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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3章 林小朋友,把碗碗拿好
    难得见到林霁予磨磨蹭蹭赖床的模样,还颇有几分软,一直到被迟绪带着去洗漱,她都呈现出呆呆笨笨的状态,一看就是没睡醒,萌的不行。

    迟绪给她打了水,挤了牙膏,照顾幼儿园小孩儿似的,“拿好哦鲫鱼宝宝,掉了不给你补的。”

    林霁予讷讷应了一声,茫然又机械的刷着牙。

    她的作息一直稳定,自打认识了迟绪,简直就在熬夜的路上一去不回,连带着昨夜,好似才睡下去就又爬起来了,这还是实打实的天不亮就爬起来。

    洗漱完,林霁予总算恢复了一点清醒,火堆上迟绪架了个小锅,“没什么好东西,下两碗素粉,吃煎蛋吗?”大早上的,她也实在懒得做太复杂的东西。

    什么快,什么方便就来什么。

    “我来煎吧。”说着,林霁予就要去找电源接电锅。

    “不用,直接小平底锅架火上去,看我的。”迟绪仿佛什么都有,连锅具都备了不止一个,尽管传说中的小平底锅连巴掌大小都没有,一次只能煎一个蛋。

    小平底锅打完蛋直接伸进了火里,好一会儿才听见刺啦刺啦冒油花的声音,“上面温度高,下粉正好,蛋也不着急,放在下面,上火下调,充分利用空间。”

    林霁予再度为迟绪在生活方面的灵活而惊叹,殊不知她充满崇拜的模样落在迟绪这么个走南闯北老油条的眼里,成了个实打实的傻白甜。

    “鲫鱼宝宝,你想吃早饭吗?”迟绪有时候也觉着自己怪恶趣味的,就喜欢欺负脾气软软的老实人。

    林霁予点头,“想。”迟绪的手艺还真是不以下厨地点为转移的,什么时候都一如既往地好。

    照理就是简简单单一碗粉,也不知怎么的,香的不行。

    “你、你车上好像放了很多调料,好香。”

    迟绪忍不住大笑,“我哪有带什么调料,备了点散装的方便面调味包而已。”

    她也就是简单把粉烫熟外煎个蛋,这不是有手就会的事么。

    林霁予:“……这样么?”难怪,在车上的时候,她一点调味料的气味儿都没闻见,原来是密封得当。

    “原来你没睡醒的时候这么呆的。”迟绪好笑的不行,把碗递了一个给林霁予,“拿好,不拿好一会儿没饭饭吃的。”

    “饭饭”这个叠词叫林霁予无端红了脸,“你……你好像在哄我。”哄得还跟小朋友一样。

    “那可不是在哄你么?”迟绪倒也是实话实说,等待最后开锅的一分半里,林霁予老老实实抱着那个搪瓷碗,叫她想起幼儿园的时候,大家好像也是这么抱着碗等老师分饭的。

    “林小朋友,把碗碗放好,迟老师要分饭了,不乖的小朋友可别怪老师手抖哦。”

    林霁予:……

    她很想辩驳一句她不是小朋友的话,奈何迟绪这人一贯是说到做到,她怕迟绪手抖,默默把碗放到了露营桌上,所有辩驳的话都咽了回去。

    一碗素粉,一个蔬菜包,外加一个格外周正的煎蛋,林霁予吃得分外满足,直到——

    迟绪把蛋黄分到了她碗里,“好霁予,帮我吃一吃。”

    蛋黄这种东西,实在没有在她的喜欢区域里。

    林霁予倒是习惯了迟绪的挑食,迟绪叫她帮忙,她任劳任怨,吭哧吭哧吃完了那个蛋黄。

    搞定早饭,连东西都不用收拾,拎着两个包就往山坡上走。

    走的时候还遇上了隔壁同来观日出的四个人。

    至于姚辉两个司机,自然是不负责看日出的活动的,他们只管接送,有时间限制,看完日出没多久他们几个就得跟车返程了。

    “迟绪,林小姐,你们也起得好早。”楚思晴挥挥手,打了个招呼。

    林霁予应了一声,“早。”

    到坡上的路就这么一条,六个人难免同路。

    迟绪像是走惯了野路,不止自己走在最前面,时不时还能拉林霁予一把。

    而林霁予这么个……办公室菜鸡,爬到一半就快不行了,“绪绪,我记得……你不是说你……”体力很差,不喜欢爬山么?

