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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二一章有龙的地方叫做龙潭
    维系一个家庭的凝聚力,核心就在于爱。

    这东西虽然不当吃,不当喝的,有时候却可以当命。

    爱的

    云初,虞修容这对夫妇给了云氏每一个孩子同样的爱,这些爱,包括生活上的关心,心灵上的抚慰,以及肉体上的鞭挞。

    一个孩子挨打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所有孩子都挨过打,大家的心理就非常的平衡了。

    只有那些确认自己的孩子将来一定会自相残杀的父母,才会在一开始就给自己的孩子定等级。

    云初认为云家的孩子应该有更加高级的追求,应该脱离这种低级的争斗。

    云瑾是家里的世子,云鸾却对他这个位置一点都不羡慕,在看到父母对哥哥的要求之后,他甚至有些庆幸自己不是世子。

    薛讷是薛仁贵家的世子,站在那里如同一根木头一样,只知道对着云锦嘿嘿傻笑,云鸾很轻易的就发现,这个家伙提前来云氏,恐怕最大的目的就是想要当他的姐夫。

    云鸾认为薛讷应该没戏。

    这家伙虽然长得身材高大,面容也不错,就是脑子不够聪明,姐姐不会喜欢的。

    裴光庭也总是喜欢往姐姐身边凑,他的表现就比薛讷好得多,薛讷只知道提着果篮跟在姐姐身后,裴光庭在前面谈笑言欢的,把薛讷弄得像是一个随从。

    云鸾很快就把目光从那边的三个人身上收回来,他觉得不出三天,薛讷跟裴光庭之间必定会爆发一场战斗,等这场战斗结束之后,后面一定还会有更多场的战斗。

    说白了,这应该是姐姐云锦想要看到的结果。

    这些年,想要娶姐姐回家的少年英杰很多,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能入姐姐的法眼,现在又多了薛讷跟裴光庭,云鸾一点都不稀奇,反正都是姐姐鱼塘里的鱼。

    姐姐鱼塘里的鱼很多,云鸾不知道到底那一条鱼能成为那个翻越龙门的幸运儿。

    不过,姐姐给自己定的最晚成亲时间是二十岁,如果到了二十岁还没有出现一个能让她不顾一切出嫁的男子,她就准备从自家的鱼塘里捞一条最大的成亲。

    太平骑着一匹大宛龙种宝马来找他一起去邙山火场。

    云鸾不太想去,如今的邙山上还是浓烟滚滚,烈焰升腾的不是善地,自己身骄肉贵的去火场玩耍绝对不是一个好主意。

    「胆小鬼!我听说那里正有很多人在扑灭山火,都是地方百姓自发组织起来的,官府在昨日也加入进去了,千军万马扑灭山火的场面一定很壮观,你就不想去看看吗?」

    「我们过去了能干啥?」

    太平坐在巨大的马背上傲然道:「如此盛事,怎能少我皇家?」

    云鸾不解的看着太平公主,以及她身后那群身着骑装意气风发的洛阳少年,少女们摇摇头。

    「我不去,去了也只会帮倒忙。」

    太平鄙夷的瞅一眼云鸾,也不再说话,勒转马头,就带着一大群少男少女们浩浩荡荡的朝邙山狂奔而去,不得不说,他们的背影是真的很豪迈。

    跑在最后面的应该是上官婉儿,尽管她带着幕篱,对于她的背影,云鸾还是能认出来的。

    一条巨大的蜈蚣悄无声息的从云鸾脚下攀援而上,最后停留在云鸾的肩头。

    云鸾面无表情地跟大蜈蚣对视一眼。

    没有吓唬到人,大蜈蚣就从云鸾的身上下来,迈动着它密密麻麻的腿去了一个花坛的后面,风吹起少女紫色的纱裙一角从花坛后出来。

    也把李思的声音从花坛后带出来。

    「云倌倌这是在找死。」

    云鸾毫不在意地往回走,李思又道:「母后让她充

    任太平公主府的女官,她却一心想去西南当女官,你应该告诉她,忤逆我母后的人没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云鸾停下脚步道:「听天由命不好,还是自己去争取吧,赢了,啥都好说,失败了,了不起一死罢了,如果不是有阿耶,她很多年前就该死掉了。」

    听云鸾这样说,李思老虎一样的从花坛后边跳出来,一把抱住云鸾大声道:「气死我了,跟你好好说话呢,你却不知好歹。」

    被李思紧紧抱住的云鸾大叫道:「叔嫂不同席。」

    李思捏住云鸾的胖脸道:「这话可说晚了,早在你小时候尿我裙子上的时候,你就该说。」

    云鸾的脸被李思掐的老长,挣扎几下发现挣扎不脱,就含糊的道:「太平越是放纵,越是表现得像一个男子,她心中的野心也就更大,到时候,她就会喜欢柔弱的美男子,我就安全了。」

