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论之不及正统者,何也?曰:正统之说,不知其所自昉也。自汉之亡,曹氏、司马氏乘之以窃天下。
而为之名曰禅。于是为之说曰:“必有所承以为统,而后可以为天子。”义不相授受,而强相缀系以揜篡夺之迹;抑假邹衍五德之邪说与刘歆历家之绪论,文其诐辞;要岂事理之实然哉?
统之为言,合而并之之谓也,因而续之之谓也。而天下之不合与不续也多矣!盖尝上推数千年中国之治乱以迄于今,凡三变矣。当其未变,固不知后之变也奚若,虽圣人弗能知也。商、周以上,有不可考者。
而据三代以言之,其时万国各有其君,而天子特为之长,王畿之外,刑赏不听命,赋税不上供,天下虽合而固未合也。王者以义正名而合之。
此一变也。而汤之代夏,武之代殷,未尝日无共主焉。及乎春秋之世,齐、晋、秦、楚各据所属之从诸侯以分裂天下;至战国而彊秦、六国交相为从衡,赧王朝秦,而天下并无共主之号,岂复有所谓统哉?
此一合一离之始也。汉亡,而蜀汉、魏、吴三分;晋东渡,而十六国与拓拔、高氏、宇文裂土以自帝;唐亡,而汴、晋、江南、吴越、蜀、粤、楚、闽、荆南、河东各帝制以自崇。士其土,民其民,或迹示臣属而终不相维系也,无所统也。六国离,而秦苟合以及汉;三国离,而晋乍合之,非固合也。
五胡起,南北离,而隋苟合之以及唐;五代离,而宋乃合之。此一合离之局一变也。至于宋亡以迄于今,则当其治也,则中国有共主;当其乱也,中国并无一隅分据之主。盖所谓统者绝而不续,此又一变也。夫统者,合而不离、续而不绝之谓也。离矣,而恶乎统之?绝矣,而固不相承以为统。崛起以一中夏者,奚用承彼不连之系乎?
天下之生,一治一乱。当其治,无不正者以相干,而何有于正?当其乱,既不正矣,而又孰为正?有离,有绝,固无统也,而又何正不正邪?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夷狄盗逆之所可尸,而抑非一姓之私也。
惟为其臣子者,必私其君父,则宗社已亡,而必不忍戴异姓异族以为君。若夫立乎百世以后,持百世以上大公之论,则五帝、三王之大德,大命已改,不能强系之以存。故杞不足以延夏,宋不足以延商。
夫岂忘禹、汤之大泽哉?非五子不能为夏而歌雒汭,非箕子不能为商而吟麦季也。故昭烈亦自君其国于蜀,可为汉之余裔;而拟诸光武,为九州兆姓之大君,不亦诬乎?充其义类,将欲使汉至今存而后快,则又何以处三王之明德,降苗裔于编氓邪?
蜀汉正矣,已亡而统在晋。晋自篡魏,岂承汉而兴者?唐承隋,而隋抑何承?承之陈,则隋不因滅陈而始为君;承之宇文氏,则天下之大防已乱,何统之足云乎?无所承,无所统,正不正存乎其人而已矣。
正不正,人也;一治一乱,天也;犹日之有画夜,月之有朔、弦、望、晦也。非其臣子以德之顺逆定天命之去留;而詹詹然为已亡无道之国延消谢之运,何为者邪?宋亡而天下无统,又奚说焉?
近世有李槃者,以宇文氏所臣属之萧归,为篡弑之萧衍延苟全之祀,而使之统陈。沙陀夷族之朱邪存勗,不知所出之徐知诰,冒李唐之宗,而使之统分据之天下。父子君臣之伦大紊,而自矜为义,有识者一吷而已。若邹衍五德之说,尤妖妄而不经,君子辟之,断断如也。
二
天下有大公至正之是非为,匹夫匹妇之与知,圣人莫能违也。然而君子之是非,终不与匹夫匹妇争鸣,以口说为名教,故其是非一出而天下莫敢不服。
流俗之相沿也,习非为是,虽覆载不容之恶而视之若常,非秉明赫之威以正之,则恶不知惩。善亦犹是也,流俗之所非,而大美存焉;事迹之所阂,而天良在为;非秉日月之明以显之,则善不加劝。
故春秋之作,游、夏不能赞一辞,而岂灌灌谆谆,取匹夫匹妇已有定论之褒贬,曼衍长言,以求快俗流之心目哉?庄生曰:“春秋经世之书,圣人议而不辩。”若华督、宋万、楚商臣、蔡般,当春秋之世,习为故常而不讨,乃大书曰“弑其君”。然止此而已,弗俟辩也。以此义推之,若王莽、曹操、朱温辈之为大恶也,昭然见于史策,匹夫匹妇得以诟厉之**载之下,而又何俟论史者之喋喋哉?