    迟绪弯了弯眼,同其余四个人摆摆手,示意他们先走,而她自己则是留在原地等林霁予,“我老爸以前很喜欢去爬山和钓鱼,上学的时候每天都会带我,后来我也会自己去爬山,不喜欢归不喜欢,爬还是能爬的,就是我没想到你……”

    她特意等到那四个人走远,仗着在台阶上的身高优势,弯了弯腰,“霁予,你体力好差。”

    林霁予不是完全能听懂迟绪话中的揶揄,但她知道迟绪肯定在某个不为人知的方面笑话她了,“我……我会多锻炼一些的。”

    “把相机给我,你背我这个,包里有温水,渴了拿出来喝,”迟绪伸出手,“不用执着去坡顶的,这里看一样很美。”

    小清明绕着两个人来回跑,往上跑了一截又跑回来,似乎在问两个主人为什么不往上走了,相比起来,林霁予的体力还真是最差的。

    林霁予看着迟绪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模样,到底是跟她换了包,相机太沉,比起来,拿到迟绪包的瞬间,她有种背上沙袋被人卸下来一口气能去跑全马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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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迟绪放慢了脚步,还牵住了林霁予的手,不紧不慢地带着她往山上走。

    “绪绪,你以前经常自己去爬山吗?”林霁予以为迟绪说了不喜欢,这个不喜欢的意思是轻易不会去爬山。

    “去年四月份还去爬了一趟北边的大容山,想去看梨花来着,结果从山上摔下来了,属实是有点倒霉的,淡季去的,山上好像就我一个人,我顶着一脑门血回的靳城,坐绿皮车的时候一边擦血一边写论文,隔壁大婶都看怕了,使劲往边上挤,给我也逗乐了。”

    迟绪指了指脑门这块,“喏,这有个疤来着,后来我回学校交了论文才去的诊所,都愈合了。”

    林霁予闻言,当真凑近,剥开迟绪的刘海,想去看看那倒疤,结果迟绪却往后退了一步,“快走啦,说什么你都信,这么好骗的。”

    林霁予:……

    山坡之上大雾弥漫,坡顶还有块约莫两米多高的巨石,巨石上密密麻麻刻了不少字,乍一眼看过去,句式还都大差不差,不是xxx到此一游就是xxx我爱你一生一世。

    迟绪弯腰捡了一块石头递过去,“鲫鱼宝宝试不试?”

    林霁予扫了一眼,像是有些犹豫,短暂的犹豫过后,还是摇头,“我、我就不写了吧。”

    “靳城有座九曜山,也挺高,过年时候山腰会有人摆摊卖豆腐汤,贵是贵,但阿婆的豆腐油泡汤煮的是真好吃。”前些年,迟绪偶尔会过去喝一碗。

    “那我们过年去吗?”作为地道的靳城人,林霁予自然也是知道九曜山的,可惜,她只闻其名,从未去过。

    迟绪稍稍一愣,“今年吗?”

    算算时间,她的时间好像也不多了,不多的时间里居然还腾出三天来陪林霁予瞎玩……

    迟绪弯了下眼,“过年再看,有时间的话就带你去。”

    林霁予不疑有他,但趁着迟绪愣神的片刻功夫,拨开了她额角的碎发,“真的有道疤。”

    疤痕不大,小指甲盖大小,但可以看出来,当时应该很深,要不然……不会这么久了还留了痕迹,幸好位置就在额角位置,刘海稍稍垂下来一些就轻松挡住了。

    “还有哪里也伤到了吗。眉毛这里?”林霁予抚了抚迟绪漂亮的眉毛,“好像也有一道。”

    迟绪:……

    她稍稍抬起头,对上林霁予温软的眸光,这人肤如雪白,容脸清绝,独独有着暖人心的眼睛,沉默良久,笑着玩笑一句:“问那么多做什么,迟来的心疼吗?”

