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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75章 买宠物买书初见魂器
    破釜酒吧,无数带嘤本土麻瓜家庭出身的巫师接触魔法世界时必须经历的第一站,也是巫师界和麻瓜世界之间最重要的交流通道之一。

    酒吧从外面看又脏又破,内部当然也差不多是这样。

    它的历史还算悠久,大概16世纪初的时候就已经建立,历经几百年的风雨飘摇,能坚持到今天属实不易。

    酒吧的地址是对角巷1号,左右两侧分别是一家麻瓜书店和一家唱片店,对角巷就在酒吧的后面。

    因为酒吧本身被施加了很强大的麻瓜驱逐咒,所以不会魔法或者没有魔力的普通人是无法看到这家酒吧的,当然这些咒语拦不住周铭和辛西亚,就算他们不是无视,也照样能发现酒吧的存在。

    “这个地方真恶心”

    辛西亚脸上闪过一丝嫌弃。

    “咱们就是简单经过一下,稍微忍一忍。”

    周铭劝了一句,然后带着辛西亚推门而入。

    扑面而来的,就是一股潮湿的、腐败的气息,倒是和这里的环境十分搭配。

    周铭带着辛西亚穿过酒吧大厅,在几个穿着巫师袍看起来有些神秘的家伙的注视中,径直来到吧台前。

    “原来是你们啊,又到买书的日子了吗?”

    酒吧老板汤姆探头看了看周铭和辛西亚,很快就想起了两人的身份。

    “是的,我们打算去对角巷买今年的教材,后面现在没人吧?”

    “没人,你们可以直接过去。”

    “谢了。”

    周铭点点头,带着辛西亚来到破釜酒吧的后院,一面砖墙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你来还是我来?”

    周铭问道,不过在问话的同时,他已经率先抽出了魔杖,没办法,第一次经历哈利波特世界是这样的,以前只能在书里看其他人敲砖开门,现在终于轮到自己了,周铭多少有些激动。

    “你来吧。”

    辛西亚没有周铭那种情怀加持,对于谁来开门她完全无所谓。

    周铭笑了笑,从垃圾箱上的墙砖往上数,先是三列,然后再横着数两块,最后用魔杖在砖墙上轻轻敲三下。

    下一秒,砖墙开始抖动起来,砖块旋转着朝两侧移开,一个洞口出现在两人面前,洞口后面,就是巫师界最繁华的商业街对角巷。

    对角巷的规模不算大,总共就一条主街,道路两侧是各种店铺,有卖魔杖的,有卖巫师袍的,有卖小宠物的,有卖各种魔法用品、道具的,当然了,还有今天的主角,卖书的书店。

    不过在买书之前,周铭和辛西亚还得先去兑换金加隆才行。

    加隆是巫师界的专用货币,是一种施加了特殊魔法的金币,和英镑的汇率大约在1:5的水平,也就是一加隆约等于五英镑,所以加隆的购买力看上去还挺不错的。

    周铭和辛西亚的家庭条件,放到麻瓜世界还是很好的,辛西亚的父母搞考古,每年能拿到的奖金和津贴等等加起来,配合正常的工资收入,妥妥的中产家庭。而周铭家就厉害了,他的“父母”在移民带嘤之前一直做的是药品生意,来到带嘤后同样如此。

    手中有多个特殊药物的专利,每年啥也不干,光是收专利费就能收到手软。

    可惜巫师界和麻瓜界并没有货币互换的机制,麻瓜家庭出身的小巫师去古灵阁换钱也只是因为有这个需求,古灵阁必须要满足,但指望无止境的兑换就不可能了,古灵阁和魔法部都不允许。

    否则以两个世界不同的生产力和人口数量以及资产总量,只要巫师界敢放开货币互换,麻瓜界的强大资本分分钟就能冲垮巫师界的金融体系。

    周铭和辛西亚在古灵阁各自换了100加隆,这让那些妖精们看着两人的目光多少有些不善,不过周铭才不在乎这些,他只需要借口自己需要加隆购买魔药材料和实验用具,妖精们就必须捏着鼻子给他多换一些钱。

    毕竟傻子都知道,搞魔药研究的,大手大脚是常态,本地巫师有一些资产的自然无所谓,而麻瓜家庭的巫师,想要研究就必须大量兑换加隆来购买材料,只要周铭一天没有自己获取加隆的能力,古灵阁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给他放开些口子。

    “要不要买只宠物?”

