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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4章 闷声男人带她进城补办彩礼
    “干爹,这闻着好香呀,我饿了!”

    陆德德坐下后,圆溜溜的眼睛就在屋子里转。

    看到旁边客人桌子上摆着的菜,肚子里的小馋虫又开始勾着她,饿得咕噜咕噜叫了。

    四条长凳围着木方桌,桌子中间摆放着茶壶,年代感扑面而来。

    刚一落座,就有店员过来,手里拿着本子记菜:“您要吃点什么?我们这里应有尽有。”

    方晗刚想开口点菜。

    突然想到自己对着七十年代不熟悉,言多必失。

    她想了想,才说:“米饭,然后再点两个肉,两个菜差不多了。”

    菜单到了陆与霆手里,“你们想吃什么?”

    仨宝哪会点,陆寻稍显怯场。

    何墨一声不吭。

    只有陆德德学着方晗:“吃米饭,吃肉肉!”

    “……”

    陆与霆最后点了个三鲜汤,青椒肉丝,家常豆腐,水煎火烧,大肉泡馍,三人份的饭,另还加了份肉面条。

    这一顿,在这个年代,已经是吃的非常好了。

    菜上齐后,方晗给仨宝和陆与霆都用茶水烫了下碗。

    陆与霆认真看着方晗细心的样子,他平常都在部队吃饭,就算外出,也从没这个习惯,有了媳妇就是不一样,事事都更细心了许多。

    菜上齐。

    陆与霆忙着给仨宝分饭,夹菜。

    仨宝饭桌上从不闹腾,每个人碗里有了吃的后,都安静下来乖乖吃饭,大口大口地吃着喷香的饭菜。

    只有方晗食不知味。

    青椒肉丝炒的太老了,豆腐也不够嫩,只有火烧味道还不错。

    但看着四个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她捧着小碗,桌子下的脚踢了踢陆与霆。

    “你说,以后咱们自己开一家饭店,怎么样?”

    方晗做饭快味道也好,很适合开店。

    陆与霆敛眸沉思,认真思考过后,摇了摇头。

    “你觉得,我做饭不好吃!?”方晗小脸上写满不可思议。

    “不是。”

    陆与霆立马回绝,给方晗加了一块瘦肉。

    他在家里就观察到,自家媳妇不爱吃肥肉。

    放下筷子,他认真道:“开饭店每天人来人往,累不说,弄得浑身都是油烟味,我怕你受不了。”

    原来是在心疼自己。

    但方晗却没放弃自己的想法。

    七十年代是发展最快的时候,她必须要赶上改革开放的春风!

    吃完饭,从国营饭店出去。

    方晗带着仨宝去商铺买了些糖果。

    对孩子她也大方,半斤大白兔,半斤白砂糖,还买了鸡蛋糕,拿回家给孩子当零嘴。

    很快,就到了百货商场。

    楼面被涂成白色,红色招牌,来来往往的不少人,穿着干净整洁,与海岛上形成鲜明对比。

    “走吧,进去看看。”

    陆与霆单手在方晗腰后轻推,提醒她:“里面都是一些高端货,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这年头的百货商场可不便宜。

    方晗诧异陆与霆的大手笔,压低声音在他耳边问道:“真在这里买东西?那咱家家底不都要掏空了,还是说你有小金库?”

    说着,她小手不自觉的搭在陆与霆臂弯。

    身子也十分自然地靠过来。

    两人看起来和城里亲昵的小情侣没什么两样。

    陆与霆眸子微眯,嘴角微不可察的扬起,他口吻淡淡,“媳妇,咱家的钱,可都交给你了。”

    “这可说不准哦,谁知道你有没有背着我偷偷藏钱。”方晗搂着他,嘴里还嘟囔着。

    他步子迈得大,但频率慢,似乎在等着她一般。

    方晗跟着,只觉得陆与霆像是有目的得带着她逛一样。

    突然,有人喊出声。

    “陆团,来了。”

    方晗扭头看去,头发花白的长者坐在表点柜台后,他扶着柜台两人招手,他视线落在方晗身上上下打量,很是满意的点点头。

    “钱叔。”

    陆与霆沉声应着。

    连他怀里的陆德德也要钱叔抱:“钱伯伯,我是德德,你还记得我嘛?”