今有人于此,杀人而既服刑于司寇矣,而旁观者又大声疾呼以号于人曰:此宜杀者。非匹夫匹妇之褊躁,孰暇而为此?孟子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惟其片言而折,不待繁言而彼诈遁之游辞不能复逞。使圣人取中肩之逆、称王之僭,申明不已,而自谓穷乱贼之奸;彼奸逆者且笑曰:是匹夫匹妇之巷议也,而又奚畏焉。
萧、曹、房、杜之治也;刘向、朱云、李固、杜乔、张九龄、陆贽之贞也;孔融、王经、段秀实之烈也;反此而为权奸、为宦寺、为外戚、为佞倖、为掊克之恶以败亡人国家也;汉文、景、光武、唐太宗之安定天下也。
其后世之骄奢淫泆自贻败亡也;汉高之兴,项羽之亡,八王之乱,李、郭之功;史已详纪之,匹夫匹妇闻而与知之。极词以赞而不为加益,闻者不足以兴;极词以贬而不为加损,闻者不足以戒。
唯匹夫匹妇悻悻之怒、沾沾之喜,繁词累说,自鸣其达于古者,乐得而称述之。曾君子诱掖人之善而示以从入之津,弭止人之恶而穷其陷溺之实,屑侈一时之快论,与道听涂说者同其纷呶乎?故编中于大美大恶、昭然耳目、前有定论者,皆略而不赘。推其所以然之繇,辨其不尽然之实,均于善而醇疵分,均于恶而轻重别,因其时,度其势,察其心,穷其效,所繇与胡致堂诸子之有以异也。
三
论史者有二弊焉:放于道而非道之中,依于法而非法之审,褒其所不待褒,而君子不以为荣,贬其所不胜贬,而奸邪顾以为笑,此既浅中无当之失矣;乃其为弊,尚无伤于教、无贼于民也。
抑有纤曲嵬琐之说出焉,谋尚其诈,谏尚其谲,徼功而行险,干誉而违道,奖诡随为中庸,夸偷生为明哲,以挑达摇人之精爽而使浮,以机巧裂人之名义而使枉;此其于世教与民生也,灾愈于洪水,恶烈于猛兽矣。
盖尝论之:史之为书,见诸行事之征也。则必推之而可行,战而克,守而固,行法而民以为便,进谏而君听以从,无取于似仁似义之浮谈,祗以致悔吝而无成者也。则智有所尚,谋有所详,人情有所必近,时势有所必因,以成与得为期,而败与失为戒,所固然矣。
然因是而卑污之说进焉,以其纤曲之小慧,乐与跳盪游移、阴匿鉤距之术而相取;以其躁动之客气,迫与轻挑忮忿、武健驰突之能而相依;以其妇姑之小慈,易与狐媚猫驯、淟涊柔巽之情而相昵。闻其说者,震其奇诡,歆其纤利,惊其决裂,利其呴呕;而人心以蛊,风俗以淫,彝伦以斁,廉耻以堕。若近世李贽、钟惺之流,导天下于邪淫,以酿中夏衣冠之祸,岂非逾于洪水、烈于猛兽者乎?
溯其所繇,则司马迁、班固喜为恢奇震耀之言,实有以导之矣。读项羽之破王离,则须眉皆奋而杀机动;览田延年之责霍光,则胆魄皆张而戾气生。
与市侩里魁同慕汲黯、包拯之绞急,则和平之道丧;与词人游客共歎苏轼、苏辙之浮夸,则惇笃之心离。谏而尚譎,则俳优且贤于伊训;谋而尚诈,则甘誓不齿于孙、吴。高允、翟黑子之言,祗以奖老奸之小信;李克用三垂冈之歎,抑以侈盗贼之雄心。
甚至推胡广之贪庸以抑忠直,而惬鄙夫之志;伸冯道之逆窃以进夷盗,而顺无赖之欲。轻薄之夫,妄以为慷慨悲歌之助;雕虫之子,喜以为放言饰说之资。
若此之流,允为残贼,此编所述,不敢姑容。刻志兢兢,求安于心,求顺于理,求适于用。顾惟不逮,用自惭恧;而志则已严,窃有以异于彼也。
四
治道之极致,上稽尚书,折以孔子之言,而蔑以尚矣。其枢,则君心之敬肆也;其戒,则怠荒刻覈,不及者倦,过者欲速也;其大用,用贤而兴教也;其施及于民,仁爱而锡以极也。
以治唐、虞,以治三代,以治秦、汉而下,迄至于今,无不可以此理推而行也;以理铨选,以均赋役,以诘戎兵,以饬刑罚,以定典式,无不待此以得其宜也。至于设为规画,措之科条,尚书不言,孔子不言,岂遗其实而弗求详哉?