    从古灵阁出来,周铭没有第一时间前往丽痕书店,而是看向了不远处的一家宠物店。

    照理说,霍格沃茨新生在入学前都会收到一份购物清单,上面规定了可携带的宠物类型,但是注意,学校从未规定学生必须带宠物,如果不带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宠物绝大多数都不怎么贵,带到学校还能成为学生孤单时的伴侣,所以只要家庭条件不是特别差的,一般都会给孩子买一只像样的宠物。

    甚至像罗恩那样的,家庭条件不太好的,也会选择哥哥替下来的旧宠物。

    也只有部分特立独行的,实在不喜欢宠物的也可以选择不带。

    而在周铭和辛西亚的背景设定里,他俩在一年级的时候就全都没有选择宠物。

    “宠物啊,倒也不是不行。”

    阿尔忒弥斯稍微有些心动。

    “那就去看看吧。”

    周铭立刻带着阿尔忒弥斯走进最近的宠物店。

    在店员热情的招呼和介绍中,两人很快选定了自己的宠物。

    辛西亚的选择比较中规中矩,选择了一只埃及猫。

    这种猫性格聪明、对人友善、活泼顽皮、较敏感,能适应居家生活,对居住空间无要求,即使空间狭小也可活动。

    更重要的是,埃及猫在埃及的神话故事里,是月神贝斯特的化身,所以这种猫和月亮也有一定的关系,辛西亚选择埃及猫可以说完全没毛病。

    而轮到周铭的时候,他有些犯难了,他倒是也挺喜欢猫咪的,但他没打算在这里养猫。

    除了猫以外,其他学校推荐的宠物他也不太喜欢,猫头鹰的主要功能是用来送信,可他完全没有这方面需求。而蟾蜍有一说一,他是真的不喜欢,他又没打算模仿蛤蟆仙人。

    不过,除了一年级清单上推荐的几种宠物外,霍格沃茨其实还是接纳其他比较稀奇的宠物的。

    比如说金妮的侏儒浦,比如说海格的蜘蛛等等,所以清单上的名录并非强制目录,而是简单的举个例子,说白了,学校就是希望学生们能够带一些常见的,没有攻击性的宠物,在排解孤寂的时候,不要给学校惹麻烦。

    周铭挑选了半天,最后给自己选了一只渡鸦。

    渡鸦也是霍格沃茨允许的宠物之一,和猫头鹰类似,只不过它并不擅长长途快递包裹,而是更擅长传递书信,因为渡鸦的飞行速度要比猫头鹰快得多,传递书信也更加便捷。

    周铭选择渡鸦的主要原因,就是它足够聪明,这种鸟可以称得上是自然界最聪明的鸟类之一,拥有非常出色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觅食的时候,如果遇到困难,它甚至会制作简易的工具来帮助自己。

    其次呢,就是这种鸟懂得认人,这一点也很难得,尤其是它懂得辨认不同人类的面孔。

    最后,是渡鸦拥有很强的环境适应能力,无论是在较高较冷的地区还是较热较低的地区,都能看见它们活跃的身姿,它们甚至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自身的体型和鸟喙的大小,属实离谱。

    所以考虑到自己的一些想法,周铭最终选择了一只十分漂亮的渡鸦,毛色黑得发亮,而且眼神极其灵动,当周铭注视它的时候,它也会立刻给出反应,和周铭对视。

    买好宠物,两人便离开宠物商店,直奔丽痕书店。

    他和辛西亚都是霍格沃茨的二年级生,或者准确点说,是开学后升二年级,所以他们和哈里、罗恩、赫敏等人是同龄人。

    因此,他们今年要买的教材,也和哈里等人一毛一样。

    等两人来到丽痕书店的时候,还离着差不多好几米远呢,就看到书店门口发生了一些骚乱。

    堵在门前的人群发出一声惊呼然后迅速朝周围散开,露出了里面已经扭打成了一团的两道人影。

    定睛一看,扭打在一起的赫然是两个成年人,其中一个有着白金色的头发,另一个则是红色头发。

    没错了,这两人就是亚瑟韦斯莱和卢修斯马尔福,因为卢修斯的挑衅,亚瑟气不过直接和对方大打出手,闹得现场一片混乱。当然了,旁边的男巫女巫们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主,他们可不会上去把两人分开,而是在旁边不断为两人喝彩打气。

