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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12章 这还是我家老婆吗?
    翌日,中秋节。

    他们上了街,坐公交车去的。

    第二次坐公交车,陆辞也将身前的人护得严严实实,不让别人碰分毫。

    若不是谢星然说要去街上买电动车,回来就坐电动车带他兜风,他是不想她坐公交车受罪的。

    自从背了一次背篓上街,陆辞也之后每次上街都要背它,衬得他憨憨的。

    但按他的话说,这样就可以空出手来牵她啦。

    集市很热闹,人山人海,人声鼎沸。

    买了一些食材,路过一个卖兔子的小摊时,谢星然不自觉停下脚步。

    陆辞也以为她喜欢,问店家:“老板,这兔子怎么卖?”

    “六十元。”看出男人是个宠妻奴,老板笑容满面地跟谢星然介绍:

    “姑娘,这价格很实际了,我告诉你哦,我这可不是一般的兔子——”

    谢星然弯唇:“是广寒宫中,嫦娥怀里的兔子对吗?”

    老板惊讶地挑眉,然后哈哈大笑:

    “对的对的,小姑娘,你是个有眼光的。”

    陆辞也:【嫦娥就一只兔子吧,神话故事里也没写她是养兔厂的厂主啊。】

    谢星然:……

    老板:“看小姑娘眼熟,是不是来我这儿买过兔子?”

    “嗯,好久以前在老板这儿买过一只。”她轻声答道。

    十年前了。

    当时的老板也是跟她和阿言姐姐这样说,她哥还嘲笑她们这都相信,是个傻子。

    后来没半个月,兔子就被他们做成了麻辣兔头,下肚了。

    老板:“那就是老顾客啊,这样吧,算你便宜点,五十块怎么样?”

    谢星然笑了笑:“那不行,该多少就多少。”

    陆辞也早已蹲下身,认真挑选起来,须臾捉起两只兔子的后颈,提起来。

    “老婆,这兔子好肥啊,一只麻辣、一只红烧怎么样?”

    前一秒老板还在给她指导如何养好兔子,下一秒就听陆辞也这样说。

    谢星然一阵尴尬。

    心说对方是个养宠物兔的好老板,就算你买回去就是为了做好吃的,你也不能在人家面前这么直白啊。

    但没想到老板笑了笑,转头就跟陆辞也热情地叨叨起兔子的十种做法。

    谢星然大吃一惊。

    她看这些兔子都干干净净的,笼子底部还有白色棉布垫着,

    还以为是宠物兔呢……

    老板:“……小伙子,你按我说的做,保准吃了还想吃,我家老婆子给我做了半辈子的兔肉了,到现在三天不吃,我都惦记她这口呢。”

    陆辞也连连感激。

    自觉自己的厨艺又得到了提升,心道老婆肯定更加离不开他了。

    最后买了两只兔子,离开时还悄悄塞给老板五百块钱,低声说:

    “大爷,不用找了,多的算是谢谢你给我指教厨艺的钱,我老婆喜欢吃的话,到时候还来你这儿买兔子。”

    大爷:“哎呀,这不好吧?”话是如此说,手却已经诚实地接过了钱。

    陆辞也失笑,又塞了一百块,“没什么不好的。”

    大爷笑眯眯的:“那我就不客气了,你按我说的做,那味道肯定差不了,欢迎下次再来啊。”

    离开摊子,谢星然的怀中抱着一只安静的小兔子。

    还有一只时不时闹腾的放进了背篓里。

    午饭他们打算就在镇上的饭店吃,不过在去之前,谢星然打算先去染个发。

    陆辞也还有些犹豫,劝道:

    “老婆,你真要染啊?我希望你不管是性格还是衣服发色,你都永远做自己就好。

    不用因为我改变,虽然我值得,但是……哎哎老婆,等等我呀。”

    他废话真多。

    长这么大,谢星然没染过头发,想体验一下罢了,他可真会为他脸上贴金。

    还是原先那家理发店。

    看到他们俩,老板热情得不行,还打算将手里的客人让给徒弟来做。

    但谢星然让他先忙,自己再想想染什么颜色。

    两人坐在沙发上,翻看图册上的颜色展示,最终,谢星然还是决定染个薄荷粉。

    “老婆,我也想跟你染一样的颜色。”陆辞也摇了摇她的手。

    谢星然想象了下他染粉色的模样,但她的想象力实在不怎么好。

    不过他这颜值,应该是染什么颜色都好看的。

    “你想染就染吧,不过你先去超市买两个鸭舌帽来,太招摇了不好。”

    “好!”

    陆辞也当即跑去超市,买了两个粉色的帽子来。

    但谢星然看见袋子里除了帽子,还有一个发夹之类的东西。

    她正想拿出来仔细看看,陆辞也羞涩地按住她的手,凑近她的耳边悄悄说:

    “老婆,等回家了再戴给你看,现在不行,有外人在呢。”

    谢星然:……

    呵,不用看了,她大概已经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陆辞也头发短,半小时就染好了。

    果然还是很帅,甚至比金发还要美一点,不注意看有点男生女相的错觉。

    谢星然眯眼打量着他:“陆、娇、娇,这发色还挺适合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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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粉的,是他的审美。

    陆辞也臭美得一直照镜子,听了她的调侃,轻哼一声:

    “你才娇,我这叫潮。”

    老板:“又娇又潮!帅哥,下次还想染发再来我们店呗,给你打九五折!”

    陆辞也:“……滚。”

    再有半个多月就要回去上班了,顶着这个发色去公司,他妈得打死他。

    一个多小时后,谢星然的染发加烫发终于打理好。

    长发如瀑,微卷着轻轻垂落在她的肩膀上,随着她摇头的动作晃动,如同春天里飘扬盛开的樱花花瓣,轻盈而又有质感。

    她的脸上即使不施粉黛,皮肤也白得像是高山尖上的一捧清冷雪,与这粉色的头发相得益彰。

    多年来淡漠平静的眼睛,更加突显了她身上的气质与美丽。

    “老婆?这还是我家老婆吗?”陆辞也站在她身后,弯腰看着镜中的人,毫不吝啬口中的赞美之词:

    “这是哪位国王流落人间的公主吧?”

    她眼中露出星星点点的笑意,轻轻拍了拍肩上人的脸:

    “行了别贫了,我饿了,先去吃饭吧。”

    谢星然起身,随手戴上帽子,陆辞也却拿着帽子迟迟不动。

    “老婆,人家做了发型诶,可以不戴吗?”他商量说。

    看了眼他随手抓的发型,她也不强求:“那就不戴呗。”

    主要是她头发太长,这么一团粉色,遮掩一二也更好看。

    不用戴帽子,陆辞也高兴得翘嘴,对着镜子又臭美了一番。

    因为这两单生意,在他们提出想把背篓放店里半天时,老板欣然同意了,并保证不会丢一根兔毛。

    该买的都买了,吃完饭再去买电动车。

    城镇周边有一片荷花池,虽然荷花都凋谢了,但去兜风散步也是个不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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