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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章 改变剧情走向
    女主要回城,堂妹的离去就很合情合理,要不然怎么引出剧情?

    所以,自始至终,堂妹都是原文中寥寥几笔带过的路人甲,还没混进正文,炮灰女配都算不上的小可怜。

    作者设计堂妹的存在,估计就是为了引出男主。

    男主一出场,作为引子的路人甲堂妹,自然到了下线的时候。

    也是书中,最早下线的路人角色。

    到了部队驻地,女主向堂妹未婚夫坦白了自己的身份。

    得知未婚妻病逝,堂妹未婚夫心里说不上难过,但就是有一股郁气无法发泄。

    那个小姑娘,是他幼年时两家父母定下的亲事,他没有反对,就是对那个小姑娘也有隐藏的想法。

    可如今,小姑娘竟然没了,呵!

    得知了这样的噩耗,堂妹未婚夫只是恍惚了片刻,然后又飞速的调整好情绪。

    他不仅仅是小姑娘的未婚夫,还是国家和人民的守护者,不该沉浸于个人情绪。

    恢复正常的堂妹未婚夫,看在小姑娘的面子上,给女主介绍了部队小学老师的工作作为酬谢。

    既然是女主,自然是凭借自身的实力,拿下了这份工作。

    有了留下来的理由,女主就把视线放在了堂妹未婚夫身上。

    她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就不信拿不下一个糙汉子。

    事实证明,女主的光环有用,但只限于别人,堂妹未婚夫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女主为此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可以说,这一段就是书中女主形象设定上的败笔。

    即便后来堂妹未婚夫因公殉职,这一点也成了许多读者的槽点,纷纷在评论区义愤填膺。

    既然要有另外的男主,怎么就不能在女主去军营的路上,给两人来一段偶遇或者是英雄救美?

    这样的剧情难道不香吗?

    只要撇开女主纠缠堂妹未婚夫这个槽点,怎么样都好,干啥非要和堂妹的未婚夫纠缠?

    可笑的是,又为了男女主感情的纯洁,在剧情中途把堂妹未婚夫给写死了。

    作者是不是有病???!!!

    等等之类的留言不胜枚举,评论区那一块都要比作者的正文还热闹。

    卫诗云被冻死的那晚,正是在评论区看热闹起劲,要不然也不能来的这么顺利。

    ......

    堂妹未婚夫下线以后,主线剧情回归了正途。

    男主在外保家卫国,女主在家属院打怪升级,各自在各自的领域发光发热。

    当然,既然是书中剧情,自然不可能一帆风顺,所以剧情的转折点来了。

    在一次外出任务时,男主被伤了根基导致无法孕育子嗣。

    作为剧情适配的女主,必须是人美心善,开解男主的说词一套接着一套,愣是把人安慰好了。

    医院的相处时光,也让男女主的感情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男主康复以后回归部队发光发热,因为不能生养,又收养了战友的遗孤。

    三个孩子,且都是男孩,也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有重男轻女的倾向。

    ......

    主线剧情抛开不提,作为堂妹的路人甲和堂妹未婚夫的男配,成了书中许多人的意难平。

    堂妹是听闻噩耗没的,堂妹未婚夫更像是为了抹去女主身上的污点,被剧情杀强制下线的。

    毕竟,女主不可以有槽点。

    ......

    想起书中的剧情设定,卫诗云抽了抽嘴角。

    究竟是什么样的作者,才能写出这样的剧情?

    又不是古早的狗血文,还要用别人的命来铺路,也是没谁了!

    整本书中,让卫诗云意难平的剧情有很多,几天几夜都吐槽不完。

    最让人伤脑的,就是那些被强行降智的配角们。

    不管是知青办的同志也好,还是女主下乡地的知青们也罢,女主回了城,这个人就像从他们的脑海里删除了。

    不管是生活还是交流,再没有提到女主半句。

    一直到番外,女主荣归故里的时候,才和旧时的知青同僚再度喜相逢。

    真是呵呵了。

    这样的剧情结尾,完全没必要。

    把那些路人角色塑造的和智障一样,用得着了就是聪明大脑,用不着了就是死机智障。

    呸!

    卫诗云看这本年代文的时候,除了有对书中角色的唏嘘,更多的是为自己打抱不平。

    作者就不是个好东西,世上名字千千万,张三李四不都是信手拈来?

    偏偏给路人甲堂妹,起了卫诗云这么洋气的名字。

    作为现实世界的卫诗云,非常不满意这个设定。

    靠!

    一本被喷成狗屎的年代文,凭啥用她的名字当路人甲?

    她的名字不高大上吗?不独一无二吗?不别出心裁吗?

    卫诗云气咻咻的踹了一脚地面,合着,她如今的身份是书里早死的路人甲堂妹。

    即便是无数人心中的意难平,那也是早死的路人甲,一点都不光彩夺目好吧。

    卫诗云不开心了,凭啥她就要当路人甲?

    再说了,从她穿进书里的那一刻起,书里的剧情设定就拐了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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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路人甲堂妹,谁爱当谁当,她是当不了一点。

    看着信纸上的‘凌卫国’三个字,卫诗云垂下去的嘴角,又重新勾起了弧度,这可是她的官配!

    先不说长的好不好看,俊不俊美,就这一身反骨,就是她卫诗云的盘中餐。

    做人这么久,她卫诗云啥优点都没有,唯独一样就是护食。

    自己碗里的饭,别人要敢动,怼死他丫的!

    未婚夫别急,再等等,等姐姐稍微长点肉,看上去没那么惨绝人寰了,这就马不停蹄的来找你。

    卫诗云在心里嘀咕,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作响。

    回过神来的时候,又继续看信的其余部分。

    看完信,就一个感觉。

    极品!

    当然,不是对信的内容,而是对未婚夫的认知。

    不愧是娃娃亲,说话直给这算是优点,但,字里行间怎么都渗透着冷意?

    参军入伍,是让锻炼钢铁般的意志,没让锻炼钢铁般的脑筋,ok?

    什么叫‘已经打了结婚报告,人到就可以领证’?

    她好歹也是个人呢,就不允许有点自己的小想法?

    再有,极品大伯一家还没得到应有的惩罚,就是那下乡的大堂姐,书里的女主,还不确定会不会用别的借口回来。

    这又赶上了未婚夫催婚。

    这什么局?天崩地裂局吧!

    片刻后,卫诗云甩走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把信纸叠好装进信封,挥挥手收进了空间,又开始查看包裹里的其他东西。

    两包水果糖,可能部队驻地比较偏远,没有售卖大白兔奶糖?

    卫诗云这样想。

    据说,七十年代的大白兔奶糖,可以融化成一杯纯纯的奶。

    水果糖下面,压着一条藏蓝色的头巾。

    和奶奶辈喜欢戴在头上的头巾,一模一样,都没有什么差别。

    差评,卫诗云撇撇嘴。

    她这花一样的年纪,作什么打扮的那么显老?

    就不能等身体养好,发育跟上,再打扮的人模人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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