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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8章 歌曲运营对赌
    上午十点半时,秋雨晴打电话给郝强,说她小姨到了,让他到学校东门附近的彼岸咖啡馆。

    郝强带上资料,走路过去。

    一会后,郝强在咖啡店8号卡座,见到了秋雨晴和一位雍容华贵的少妇。

    少妇妆容精致得体,梳着精致的发髻,脖子前的翠绿翡翠吊坠更衬托出她不凡的气质。

    秋雨晴亲昵地挽着她小姨的手臂,为郝强介绍道:“郝强,这是我小姨,姓林。”

    郝强伸出右手,温和笑道:“你好,林姐。”

    “林姐?”

    林楠闻言愣了一下,忍不住多打量眼前神色淡定的年轻小伙子,眼中闪过一丝赞赏,笑吟吟,“你好,真会说话,怪不得雨晴把你夸得天花乱坠。”

    秋雨晴眨眨眼:“小姨,郝强是真的非常优秀,这可不仅仅我承认的,而是数千名新生。”

    郝强谦虚道:“学姐过奖了。”

    秋雨晴偷偷地向郝强吐了下舌头,这两天,他俩滚了不知多少次床,但在外人面前,还是假装不熟。

    双方寒暄之后,坐下来聊一些热门话题。

    抿了几口咖啡后,林楠见郝强不骄不躁,根本不问歌曲的事,反倒让她有点急了。

    “郝同学,我们打算购买你的歌曲全版权,是我出价太低了吗?”林楠试探性地问道。

    “没有,林姐出价非常厚道,这并不是钱的问题。”郝强微微一笑,客气地说道,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好吧,听雨晴说你还有另外两首歌哦。”

    林楠听眼前年轻人的话,感觉谈判落于下风。

    一个学生,除非家境殷实,否则手头能有多少资金呢?

    “是的,除了《虞兮叹》,还有这两首歌。”郝强把《有没有人告诉你》和《曹操》的曲谱放在桌上。

    这三首歌曲,已经在申请版权中。

    《有没有人告诉你》是2007年发行的歌,而《曹操》是2006年发行的,都是当年极火的金曲,而且,其彩铃卖得也挺火的。

    系统奖励的就这三首目前尚未发行过曲子,对郝强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

    林楠,作为一位音乐界的资深人士,充满好奇地接过曲谱。

    她深知一首歌曲的质量如何,仅从旋律和歌词中便能略知一二。

    有些歌曲,只需听过一遍,便能让人沉醉其中,百听不厌。

    她低声试唱后,对郝强的才华非常钦佩。

    她发现这些歌曲不仅旋律优美,歌词也深具意境,无疑是极为优秀的作品。

    “你不进娱乐圈,可惜了。”林楠叹了口气,对郝强的决定感到惋惜,接着说道,“雨晴说,你只打算授予歌曲的表演权,主要谈手机铃声,你想如何合作?”

    “歌曲的表演权,这部分钱,我不打算收取。”郝强平静地说道,只卖表演权,也没啥钱。

    歌曲交给林楠的公司运营,歌越火越好。

    但必须放出一部分收益,否则就是出工不出力,对方都都不好,还不如不卖。

    也就是说,歌火了,郝强拿到更多的收益,而不是之前的卖断价十万元而已。

    林楠听完了,如果只获得歌曲的使用权,而利用公司的资源进行运营,她并不太愿意接受这样的条件。

    双方在收益分配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最后,手机铃声这一块收益,郝强抛出对赌协议。

    当年收益低于一百万元,五五分成;

    超过一百万元,低于三百万元部分,四六分成,郝强拿大头;

    超过三百万元部分,三七分成,还是郝强拿大头。

    所说的收益,都是税前。

    在原唱V、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等方面,双方七三分成,郝强拿小头。

    比如说,唱片卖了十万片,除去制作成本之外的收益,大概还有一百万元,郝强拿三成,那就是三十万元。

    他可不管运营成本有多少,因为这个账是极难算清楚的,人家报假账,他也不知道。

    如果是郝强个人拿去运营获得收益,百分百收益属于郝强个人,与林楠的公司无关。

    歌曲的版权归属,毕竟还是属于郝强。

    如果不是林楠非常看重这三首歌曲,极有可能带火一两名艺人,她不可能答应郝强这么离谱的要求。

    歌曲运营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还有金钱,极有可能亏本。

    如果歌曲真的火起来的话,对双方来说,就是共赢。

    如果歌不火,郝强没啥损失,但林楠的公司肯定有些亏损。

    双方谈好之后,林楠拿出笔记本电脑,当场把准备好的协议书修改一下,再到附近的复印店打印。

    准备好之后,双方正式签署合同,林楠盖公章。

    整个商谈过程中,秋雨晴始终保持沉默,没有插嘴,内心却对郝强的谈判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她小姨嘴巴可厉害了,可还是在郝强的强势面前败下阵来。

    完成相关事宜后,郝强便离开了咖啡店。

    秋雨晴给他发了短信,说要陪陪她小姨。

    根据双方的约定,每个月的月初,林楠的公司会将上个月的运营报告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郝强。

    一旦产生收益,扣除应缴税款后,剩余部分将在月中准时汇入郝强的银行账户。

    此外,如果郝强有兴趣,他随时可以到深市的公司实地考察。

    在为期三年的许可期内,如果歌曲的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标准,郝强有权收回这三首歌曲的独立授权,以确保他的作品不会被浪费。

    按照双方协议,三首歌曲必须在四个月内推出,而不是没有时间期限。

    下午四点多钟,林楠离开粤城,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资源和经验,为这三首歌曲制定全面的推广计划,包括线上线下的宣传、音乐平台的合作以及艺人的演出安排等。

    郝强相信那三首歌曲一定能够在市场上大放异彩,他非常期待。

    在搞定歌曲的事宜后,他打算着手租赁铺面,为开设他的第一家火锅店做准备。

    每一个人创业者,开业之前都是充满了激情与期待。

    刚离开咖啡馆没几步,郝强就收到一个猝不及防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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