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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章 我俩都习惯了
    原来,

    。。。。。。

    早晨寅时,几个小子静悄悄的潜入各自屋房。

    别看苏羽一夜未眠,可兴奋劲一直没有消,他不经意他自是又哼起他的叽叽歌。

    许是情绪上有些亢奋,他的语调有那么一点高。

    那颗躺在床尾的银豆竟然自动滚动到他手边。

    苏羽不由得使劲擦亮眼睛。

    他确认不是幻觉,但或许是碰巧?

    要证明刚刚叫唤是不是是碰巧倒也不难。

    毕竟苏羽对自己发出的每一声“叽叽”,是怎么发音,用什么语调,他心里都有谱。

    这是前世夏见仁学习语言的习惯和心得。

    苏羽自决定用笨办法学习和“踢盗圣”交流后,他也沿用前世的夏见仁的学习方法。

    所以他模拟刚才发音的那调调。诶,尝试了几次,居然每次都成功。

    太好了!

    苏羽揣测,这个频率的叽叽声这大概等同于人类语言中的“到我这儿来”的意思。

    有把银子回来的本事,那敢情还是好事。

    对于见钱眼开的苏羽来说,今后去街上骗吃骗喝应该没问题的。太香了。

    苏羽为自己取得“外语”成绩感到特别的骄傲。

    本该双喜临门的。

    但有个遗憾,兄弟们早上发现鸡哥的脚肿了,根本下不了床。

    唉,这事想来和苏羽多少有些关系。

    几个小子跑回来的半途中,苏羽这小身板实在跑不动。他太怀念傻蛋哥哥的背了。有了这个怀念就更跑不动了。

    他又长大,思想更成熟了。他又反悔昨夜的旦旦誓言。

    理由,与其跑累死,不如回去挨娘亲一顿训。

    哦,你只挨训,其他的板子肯定都得其他几个背呀。

    众人真的拿他没辙。

    为了不让他拖后腿,鸡哥二话不说把他扛在肩上一路狂奔。

    他们总算在娘亲未起床前赶回来。

    几个小子装模作样的装寐。

    待娘亲喊他们吃早饭时,家里人就发现鸡哥的右脚脖子肿的厉害。

    几个小子不约而同把锅甩给何家村人,异口同声的责怪起昨日何家村的人手黑。是他们记恨鸡仔,使手段弄伤鸡仔的脚脖子。

    娘亲对此深信怀疑。

    她赶快请了附近的宁郎中为鸡仔诊断。

    宁郎中说确实是被人踩伤脚筋,他配了些抹用的草药。

    苏羽记起前世人说过伤筋动骨一百天。

    暗付鸡哥的脚伤怕是一时半会是好不了的。这时候他多少是有些心的虚,感觉那脚伤或许和鸡哥扛自己狂奔有关系。

    愧疚的他想多少替鸡哥做点什么。

    正好兔子昨天黄昏去河里摸的十多条鳝鱼放完血后还没来得及处理。

    它们都放在破庙里的隐蔽处。

    苏羽毛遂自荐要去熬鱼汤孝敬鸡哥。

    兔子则认为不可。

    他说河鳗也是作案工具,得尽快把河鳗处理掉,免得夜长梦多。

    两人照例又争论一番。

    苏羽祭出他惯有的顶尖武器。

    “在咱们家大的必须让小的,所以你们都统统的必须让着螃蟹弟弟。”

    这是桂儿姐的铁口玉律。

    一下子把兔子的万条反驳理由给冲得七零八落。

    他只能扔下一句“气死我啦,我不管啦!”