    李思拍着云鸾的胖脸道:「你也是一个柔弱的美男子。」

    「我不是,大哥才是!」

    「你大哥强壮的能打死老虎,他那里柔弱了?」

    「我是说样子,太平只看脸的……」

    李治今天的心情很不好,主要是河北地的旱灾越发的严重了,可是,太子弘,雍王贤他们组织的救济方向偏向南方,却对近在咫尺的河北地不闻不问。

    他也知晓河北地不是一个好地方,不论是太子,还是雍王都不愿意插手这个敏感的地方。

    李治这些年不遗余力地整治河北,山东地,甚至将这里的富人阶层换了一遍,然而,当的强大的风俗习惯在短短的几年中又制造出来了一大批跟以前的富人差别不大的富人。

    移风易俗是最难的,更不要说那里的读书人多,文化底蕴丰厚,除非皇帝能在那边执行云初在西南的民族政策,否则,很难改变。

    李治看着空荡荡的紫薇宫,一手摸着巨熊的耳朵,一手撑在地上,将自己的面容暴露在阳光里,漫声对宫殿角落里的云瑾道:「朕今天说的话有指向性吗?」

    云瑾低声道:「陛下今日的话语语调平缓,没办法从您的语气中寻找到倾向性的情绪,您今日说的话也四平八稳,没有用生僻字,没有用俚语,甚至没有过度的关注某一个奏疏。」

    李治叹口气道:「每天都有几十个聪明人专门在研究朕说过的话,他们甚至会把朕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拆成一个字,一个字的研究,就连朕的表情,语气都不放过,再这样下去,朕在他们眼中将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云瑾道:「陛下,他们现在连陛下写的字都在研究。」

    李治道:「真想不到有一天,会有人专门召集人来研究朕,既然研究朕的人里面以北门学士为多,看样子,朕的房事也是人家研究的对象。」

    云瑾拱手道:「陛下是否要诛杀此獠?」

    李治回头看一眼云瑾道:「你想出手吗?」

    云瑾道:「主辱臣死。」

    李治大笑一声道:「那就去!」

    云瑾立刻起身,朝李治施礼一遍后,来到殿外,从宦官手里拿过自己的横刀,就大踏步地朝皇城北边走去,就在北边的文华殿里,有一群读书人应该正在逐字逐句的审阅皇帝今天说过的话语。

    云瑾才到文华殿,就看到有血水正从文华殿里汩汩的沿着石阶出来。

    光滑如镜的文华殿地板上满是殷红的血水,那里,正有十几个宦官趴在木地板上卖力的擦拭着血迹。

    虽然不知道这里死了多少人,不过呢,云瑾从文华殿里流淌出来的血水的量,还是能大概估算出来一个差不多的数字的。

    擦拭血迹的时候,一定要用凉水,要不然会弄得到处血污。

    瑞春站在大殿的一个角落里正在喝茶。

    云瑾走过去之后,瑞春就给他倒了一杯茶水道:「陛下派你来监督某家?」

    看着大马金刀坐在文华殿里的瑞春,云瑾没啥话可说,自己是皇帝派来蹭功劳的,事情人家瑞春办的很好,这个时候,自己就不要说话了。

    「以前,他们只会在暗处偷偷研究,现在都快要把研究陛下的日常言行当成一份公务来做了,委实是不为人子。」

    云瑾喝着茶水道:「全天下人都要看陛下脸色活人呢,虽说揣摩帝心是大忌,日后继续干这种事情的人还会有,杀不绝。」

    瑞春举起四根手指道:「杀了四十一个人,官身七人。」

    云瑾点点头,这个数字很重要,一会回去之后要向皇帝报备的。

    「都是属于皇后的吗?」

    「不是,也有一些东宫人手,还有一些人找不到名堂,所以就全部给杀了。」

    「没有审问?」

    「不好审问,陛下也不希望审问,杀了干尽。」

    木地板是被浸泡过桐油的,上面又打了蜡,被清水彻底的清洗七八遍之后,气势恢宏的文华殿就恢复了原有的模样。

    云瑾从文华殿出来的时候,发现石头台阶上的血渍也不见了踪影,只是有一些秋日里残存的苍蝇在下水口的位置上盘旋不去。

    李治靠在巨熊的身上喝茶,见云瑾回来了就笑道:「出了一趟肥差,可有好收获?」

    云瑾从怀里掏出两枚质量上乘的玉佩放在李治面前。

    李治拿起其中一枚青玉玉佩看了一眼,丢给云瑾道:「三五十贯还是值的,两枚加起来上百贯,瑞春没有贪墨你的那份。」

    云瑾瞅着两枚从死人身上扯下来的玉佩道:「不吉利!」

    李治呵呵笑道:「小子,你现在也算是皇室中人,既然是皇室中人就应该习惯,牛羊被百兽吃,而龙吃百兽!」

    云瑾偷偷看一眼李治,见他的心情似乎不算差,就小声道:「小婿想回长安了。」

    李治道:「安定急着嫁给你?」

    云瑾低头道:「安定的心很不安定,嫁作人妇,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她就安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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