    亚瑟的妻子莫丽在旁边急得直跳脚,好在现场还有海格这个半巨人,他一看两人打得有些凶,立刻上前伸手将二人扯开。

    亚瑟气不过还想往前冲,被莫丽生拉硬扯拦住,卢修斯则一把甩开海格的手。

    “说不过就选择动手是吧?韦斯莱果然是纯血之耻,看看这些旧书吧,破破烂烂的,全是二手货,这就是你们背叛纯血的下场。”

    卢修斯原本整理的一丝不苟的长发变得无比散乱,他冷笑一声,弯腰从地上捡起一些破破烂烂的书本,嘲笑的看了亚瑟一眼,随手丢进了早就吓傻了的金妮手中的小桶里。

    “德拉科,咱们走!”

    说完,他就带着自己的儿子扬长而去,只剩下韦斯莱一家人在原地气呼呼的瞪着他们父子的背影。

    周铭倒是没有关注卢修斯,他的眼睛一直盯着金妮的桶,那里面不知何时多出了一本黑色的册子,毫无疑问,那就是魂器无疑了。

    魂器是伏地魔通过杀戮分裂灵魂制造出的黑魔法物品,是一种很强大的保命道具。

    每一件魂器里都装着伏地魔的一片残魂,如果他主魂不小心死了,魂器内的灵魂碎片就可以苏醒过来,然后变成新的伏地魔。

    不过这种魔法物品过于邪恶了,早就是巫师界公认的禁术,绝大部分巫师别说学习制造魂器了,他们甚至可能连魂器是什么都不知道。

    而且这种道具的制作方法十分苛刻,杀人只是最基础的条件,因此一般来说,就算是最邪恶的黑巫师,往往也只能制造一个魂器以防万一。

    所以说伏地魔才是顶尖的黑魔法大师呢,他居然一口气制造了七件魂器,不敢说后无来者吧,但说一声前无古人肯定是毫无问题的。

    现在是周铭最容易入手一件魂器的机会,只要他把那本黑色的小册子拿过来就行。

    但他想了想,还是没有轻举妄动。

    倒不是担心破坏剧情什么的,剧情这种东西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早就不知道破坏了多少个世界的剧情了,基本上从他穿越至今,就没有哪个世界是可以保持原有剧情的,哈利波特世界也不能免俗。

    他只是考虑,现在并非接触伏地魔灵魂的最佳时机。

    他倒是可以保证自己不被魂器内的残魂诱惑,甚至像金妮那样,差点被对方夺走所有生命力。

    但他目前对魔法的了解还太浅薄,拿到魂器的实际意义远没有象征意义大,他如果要入手魂器,最大的目的肯定是研究这种黑魔法,然后顺便从伏地魔那里搞到更多的魔法知识。但考虑到自己目前基础比较差劲,就算拿到魂器,能搞到的知识也十分有限。

    既然如此,倒不如先把魂器寄放在金妮那里,反正金妮是跑不掉的,他只需要赶在日记本被毁灭之前,将其拿到手中即可。

    骚乱结束,人群恢复正常,韦斯莱一家也相伴着离去,人群中周铭还看到了哈利和赫敏,他们一直跟在罗恩身边。

    周铭没有打扰三人,他带着辛西亚走进书店,不听洛哈特的瞎白活,直接把需要的教材全部买下来后,便转身离开了对角巷。

    接下来的最后几天假期,两人继续在家学习魔法,一直到9月1日那天,他们才收拾好所有行李,来到国王十字车站,登上九又四分之三月台,准备正式开启属于他们的魔法世界之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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