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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三章 以和为贵
    尖沙咀商业街。

    吉米坐在自已豪华的办公室中,正在整理着公司的资料。

    “咚咚咚。”

    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进。”

    吉米头也没抬地喊道。

    “吉米,你可真敬业啊。”推门而进的林易笑着说道。

    听到熟悉的声音,吉米连忙抬头一看,却见林易正一脸笑呵呵地向自已走来。

    “大佬,你怎么来了?也没有派人过来通知一声,让我好去楼下迎接你。”吉米连忙从真皮座椅上抬起了屁股走了出来。

    林易却是摆了摆手,道:“不要那么麻烦,搞那些花里胡哨的干什么。

    对了,吉米,最近服装厂的生意怎么样了?我听大佬说,似乎出了一些问题?”

    吉米拿起了桌子上面的几个账本,递给了林易,苦笑道:“大佬,服装厂刚开始生意还可以,后面有几个小字头看着眼红,便开始跟着仿造。

    后来被大D哥一把火烧了工厂,然而,事情并没有消停。

    没过多久,洪兴,东星,新记,号码帮这些大字头,也开始插足服装生意。

    大D哥这段时间,不是在烧工厂的路上,就是在被烧工厂的路上。

    仅仅上个月,大D哥就烧了5家服装工厂,而我们的服装工厂,也被烧了两家。”

    对于大D哥想要垄断港岛的生意,吉米也很无奈。

    但他辈分摆在那里,就是一个和联胜的小四九,想反对,也没有反对的资格。

    林易翻开账本,随意的翻了一遍,不由得眉头紧皱。

    “吉米,工厂上个月还能够盈利200多万,可是这个月,就只有100万出头了,这样长久下去,可不是个事。”

    对此,吉米也只能无奈地摊了摊手。

    “大佬,我也不想啊,可是没有办法,现在服装对于这一块,各个字头都抢得十分厉害。”

    没有办法,这么暴利的行业,谁不眼红啊?

    工人,大部分找的是九龙城寨的黑工,工价很便宜。布料也只是用的一般的料子,大批量购买的话也不贵。

    整体算下来,一件服装的成本不超过20块。但是在市场上,一件标价就是200块。

    再加上打折,特惠,会员卡,满减这些活动,算下来,一件服装的售价也超过了100块。

    足足比成本价高出了5倍。

    更何况,做服装生意是正行,可以正大光明的售卖,就算是差佬,也不可以随便理临检。

    港岛足足有500多万人口,哪怕消费人群仅仅只占一小部分,最流行时髦的款式和极致的价格,足以吸引大部分年轻的女性群体了。

    更何况,他们还丧心病狂的将这些流行服装散布到了整个亚洲大陆。

    弯岛,樱花,半岛,大马,这些地方可是有着足够的消费能力。

    5倍的利润,数以千万计的消费人群,顿时让山寨服装生意成了众字头眼中的香饽饽。

    这个数量级的消费人群,足以秒杀全亚洲的道友,关键是还合法合规,差佬还要为这服装生意保驾护航。

    千万级的消费市场,一个月的净利润才区区100多万,可想而知,这里面的竞争有多大?

    “吉米,你有什么看法?”林易询问起吉米的看法。

    “大佬,真的不能再这样打下去了,成天都是你烧我,我烧你,把有限的精力都浪费在互相争斗上面。”

    从一个纯粹的生意人的角度出发,吉米提了一条十分中肯的建议。

    “嗯。”林易点了点头。“的确不能再这样打下去了,这样子谁都赚不了钱。”

    忽然,林易话锋一转,又对着吉米说道:“吉米,我在内地的深城准备建设一个二手车交易市场,你有没有兴趣?到时候分你几间铺面。”

    吉米的眼中射出不可置信的目光。

    他在深城也有投资,可是像建立二手车市场这么大的项目,他是想也不敢想的。

    毕竟,这里面涉及到了太多的利益。

    “大佬,给我留两间铺面,多少钱?我一会儿就转给你。”

    二手车的利润,吉米仔可是眼馋不已。

    只是,港岛没有太大的市场,他只是和联胜的一名小四九,插不进腿。

    可是内地就不一样了,那里可是有足足10亿人的庞大市场。

    哪怕仅仅只有万分之一的消费群体,也够他们吃饱喝足了。

    “钱先不着急,你有货可以交给西贡大傻去托运。提我的名字就好了,他会给你办得妥妥当当的。”

    吉米仔不由得对当初自已选择跟随大佬易的决定更加满意。

    混江湖,个人能力是一方面,最主要的,还是要跟对人。

    自已当初跟的官仔森,钱没赚几个,天天一堆破事让自已擦屁股。

    “大佬,谢了。”吉米仔诚心道谢。

    “自家兄弟,不用客气。”

    林易为人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吃独食,有钱大家赚。

    看在金钱的份上,围绕在他周围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动他一个人,就等于要动所有人的利益。

    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

    和联胜。

    “大佬,我觉得服装工厂这样子整日打打杀杀的不是个事啊。”林易对大D哥建议道。

    “扑他老母,这个行业本来就是咱们自已做的,那些衰仔见到咱们赚钱了,一个个都眼红的扑上来,哪有这种好事情!”大D哥义愤填膺的说道,好像自已受了莫大的委屈一样。

    “大佬,话不是这样讲的,出来混,以和为贵。

    如果社团兄弟们整日都这样打打杀杀,平白无故让鬼佬看了笑话。”林易耐心地劝慰道。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开一间工厂,就有人泼汽油。”打到现在,大D已经有些骑虎难下了。

    他也知道这样子双方消耗下去不是个事。但是,作为和联胜的坐馆,他是不可能低这个头的,要死,也只能咬着牙硬撑。

    江湖人,拼的就是一个面子,有时候,面子比小命更重要。

    “大佬,不如这样,你出面,下江湖贴,邀请各位字头的大哥都出来聊聊,有什么话,大家在饭桌上讲清楚。

    如果谈不拢,再打就行了。到时候兄弟们全撑你,咱们和联胜5万兄弟,从来没有怕过谁!”

    林易相信,大家出来混,就是为了找口饭吃。

    谁闲的没事,整日里打打杀杀?

    只有那些最底层的死烂仔,才一天到晚在外面打打杀杀。

    真正的大佬,都是在饭桌上谈生意。

    吃着饭,喝着小酒,就把生意谈成了,这才是大佬应有的样子。

    大D哥似乎被林易说动了,但他仍旧嘴硬的说道:“让我向他们低头,是绝对不可能的!你要请客就请,我也拦不住你……”

    这江湖人该死的面子。

    林易在心中暗自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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