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时刻,招财吃得正香,外面人突然大声报:“王爷驾到!”
我去!驾到个鬼,非要准点来抢食,能不能等我吃完再来?
她不起身,也不当回事,自顾自的扒饭。
“咳咳——”
沉寂无声,连吧唧嘴声都没有!
李授衣脸色一黑,眉头逐渐紧锁,绕到招财面前入座。
石蒜儿忙上前添置碗筷。
他摆手:“不必了,所有饭菜都被你主子饱入肚中。”
“怪我喽!”招财咽下最后一口饭,语气不大好。
李授衣目光会聚于她身上,满脸不解:“你今日见了何人?做了何事?吞了火了?”
“问这么多干嘛?是你自己晚来的,”招财回顾自己的话语,意识到不对,摆正态度,“今天听到一桩人贩子酿成的悲剧,心情不好。”
“哦?那本王能为你做些什么?”他温和一笑,仿佛她是主子,他降位为小人,小心伺候。
招财想了片刻,却不知陈惬惬们口中的人究竟是谁:“我,我不知道那些人是谁,算了算了,以后碰到再说,谢谢你的一番好意。”
“终于不是方才的模样了。”李授衣轻笑一声。
招财用蜡笔小新式皱眉怀疑凝视他:“你喜欢什么样?”
“你这样……”
“什么?”她发懵,这人不是否认过自己不喜欢自己吗?
不,是张橘如,其实是橘如,财财多虑了。
“练字吧!”李授衣打断她的一番思虑,反口道,“本王方才是说喜欢写得一手好字的女子。”
“这样啊!”
不错不错!她改天要告诉陈惬惬去。
他缓步轻云,长身鹤立于书案前,挽袖研墨。
招财歇了歇,想到有人说吃完饭站起来消消食,肚子不容易圆滚一圈,立即照做,快步走到李授衣身侧。
“今天练什么?”她见他翻阅书卷,问道。
“《召南·江有汜》”
他提笔写了一段字: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江有渚……
招财望去,除却一如既往俊逸,风骨凛然的字体,那些字她半知半解。
招财提笔临摹,他伸出手去握住她的手,带动着挥笔。
“讲的是什么?”
“是一首弃妇诗。”
她听到这里,握笔的手停下,他跟着不动。
李授衣见她这番动静,并不松开她的手,握紧,继续讲:“一位商人与一名妇人结合,生意结束之时妇人被遗弃,徒留江边唱出这首哀歌,诅咒负心汉,又期待商人回心转意,在期待与失望中周而复始。”
握草!
招财耐心听全整段故事,震惊之余恨铁不成钢:“女人呐,就不该将心思完全花在不靠谱的男人身上,尽情吃尽情喝,努力赚钱,积极向上的活着,这样的生活它不香吗?”
“本王好奇,当你爱上一个人时,是何模样?”他目光炽热,盯着她。
被戳中泪点,她严重怀疑自己刚才那番话,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开始反省自己:“我怎么知道?老姐姐我母胎单身二十几年,以前连同龄男孩子的都没碰过。”
“即墨谏言的手,你也未曾牵过?”李授衣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又落到她是不是张橘如的话题上了。
招财依稀作答:“橘如是牵过,我张招财可没碰过,如果有幸的话,战神没死,我倒是想跟他握握手。”
他冷笑一声:“是么?”
“说一万遍,我不是张招财,不,怎么又被绕进去了,我不是张橘如我不是张橘如,剩下的九千九百九十八遍你自行脑补。”招财强行挣脱他的手,却被对方握得更紧。
“橘如,好好练字!”
李授衣的板着一张脸,像是被强迫了,不以为然地附和她。
若不是他长得俊朗,她真想可劲儿捶死他。
“你昨日忘了赠我礼物。”他面色平和,口头上提,却不像是来讨要东西的。
招财木然,自己从未思虑过这种事,想到他前时赠予自己不少名贵物件,过意不去,临时起意应诺:“你想要什么?没有的话,我后补给你。”
“不如,将你在本王寿宴上附和相唱的那支歌,再唱一遍。”
他终于松开她的手,她松了一口气,活动活动手指。
“就这样?”
“对。”
招财意识到对方有要求,自己轻率答应有些不对劲,突兀想起逃跑之事。
“我也有一个要求,不,是请求。”
李授衣思及她对贵重珍宝两眼发光的欢喜模样,猜测:“看上什么宝物了?”
“自由!”她惊叹,除了能换活下去所需物质的本钱,天大地大,自由最大,“每天待在你这王府,我转烦了,不如放我出府逛逛。”
李授衣听罢,沉思良久:“可以,不过两个时辰之内你必须归府,一路上得让侍卫随身保护你。”
两个时辰,四个小时!侍卫保护,也等于监视。
招财解读他话中之意,欣然同意:“好,那就说定了!”
“一言为定。”
“忽然间,风都一起停歇……流淌的生命多清澈,见底也只有一个你……”她朗声唱到,声音随非天籁,却练的纯熟。
李授衣耐心倾听,看着她的每一细微动作,眉头舒展,深深被吸引,只觉得清灵美妙,如涓涓细流,以婉转的歌声倾诉衷肠。
若是多几分她对自己加深后的情感,应当,应当更为动听。
“我唱完了。”
招财凝眸望着李授衣,他眸中蕴含着一种不明意味的情绪,温柔许多,应当是听得入迷了,也不知被代入哪方情景,在想些什么。
“这支歌,是谁教你的?”
招财寻思自己用耳机边听边学,应当算是尊尊教的:“霍尊,尊尊是我们那个时代超级有才华的男神。”
“能谱出如此美妙曲子,写出如此歌词的人,委实是男神。”李授衣颇为欣赏。
曲子尊尊创作的,歌词?这好像是另外一位作词人写的。
招财心想,思及陈惬惬与那位不好惹的美人之间的口舌之争,不想被推到中间,被视为死敌:“李哥,你听也听过了,该走了!”
“走?你的字还未练过,继续写,五遍。”他意外,是今日自己未带金银财宝之类的来,她要赶人?
“哈?”
“十遍!”
她及时止住,自己倘若再发声,怕是会涨到二十遍。
果然,这府中最难搞的就是李授衣。
招财哀怨的眼神投注在耐心看书的他身上,挪到那首弃妇诗上,继续练。
专心致志写了十遍后,环视一圈,未看见坐着或是站着的李授衣人影,纳闷对方莫非出去了?
因她太专注,对方轻手轻脚离去,而没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