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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章 上手铐?吴庸被抓走了
    “警察叔叔,是这样的……”

    “这人一进来,剽窃了别人的东西,硬说成是自己的……从而导致了这个预赛,进行不下去……”

    陈松还未说话。

    旁边的张大千,便是迫不及待开口,将情况说了一通后,咬牙切齿说:“已经给过机会,但他依旧死性不改,在这里闹事!”

    很快。

    又有一群人在旁边七嘴八舌说了起来。

    “是啊,我建议这种人,直接关小黑屋。”

    “太可恶了,这种人。”

    “年纪轻轻,竟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听完周边的声音后。

    那中年警察走到吴庸面前,出示了自己的证件,“我叫齐德,是天源派出所副所长,请你跟我们走一趟!小田。”

    给旁边的小民警使了个眼色。

    那个叫小田的年轻民警,直接拿出了手铐,就要给吴庸铐上。

    吴庸退后两步,指着那手铐,“几个意思?”

    民警小田,“什么意思?你犯法了。”

    “我犯法?真当我是法盲?”

    吴庸皱眉道:“根据华国法律第1027条规定,若警察要对民众采取强制措施,需要出示传唤证或是拘留证,并且确定这人有危害,才可带上手铐!”

    吴庸目光灼灼的看着那小民警,“请问,我吴庸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了?要用上手铐?”

    “而且,从你们进来开始,一句话都没有问过我,直接带走?”

    “请问,这符合规定?”

    小民警愕然。

    他没想到,这人,竟然懂法。

    一时间竟有些不知所措了。

    副所长齐德诧异的看了眼吴庸,声音洪亮,“不错还有些法律知识,但你知不知道,剽窃,在华国属于犯法?”

    吴庸嗤笑,“剽窃?请问你有证据?警察带走人,难道就凭这些人的片面之词?”

    吴庸并不反对去派出所。

    但是,

    如果带上手铐。

    这是犯了法的人,才有的措施。

    一旦戴上,

    也就意味着,在所有人眼中,他才是那个犯罪的人!

    副所长齐德沉静说:“根据华国第906条法律规定,若是接到报警人电话,特殊情况下,并且现场有多人指证,不需要传唤证,便可带走调查。”

    “而且这属于你们之间的纠纷,请你跟我们去一趟所里,调查清楚后,便会还你一个清白。”

    旁边立马有人出声。

    “没错,如果没犯法,那么怕什么?!”

    “嘿,莫不是怕自己的行为曝光,最后锒铛入狱,不敢去了吧?”

    “哈哈,怕就是了。”

    “他不敢。”

    “刚还挺嚣张嚷嚷着报警,现在呢?警察来了,反而不敢了?”

    “真有意思啊。”

    摄影机下。

    副所长齐德怕有影响,也不敢太强硬,“麻烦两位当事人,跟我们走一趟吧。”

    吴庸呼了口气,“好,我跟你们走!”

    吴庸指了指那个手铐,“麻烦这东西离我远点!”

    齐德点了点头,那小民警便将手铐收了起来。

    但也是一个羁押的姿势。

    给人一看,

    仿佛就是犯了什么滔天大罪的罪犯一般。

    ……

    走出门外。

    媒体们蜂拥而至。

    校门外的人,看着吴庸被羁押的形状,震惊不已。

    “这,这什么情况?”

    “吴庸被警察带走了?”

    “我擦,才一会儿,里面发生了什么大事?”

    “听说吴庸在里面写了一首诗词,被人当场指认,是剽窃陈大师的。”

    “啊?剽窃?不是吧?”

    “真的假的啊?”

    “我靠。”

    “当然是真的啊,连警察都来了,听说是陈大师亲自报警的。”

    “那这吴庸,岂不是完蛋了?”

    “唉,怕是要完蛋了,你说剽窃自己前妻的作品就算了,陈大师是谁啊?在京城文坛,乃至国内的文坛,都赫赫有名。人脉覆盖了各行各业。”

    “真要完蛋了,这次进去之后,怕是出不来了。”

    “是啊,这不要被往死里整啊?我曾看过这陈大师跟那个中年警察一块喝酒呢。”

    “啊,不是吧?”

    “那还有假,我亲眼见过,那个中年警察好像还是天源派出所的副所长呢,要是进去,不脱一层皮,怕是出不来了。”

    上警车之前。

    各路媒体不停的拍照。

    咔咔咔的一顿闪烁。

    反观那陈松,面容得意,淡然的跟在后面,还朝着媒体们挥手,打着招呼!

    ……

    警车离去。

    摄影师李四被赶走了,此时蹲在马路牙子上,无奈的叹了口气。

    这可咋整啊?

    这就给人弄进去了?

    必须得想办法才行了。

    至于吴庸有没有剽窃,李四从跟拍吴庸这么多天以来,几乎形影不离,他很清楚!

    没有!

    绝对没有!

    李四虽然才毕业出社会不久,但他不是傻子。

    这一系列突如其来的事情。

    必然有一个阴谋在其中。

    那就是,

    陈松,张大千,以及罗默,这几人狼狈为奸,来了个投名状!

    将吴庸那首诗据为己有!

    将吴庸打入地狱!

    想到这里。

    李四脸色有些发白。

    这群人,心真黑。

    不行,必须想个办法将吴庸捞出来才行。

    但是什么办法?

    直播间百万人在看着,此时的弹幕,绝大部分,都是三个字,抓得好!

    他们大部分也相信了,

    这首《鹊桥仙,纤云弄巧》就是吴庸剽窃的。

    倘若一旦派出所方面真正出示了验证,吴庸绝对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彻底毁了!

    甚至,还要蹲大牢,吃国家饭。

    回节目组找导演?

    不行!

    李四想了想,摇了摇头,绝对不行。

    发生这事儿,在这个事情没有定夺前,节目组避之不及。

    怎么会趟这摊浑水。

    李四想到了,一个人!

    吴庸的前妻,柳若莹!

    不,

    更加不行。

    跟随吴庸这段时间以来,他觉得吴庸根本不是柳若莹口中那种人!

    如果现在去求助。

    说不准得不到任何帮助。

    还可能被再踩上一脚。

    那么吴庸,就真的万劫不复了。

    啊,烦躁啊。

    李四挠头抓腮,一脸焦虑。

    最后,

    李四冷静了下来。

    在还没真正定夺之前,现在不能有任何动作!

    ……

    当天下午。

    关于吴庸被带上警车的照片,短短两个小时,传遍了网络。

    本来已经渐渐熄灭的剽窃贼这个热词。

    又火了起来。

    剽窃贼。

    三个字,再次引起了一片轩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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