厂那边去碰碰运气。

    到了墨厂,田野直接用半边兔子跟一个墨厂的职工换了50个空瓶子,然后又到诊所买了一罐烫伤膏就准备回家了,昨天的那头猪卖得还剩一些,田野不准备卖了,都已经腌了起来,留着自己家吃的。

    现在当务之急还是早点回家去研究面膜去,好让自己的媳妇身上的伤早点好起来。

    别看事情没多少,其实田野办完这些事,时间都已经来到了下午四五点样子了。

    主要是自己没个自行车,非常的不方便,看来买自行车的事情得提上日程了,否则,这样的效率太低了。

    总是问别人借也不太好。

    ......

    现在并不是农忙的季节,方园和芳芳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家里,只是上午的时候去把后面的菜地浇了下水。

    时间已经来到下午太阳偏西,农村里平时不干农活的时候都是只吃两顿饭。

    虽然早上田野煮的粥让方园吃的很满足,小芳芳也吃了一些,还吃了一些迷糊。

    现在两人都有些饿了,于是方园把昨天晚上田野剩下来的菜放到锅里热一下,准备吃晚饭。

    纵使是昨天的剩菜,一倒到锅里,滋滋作响,肉香味弥漫,很快就飘散了出去。

    另一户人家里,一个四十来岁的女人耸了耸鼻子,朝着坐在自己身边大白米饭就着咸菜往嘴里塞的男人问道:

    “这是谁家啊!昨晚烧肉,今天又烧肉!”

    “你这婆娘,你管谁家呢,吃你的饭吧!”男人白了女人一眼,吃进去的咸菜有点难以下咽。

    “咱们附近就这几家,这又不是逢年又不是过节的,咋能天天吃肉呢?你说有没有可能是田老二家里?”

    “那个烂赌鬼?他们家能有大白米饭吃就已经不错了。”男人冷笑。

    “可是他万一赢钱了呢?那田野一个月前打破我们家的腌菜坛子,还没赔钱呢!”女人一提眉毛,敞开嗓子说道。

    “你不是从她那拿过来五个鸡蛋了吗?”

    “钱是钱,蛋是蛋,那是两码事!不行!我得去看看!”

    说着女人放下碗筷走出门去。

    方园热好菜,把两碗菜端上桌,对着正坐在门槛上玩石子的小芳芳喊道:

    “宝贝!来!洗手吃饭了!”

    她拉着小芳芳去洗手,随手关上了门,她主要是怕人看见说什么闲话。

    方园带着小芳芳洗好手,坐上桌,刚准备拿起筷子吃饭。

    这时,大门被敲响了。

    方园心里一惊,喊了一句是谁。

    “我!你桂花姐!”陈桂花的声音里明显带着一丝丝怒气,尽管她刻意的压抑了,但是还是被方园听出了不正常。

    方园的神色有些紧张,都是一个村的,她自然知道谁家人不好惹。

    这陈桂花就是村里相当难惹的主,她是极其不想跟她有任何的瓜葛的。

    小芳芳听到声音也有些害怕。

    方园立刻安慰道:

    “没事的,宝贝,妈妈去看一下!你先吃饭!”说着站起身去开门。

    虽然自己不想跟她有什么交集,但是人都已经上门来了,总不能把人一直关门外。

    方园一打开门,就看到陈桂花黑着一张脸站在门外,他陪着笑脸问道:

    “桂花姐,有事吗?”

    陈桂花一把推开方园挤进屋子,一看到桌上的红烧肉和猪蹄,顿时就阴阳怪气起来:

    “哟!你家日子过得不错嘛!昨晚吃肉,今天又吃肉,怎么?有钱了?我那个腌菜坛子的钱什么时候还给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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