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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番外:纵使相逢应不识——相逢何必曾相识(前)
    前:纵使相逢应不识。——赠石竹。

    *

    石竹刺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十六岁。

    在非常久远的、几近遗忘的记忆中,她就那样站在恶魔群中,远远地瞥了自己一眼。

    她是短发,但也不太短,能勉强扎起一撮马尾。黑发黑衣,握着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

    灯塔是不允许驱魔人相爱的,这一点石竹刺知道。

    但她同样知道,爱意是不可阻挡的——尤其是人们口中的一见钟情。

    *

    石竹刺将骨刺换成了匕首,并且要求一定要是闪着银光的那一种。

    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穿起了黑衣,尽管那根本不适合她。

    但是这能让她和那个人更像一点,也许重逢时对方还能因为这身相似的打扮而多看她一眼。

    石竹刺找了很多驱魔人,终于得到了她的联系方式。

    她当天就尝试接通联络,可惜对方一看到是张不认识的脸就立刻关掉了光幕。

    石竹刺既开心又失落,安慰自己好歹又见了她一次。

    *

    但她们的缘分不只有如此,虽说这缘分可能都是石竹刺自己造出来的。

    听说她喜欢战斗,石竹刺便经常去打擂台,总能见她几次,尽管都是单向的。

    那人的眼眸永远疏离,从来不会对任何一个人露出笑容。

    于是石竹刺也学着她的样子,变得不苟言笑。

    终于有一次她们站在了同一个擂台上,尽管被对方打到鼻青脸肿,石竹刺却高兴的要命。

    那人因为她的顽强而多看了她几眼,在比赛结束后顺口问了一句她的名字。

    “你看起来有点眼熟,叫什么?”

    “石竹刺,我叫石竹刺。”她扬起脸,忍不住对她笑,“我知道你,你是......”

    “黑色不适合你,或许可以试试绿色。”

    那人扬长而去,丝毫不顾及她的心情。

    但石竹刺是真的喜欢。

    *

    再次相逢是在灯塔中,那人作为导师来教橙色灯塔的小驱魔人战斗。

    当时她干净利落的战斗姿态几乎吸引了全部的驱魔人来围观,当然也包括石竹刺。

    她自告奋勇上去和对方较量,那人很快认出了她,但毫不留情,再一次把她踩在地上。

    “最近冬时夏令擂台赛要开了,你不如去那边和我玩玩。”她说道,伸出手把石竹刺从地上拉起来。

    这是她们第一次战斗之外的肢体接触。

    “绿色果然适合你。”她说。

    石竹刺不会告诉她,其实自己刚刚紧张到踩了好几次裙子。

    可惜那段时间恶魔猖獗,她没时间去打擂台,也没机会见到所念之人。

    *

    后来,她们在各种场合又见了几次,但都是点头之交。

    但至少,她知道自己的名字,也愿意在看到自己时点头致意。

    真好。

    石竹刺永远在期待着、盼望着、谋划着下一次见面。

    总归能等到一个好机会,她能表达自己的心意。

    至于对方是否接受,其实并不那么重要。

    毕竟石竹刺明白,爱是一件单向的事情。也就是我爱你,但与你无关。

    *

    可惜没有再后来了。所有人都说她死了。

    怎么可能。

    但石竹刺确实没再见过她。

    她无法理解,那样一个强大美丽的灵魂怎么会就此消失。

    石竹刺觉得肯定有什么东西出错了。她为此会继续寻找,直到再次和她重逢。

    但愿她们的重逢能比死神早到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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