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D,有话快讲,有屁快放!今天这么多大哥来,不是听你来讲废话的!”大D刚一开口,就被王宝狠狠的怼了回去。
若论打的最凶的,自然就是和联胜和号码帮,其余的字头都是在一旁作壁上观,顺便也偷偷的掺和上一两手。
有王宝在前面吸引大D的火力,其他的大哥也偷偷的浑水摸鱼。
反正他们笃定,大D在没有解决王宝,或是被王宝解决之前,是没有精力管他们的事情的。
“淦,王宝你说什么?真当我们和联胜怕了你们号码帮不成!”大D怒拍桌子而起。
王宝也不示弱,他仗着体型大,拍的响声自然也比大D响。
“砰”的一声,他也拍案而起。
还没开讲,这俩人就闹起来了,林易真的好心累。
“大佬,宝哥,你们先消消气,今天之所以召大家来,就是想要拿出一个解决事情的方案,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
作为大D的头马,能出来打圆场的,也就只有他有这个资格了。
“哼!”大D重重地哼了一声,然后扭头不去看王宝。
“哼!”王宝哼的声音比大D还响,他也扭头不看大D。
但总算,两人停止了吵闹。
江湖人嘛,都要面子,但并不是蠢材。
如果是蠢材的话,今天也不会坐在这张桌子上。
现在林易主动给两人台阶下,如果他们不接着,也不会打下这么大的一片基业了。
做生意嘛,和气生财。
混江湖嘛,以和为贵。
如果有钱赚,谁愿意整天打打杀杀?
看看港岛的那些大亨,成天就是饮饮茶,打打高尔夫,所有的事情都解决了。
而他们整日里打死打活,所赚到的钱,还不如那些大亨们的一点零花钱。
这就是烂仔和大亨们的区别。
“诸位,我们混江湖的,合则两利,分则两败。”
说着,他拿出一根筷子,递到了大D的跟前。
“大佬,你试试,能不能够把这根筷子折断?”
大D二话没说,啪的一声,筷子一分为二。
随后,林易又拿出一把筷子,递到了王宝跟前。
“王哥,你试试,能不能轻易把这把筷子折断?”
王宝为了不在大D跟前丢脸,他铆足了全力,憋红了脸。
“咔嚓”一声,这一把筷子断成两半。
王宝的神力让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那一把筷子足足有十几根,可是却在王宝的神力之下,直接断为两截。
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声,自然都是王宝的小弟在为大佬扬威。
林易倒吸一口凉气,王宝这个怪胎,让他后面的话都已经编不下去了。
尴尬的咳了两声,为了保险起见,林易这次直接换了一根钢棍递到了王宝的手上。
这一次,王宝没有尝试去掰断钢棍,他对着林易伸出了一根中指。
“淦,你小子耍我玩啊!”
“宝哥,怎么会呢?我只是借用这个简单的事情,让大家看明白一个道理。
我们和联胜就好比这一根筷子,轻轻松松就能够被人轻易折断。
但如果和联胜和号码帮联合,就好比宝哥手中的这一把筷子,虽然很难被人折断,但最终还是断了。
但是如果,我们所有字头的人都联合起来,就好比我手中的这根钢棍,任你千锤百炼,它也不会折断。
各位大哥,虽然我在这里人微言轻,但是我还想要说一句,咱们字头的敌人不是你我彼此,而是那些高高在上的鬼佬们。
我们在
我就想不通了,港岛是咱们港岛人的港岛,凭什么让那些鬼佬们在这里作威作福?”
说到最后,林易重重的将钢棍直接在实木圆桌上插出了一个深洞。
“今天诸位大哥能够给我大佬面子,想必大家心中都希望能够和平的解决服装厂的这件事。
生意是做不完的,有钱大家赚。
自家人关起门,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这个谁都管不着。
但如果打开门,我还是希望大家的枪口能够一致对外。
诸位大哥,我们的敌人并不是彼此,无论是我们和联胜平了号码帮,还是号码帮平了我们和联胜,难道就能够在江湖上一家独大吗?
不,最后得最大利益的,不是我们在座的任何一个人,而是鬼佬。”
林易的一番话,让所有大哥都陷入到了深深的思索当中。
但思索归思索,可林易却知道,现在想把他们拧成一股绳,那根本就不可能。
这么多的大字头,多的有上百年历史,少的也有二三十年,把他们全部消灭,也都把他们联合起来难度系数更小。
“那林兄弟,依你之见,我们这些人应该怎么做呢?”蒋天生笑眯眯的看着林易。
“蒋先生,其实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服装工厂很赚钱,成本价不到20的东西,一转手,一百二百的卖,甚至还有些人比较心黑,卖五六百,七八百的也有。
轻轻松松就赚了钱,谁不心动?与其走粉和条子拼命,服装生意更安全,而且利润并不比走粉低。”
林易还没说完,话就被骆驼打断。
“林小子,我们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大D他想要独霸市场,谁建新厂子,他就烧谁的场子,我就想问问,他大D凭什么?”
“淦,骆驼,这生意是我们和联胜做的,凭什么拱手让出去?”
随后,又有几个字头的大哥指责大D吃独食。
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大D想吃独食,这是犯了众怒。
见两人没说几句又吵了起来,林易只觉得无比的心累。
淦,自已是古惑仔啊,怎么这么像大D的保姆?
“大佬,拜托,让我把话说完,ok?”
“骆驼哥,你也没意见吧?毕竟这个服装生意是我想的。”
“好了好了,一个个多大的人了,怎么还和孩子一样斗气?
林小子说的不错,他是这个生意的发起人,让他把话说完,如果最后还解决不了问题,大家再各凭实力?”新记的向炎也出来当和事佬。
向炎原本是个读书人,但奈何回来接手家族产业,没成想,却成了社团大佬。
他的做事风格和其他大佬有些不同,或者说,他是在以做生意的方式在经营社团。
这一点上,和林易以及吉米仔比较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