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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0章 进京城
    桑晚随萧玑进京,已是冬月。

    南安王府素来低调,此番却张灯结彩,一众仆从候在正门,乌泱泱的人头,声势浩大。

    站在最前面的是景和公主萧玥和当朝首辅之子、驸马凌暮迟。

    京城白雪纷飞,红绸的亮色,温暖了桑晚的冰冻的心。

    萧玑牵着她的手腕,温柔而欣喜:“阿晚,回家了。”

    回家了。原来,这才是她的家。

    南安王和王妃一直生活在这,一草一木都是开府时栽下的。至今府中还留着许多王妃当年为腹中胎儿做的小衣服、小袜子。

    “母亲怀胎的时候,就盼着是女儿。所有的衣服鞋袜全都是女娃的款式。后来阿玥抱了回来,当时我才八岁,先帝和皇后心疼她,就抱去了宫中养着,这些衣服鞋袜也就没用上。”

    萧玑打开了一个个橱柜,这些衣服鞋袜都保存得很好,王府的嬷嬷常年要拿出来晾晒驱虫,十多年了也未曾褪色。

    萧玥在一旁掩着帕子笑:“去年我成亲想带走做压身嫁妆,哥哥都不让呢。”

    她双手与桑晚紧紧相握,眼眶濡湿:

    “没想到咱们姐妹一个娘胎里出来,竟生生被分开这么多年。得知消息,我的心都跳出来了,恨不得立刻就去江南与你们团聚。”

    她语气娇嗔、泪光四溢,让桑晚心中的芥蒂一扫而空。

    她理解为何郑谨之要隐瞒当年她捅桑均一刀的事了。

    如此娇生惯养的闺阁女子,当日定是吓坏了才会如此,郑谨之不愿意说,也是不想破坏她们的姐妹情谊。

    桑晚心下叹了口气,想来桑均当年看到这张与她七八分相似的脸,定然是错愕的,才没有防备中了一刀。他死前没有提,估计也是怕桑晚心里头膈应。

    “好姐姐,我终于见到你了。”桑晚五味杂陈。

    温柔似水、眉宇似蹙非蹙,眼眸如一汪秋水,哪个男人会不怜惜,郑谨之爱她是情理之中,两人若不是阴差阳错,许是一段佳话姻缘了。

    “这是你姐夫,沈暮迟。”萧玥微微侧身,一个有些微胖的男子身着红袍黑裘,朝着桑晚灿笑:“妹妹,安好。”

    “妹妹给姐夫见礼了。姐夫好。”

    桑晚避开他赤裸裸打量人的眼神,躬身行礼。

    萧玑在一旁,眉宇闪过一丝不悦,很快就掩饰住,拢拳清咳了声:

    “妹夫如今在工部当差,百忙中还抽空来这一趟,有心了。”

    “大哥,这是哪的话。咱们这是自家人。可怜我阿晚妹妹流落在外多年,如今回到京城,想要什么告诉姐夫,天上飞的、地下跑的,只要你喜欢,姐夫定给你寻来。”

    萧玥握着桑晚的手,亲亲热热地拍着:

    “你姐夫性子直爽,一听说今日你到了,直接问上峰告假,陪我来这一遭。你瞧瞧,外头这些个箱笼里的皮裘,都是他拿来的。京城不比江南,天冷,你需多添些衣裳。来时我照着自己的身形做了几身新衣,今日一瞧妹妹,真真是合体极了。你且先穿着,过两日姐姐再做些袄子来。”

    细微之处见真情,萧玥想得周全,让萧玑颇为宽慰:

    “到底是嫁了人了,如今行事越发妥帖,比哥哥想得更周全了。”

    他方才回府还没来得及吩咐裁缝,萧玥倒是将过冬的新衣都安置妥当,倒让他省了不少心。

    桑晚因为肩伤未痊愈,不能久坐,萧玥两夫妻寒暄了几句后便先行告辞了。

    婢女们早早就端来了炭盆,将房间烘得暖暖的,萧玑给她倒了杯清茶。

    “阿玥过去性子骄纵,嫁了人后反倒开始像母亲,多了些温婉可人了。”