以古之制,治古之天下,而未可概之今日者,君子不以立事;以今之宜,治今之天下,而非可必之后日者,君子不以垂法。故封建、井田、朝会、征伐、建官、颁禄之制,尚书不言,孔子不言。岂德不如舜、禹、孔子者,而敢以记诵所得者断万世之大经乎?
夏书之有禹贡,实也,而系之以禹,则夏后一代之法,固不行于商、周;周书之有周官,实也,而系之以周,则成周一代之规,初不上因于商、夏。孔子曰:“足足兵食,民信之矣。”何以足,何以信,岂靳言哉?言所以足,而即启不足之阶;言所以信,而且致不信之咎也。
孟子之言异是,何也?战国者,古今一大变革之会也。侯王分土,各自为政,而皆以放恣渔猎之情,听耕战刑名殃民之说,与尚书、孔子之言,背道而驰。
勿暇论其存主之敬怠仁暴,而所行者,一令出而生民即趋入于死亡。三王之遗泽,存十一**百,而可以稍苏,则抑不能预谋汉、唐已后之天下,势异局迁,而通变以使民不倦者奚若。
盖救焚拯溺,一时之所迫,于是有“徒善不足为政”之说,而未成乎郡县之天下,犹有可遵先王之理势,所繇与尚书、孔子之言异也。要非以参万世而咸可率繇也。
编中所论,推本得失之原,勉自竭以求合于圣治之本;而就事论法,因其时而酌其宜,即一代而各有弛张,均一事而互有伸诎,宁为无定之言,不敢执一以贼道。有自相蹠盭者矣,无强天下以必从其独见者也。
若井田、封建、乡举、里选、寓兵于农、舍笞杖而行肉刑诸法,先儒有欲必行之者矣。袭周官之名迹,而适以成乎狄道者,宇文氏也;据禹贡以导河,而适以益其溃决者,李仲昌也。尽破天下之成规,骇万物而从其记诵之所得,浸使为之,吾恶知其所终哉!
五
旨深哉!司马氏之名是编也。曰“资治”者,非知治知乱而已也,所以为力行求治之资也。览往代之治而快然,览往代之乱而愀然,知其有以致治而治,则称说其美;知其有以召乱而乱,则诟厉其恶;言已终,卷已掩,好恶之情已竭,穨然若忘,临事而仍用其故心,闻见虽多,辨证虽详,亦程子所谓“玩物丧志”也。
夫治之所资,法之所著也。善于彼者,未必其善于此也。君以柔嘉为则,而汉元帝失制以酿乱;臣以戆直为忠,而刘栖楚碎首以藏奸。攘夷复中原,大义也,而梁武以败;含怒杀将帅,危道也,而周主以兴。无不可为治之资者,无不可为乱之媒。
然则治之所资者,一心而已矣。以心驭政,则凡政皆可以宜民,莫匪治之资;而善取资者,变通以成乎可久。设身于古之时势,为己之所躬逢;研虑于古之谋为,为己之所身任。取古人宗社之安危,代为之忧患,而己之去危以即安者在矣;取古昔民情之利病,代为之斟酌,而今之兴利以除害者在矣。得可资,失亦可资也;同可资,异亦可资也。故治之所资,惟在一心,而史特其鉴也。
“鉴”者,能别人之妍媸,而整衣冠、尊瞻视者,可就正焉。顾衣冠之整,瞻视之尊,鉴岂能为功于我哉!
故论鉴者,于其得也,而必推其所以得;于其失也,而必推其所以失。其得也,必思易其迹而何以亦得;其失也,必思就其偏而何以救失;乃可为治之资,而不仅如鉴之徒县于室、无与炤之者也。
其曰“通”者,何也?君道在焉,国是在焉,民情在焉,边防在焉,臣谊在焉,臣节在焉,士之行己以无辱者在焉,学之守正而不陂者在焉。虽扼穷独处,而可以自淑,可以诲人,可以知道而乐,故曰“通”也。
引而伸之,是以有论;浚而求之,是以有论;博而证之,是以有论;协而一之,是以有论;心得而可以资人之通,是以有论。道无方,以位物于有方;道无体,以成事之有体。鉴之者明,通之也广,资之也深,人自取之,而治身治世、肆应而不穷。抑岂曰此所论者立一成之侀,而终古不易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