    大约是低估了林霁予的直白,又或许是因为什么别的,但听林霁予应出一声嗯,“绪绪,我方向感很好,下次你爬山可以带我吗,不会带你走错路。”

    所有的表情呼吸间收敛,迟绪冷漠转身,走了几步过后想想还是气不过,回头重重踩了下林霁予的脚,“就你方向感好,我方向感也很好的,知道了吗!!!”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呢!

    “我方向感不好谁带你来看日出的!”

    只是客观陈述的林霁予:……

    看着迟绪气鼓鼓的模样,一张脸气的微红,眼眸中好似有雾气弥漫,生动得不行,她心念微动,抬起手,捏了下迟绪肉感的脸颊。

    迟绪:……

    “你有毛病,我说真的,你毛病太大了。”

    她来回转了好几圈,头发抓成了炸毛,“林霁予,去看看吧真的,怎么老捏我脸,不行就去做个截肢手术,手可以不要啊。”

    碍于不远处还有几个看风景拍照打卡的,迟绪的嗓门不是特别大,连带着语气也是压了又压。

    结果林霁予发出清越的笑,“过来,我帮你重新扎头发。”

    “我自己来。”迟绪动手速度尤其快,头发散下来的那一瞬就被撸回去了,三下五除二就是一个丸子头,丁点发挥的机会都不给人留。

    林霁予久久盯着那个毛茸茸的丸子都不说话,吓得迟绪捂住了脑袋,“你不会是有什么强迫症喜欢给人梳锃光瓦亮一丝不苟的头吧?”

    怎么还接受不了毛茸茸和乱糟糟的发型吗?多么潇洒随意。

    林霁予摇头:“我没有,是好奇你好像只会这么一个绑头发的方式,之前是短头发么?”

    迟绪:……

    上一世她是齐耳短发来着,一辈子没扎过头,上学时候简卿柔给扎,一直扎到她再婚的时候,简卿柔再婚后,迟绪就剪短了头发。

    这一世倒是一直留着,奈何绑头发这个手艺似乎多年没练出来,练来练去只会一个丸子头,没成想被林霁予看出来了。

    “错觉,我很厉害的好吧。”迟绪反驳了一句,却不想跟林霁予在这个话题上多纠缠,生怕说多了被这个眼睛毒的家伙找出破绽似的,“快把你的三脚架架上,一会儿拍照手抖错过了可不关我事。”

    林霁予一听,也顾不上其他,连忙找了个视野开阔的位置开始支棱她的三脚架,迟绪则是找了个角落,照旧摸了她的烟盒。

    第一缕曙光照过来的瞬间,沉沉的天幕好似被豁开一个巨大的口子,迟绪背靠一块岩石,看着林霁予专心致志地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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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专注一件事的时候,似乎半点都不会管旁人如何,小清明在她边上绕了这么多圈她都没反应,迟绪小声嘬了几声,把狗叫到身边,“别理你妈,她单核工作的,顾不上你。”

    清明乖乖坐在迟绪身边,一人一狗就这样静静注视着沉浸式拍照的林霁予。

    光芒穿过层层云雾,散落在林霁予的身上,如同一层橙金色的薄纱,迟绪喂了一声,林霁予也终于听见了,她转过身,长发在空中打了个漂亮的弧度,回眸时,整个人好似和身后的层层云雾合成了一张泼墨画。

    “绪绪,一起过来看,清明也来。”林霁予冲迟绪招招手。

    从欢快的语气也能听出这人心情极好。

    迟绪丢了手中快要燃尽的烟头,牵着小狗过去,“我以为你会一直拍到尽兴。”

    “足够了,好的画面还是要亲眼去看的,”眸光落向了极远的地方,茫茫云海翻滚,“我母亲走的那年,她答应我会带我去看日出,但她食言了,今天,我替她来看。”

    迟绪说要看日出,林霁予是意外的,她没想到兜兜转转,这个看日出的愿望还会有实现的时候。

    迟绪张了张嘴,像是怔住了,好一会儿才再度开口:“自己不会找机会去看么?”

    “没想过,”林霁予摇头,“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时间永远停在了那一年,如果没有看过,或许有一天她会重新回到我身边,可我看过了,她就永远不会再回来。”

    “那我……办坏事了么?”迟绪偏过头,林霁予的侧脸线条有些柔和,心中忽的想起一句诗。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

    晨乌装饰了林霁予的窗子,林霁予却装饰了……

    她的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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