    桑晚握着茶盏,淡淡一笑:“想来是姐夫疼她。”

    “你也瞧不上吧?”萧玑唇角弯起一道弧:

    “哥也瞧不上他。纨绔子弟,不学无术,成日在外头厮混,也没个功名,后来靠着他爹在工部混了个差事,也不知阿玥是怎么想的,非要嫁给他。”

    “这门婚事是姐姐自己答应的?”桑晚有些惊了。

    这沈暮迟和郑谨之若是站在一处,萧玥如果不是眼瞎心盲、脑子正常,怎么也不会弃了郑谨之选沈暮迟啊。

    “她养在先皇后膝下……”萧玑看了看周遭,只有兄妹二人,便继续说道:

    “就是郑云岚,她是一心想促成阿玥与文若,可太后为阿玥挑了首辅之子沈暮迟。我本是不同意的,但阿玥点了头。”

    桑晚抬眉,脸色从容,似乎千帆过尽,看透一切:

    “哥哥心里,其实是希望玥姐姐嫁给那个人的吧。你从来没有恨过他。”

    “你啊,眼睛太毒。”萧玑垂眸笑,“这一点,阿玥不如你。”

    裴家没有兵权空有爵位,怎么比得上沈家登阁拜相有实权;若论富贵又不如百里家,只可惜百里家与南安王府是亲戚。她素来眼界高,南安王府萧玑又疼妹妹,一辈子不缺钱,自然要选个手握实权的夫家。

    这一点萧玑看得很清楚,自己妹妹心有计较,选了自己想要的路,他没理由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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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裴家始终是他的心头刺,文若再好,当初也姓着裴。

    “他现在姓了郑了,你和他过去也有过,咱们两家未必不能……”

    萧玑欲言又止,桑晚心知他是在试探自己对郑谨之的感情。

    “哥,姐姐不要他自有姐姐的道理。我也一样。”

    萧玑摇头:“你可听说,裴府的那个医女,千里迢迢奔赴西北,照顾文若去了。”

    “腿长在她身上,她就算是去东北,也由得她。他们与我并无干系。”

    肩伤愈合得很慢,细雨靡靡时会有钻心的痛,她皱起了眉。

    白石给了止疼丸,她硬是忍着没用。

    萧玑疼她,问她为何逞强,她倒是实在,说是用这痛来时刻提醒自己,来日不要再重蹈覆辙。

    “哥,你说的对。保护别人之前,要先保护自己。过去我就是太心软了,才会让青禾有机可趁。如今想来,真是一片好心喂了狗。”

    而最大的那只狗,当属郑谨之;闷声不响又给她画地为牢,将她圈在南安王府里头了。

    世上怎会有如此忘恩负义、厚颜无耻之人!

    萧玑只是笑了笑,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

    “记在心里就成,何苦用痛来折磨自己。我看,你还是未想通。

    天生万物,法生万相,众生披上皮囊,就是一万八千相,你如何能看尽?只需记得,你是何相,取决于他人待你之相。

    哥哥谨慎,为得就是能让你肆意,你何苦要圈着自己在过去,那些不痛快的人和事,统统忘了。”

    “好,对了。”桑晚突然想起个事,“疾风咱们养在哪合适?”

    郑谨之带着离九连夜离开裴府,身边的近卫都遣散了;小顺牵着疾风无处可去,赖上了桑晚。

    一人一狼跟着王府马车一路向北,接连跟了多日,桑晚实在看不下去,只得收下他俩。

    小顺名正言顺留在桑晚身旁做了近卫,疾风倒是难办了。

    萧玑头痛,那疾风谁也不认,只认桑晚,就连小顺也只能牵着它才使唤得动;旁的人一靠近它就龇牙咧嘴,像是要将人撕烂、啃噬殆尽,凶得很。

    南安王府里头的下人何曾见过这等凶物。

    “要不然,就养你院子里头?”

    萧玑透过窗外,看到白石被脱了缰的疾风追着满院子跑,头皮发麻。

    “成。”桑晚乐意,她能和疾风玩到一块儿去。

    萧玑笑得艰难:“记得,栓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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