    负气离开。

    打赢口水仗的苏羽现在却反悔了。

    因为他感觉烤鳗要比鳗鱼汤好吃。

    “小么小儿郎,点火烧鱼费尽思量,既无烧烤酱,也不加蜜糖霜,只有一丢丢盐儿花呐,没有味道,哦,香。不如进我肚肠……”

    前世的儿歌《读书郎》硬是被苏羽改成了“烤鱼郎”。

    这些河鳗是被兔子处理过放过血的。

    他的方法很简单的。

    兔子先将一根细长的铁丝穿过河鳗的两侧鱼鳃,在另一端打个结,确保铁丝不会脱落。接着,将河鳗轻轻放入一个装满水的盆子中,让它在水中游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河鳗体内的血液会逐渐流出,通过铁丝上的小孔流入水中。最终河鳗体内的血会被完全排干。

    但不知道为什么失去血的鳗鱼肉反而更劲道而且也没什么多少腥味。

    味道委实还行。

    苏羽边烤鱼边哼着上辈子的儿歌,这活法,快乐似神仙呀!

    远眺有个人影朝破庙快步而来。

    苏羽倒没有紧张,因为那是一手的身影。

    “一手哥,你该不会不放心来监视我有没有偷吃的吧?我只尝了两条鱼而已。那是纯粹为掌握火候提前做的尝试。会做饭的厨子都这样操作的。”

    纯属瞎掰,要是这样,烤鱼店估计早晚歇菜。

    一手闻言笑而不语。

    他才不会笨的跟螃蟹争论,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在口头上占过便宜。

    他过来就是来劝劝螃蟹别整天和兔子过不去。

    别的不说,今儿苏羽的话把兔子怼得他都无心乞讨。

    “螃蟹弟弟,我怎么感觉你和兔子是不是上辈子有仇?你们两人怎么一见面就掐架?”

    “不可能,上辈子我就没见过兔子。”苏羽一下就把话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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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认为他的上辈子就是夏见仁,而夏见仁的梦境中兔子就从来没出现过。

    “好,好,上辈子不是仇人更好。这辈子咱就是兄弟,你就不能对他好点。”

    一手掏心里话。

    一个是他最要好的兄弟,一个是最疼爱的弟弟。他夹在中间很难做人的。

    “不可能!与天斗其乐融融,与地斗其乐融融。与兔子斗其乐融融。我乐意!”苏羽油盐不进。

    人生两大乐事,八卦和耍嘴皮子。一手要苏羽牺牲一个,怎么可能?

    “螃蟹弟弟,你看不出人家兔子老让着你吗?”

    一手气恼。

    “看得出呀!”苏羽承认。

    “那你不是得承兔子的情,有时也让着他点。”一手终于说出他期盼。

    “我想想啊!是承兔子的情。”

    苏羽的话让一手暖心,但苏羽的下一句话让一手吐血

    “但我都习惯了他让我,兔子也习惯了让着我。既然我们都习惯了,要不,我们保持下去。”

    呀!这都成了理由。这苏羽的脸皮得有多厚。

    “要我说你俩就是同一类人。聪明,自信,爱钻牛角尖。只不过你们谁也不服谁。就像狗屎不服靴子一般。”一手苦笑总结。

    “打住,打住。我是靴子,兔子是狗屎。”苏羽急忙划分区别。

    “扑哧。”一只手忍不住笑道:

    “知道吗?兔子说你要听到这话时肯定说自己是靴子。还真被他猜中。”

    “这还用猜,明摆着,我就比他干净。”被兔子事先料定,苏羽脸上有些挂不住。

    “晚了。兔子说昨晚你若乖乖在家,自然是干净的。现在怕是只粘有狗屎的靴子。”

    一手又把兔子的话学来。

    唉,一手就是麻婆。他原来是来为两人去怨气的,结果又拉了仇恨。

    “兔子那是在泼脏水。咱就拿昨晚的事说。一手哥哥你来评评理,”

    “整个事件是兔子谋划。鸡哥屠狗扭断鸡脖子,你和兔子好歹还印血手印。却把我一人晾在一旁当看官。兔子摆明就是瞧不起我。”

    原来苏羽的心病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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