    “德德又长高了。”

    钱叔把陆德德抱在怀里,用胡子扎她,逗得小丫头咯咯地笑。

    陆寻也扒过去:“钱伯伯偏心,只想妹妹,不想我。”

    连闷声的何墨,都主动打招呼,“钱伯伯。”

    “想,想,伯伯都想。”钱叔乐得合不拢嘴。

    方晗一眼就看出两家关系匪浅,她挽着陆与霆的小臂,站在哪里乖巧大方的笑了笑,声音清脆,“钱叔好,我是陆与霆新娶的媳妇,我叫方晗。”

    “好好啊!”

    钱叔一个劲的点头,很是欣慰道:“三年前我下乡,就住在你们家后院,当时我都修不好的表,都是小陆帮我修的,虽然不太爱说话但小伙子踏实,我还想他娶媳妇可不容易,没想到等来等去,等了个最好的。”

    他爱说话,人也笑眯眯的,不端长辈架子,方晗对他印象很好,一直跟着笑。

    “钱叔。”

    陆与霆沉声打断,还带着些催促的意味:“我今天来找你,是拿东西的。”

    “知道,你小子就是心急。”

    钱叔点头,转身从抽屉里拿出精致的红丝绒盒,按在桌面上向两人方向推过来。

    方晗看着这么精致的盒子,隐隐预感到什么,心口砰砰跳。

    陆与霆接过来,他原本骨节分明的手指,在红色绒衬托下显得轻薄。

    他神色认真,近乎于虔诚的递到方晗手边。

    他将她的手摊开,盒子跌入她的掌心。

    方晗只觉得手心一重,她抬头,神色诧异地望着陆与霆,轻声道:“这是什么?”

    陆与霆眉眼含笑,“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盒子掀开第一眼,一块漂洋过海而来的手表就出现在眼前,银色的表带,表盘一圈还是细碎的闪片装饰,秒针跳动着,时尚又好看。

    方晗看着,只觉得这手表的精致度和二十一世纪的真差不了多少。

    “带上试试。”

    陆与霆将手表拿出,已经给方晗戴了上去。

    方晗手腕细,手也白,这手表戴在她手上,比那海报上的手表模特广告还要好看。

    “好看,你什么时候买的?”

    方晗爱不释手地摸着表带,激动的眼眶都含着一圈泪,声音软软:“你也不提前告诉我。”

    “上次来医院换药没事就来找钱叔说说,刚好看到他进了几块手表。”

    陆与霆解释着:“看到这块就觉得很适合你,就找钱叔定了块。”

    这男人,又给了自己惊喜!

    方晗有种幸福的飘飘然的感觉。

    陆与霆真的就如他结婚前所和自己保证的那样,一辈子对自己好,所以有个什么好吃的,好看的,都想着自己。

    方晗笑得一脸甜蜜:“谢谢,我很喜欢,”

    要不是钱叔在这,方晗觉得气氛都到这了,都得上前去亲一下陆与霆才能表达自己的高兴。

    看着眼前两人情意缠绵的模样,钱叔笑得合不拢嘴,适时帮陆与霆说着好话。

    他语气夸张,“这块表可不便宜,两百多块钱呢!”

    两百块!?

    要知道,普通职工一个月也才三十块钱。

    这两百块,够一家人不吃不喝攒半年的了。

    陆与霆想都没想,直接给她买了块表?

    方晗摸了摸表,笑容逐渐变淡。

    过了半晌,她顿了一下,随即试探的看着钱叔:“那个,这表能退不?”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愣了愣。

    随即钱叔爽朗的笑出声来,他无奈的摇了摇头,意有所指,“现在就觉得贵了?花钱的地方,还在后面呢。”

    表当然是没退成。

    陆与霆没让。

    皓白的手腕上带着细带手表,陆与霆一个大男人看了,都觉得好看。

    他捏着方晗的手腕,语气不容置喙:“送给你了,哪还有收回去的道理?”

    陆与霆只觉得方晗配得上最好的。

    那手表,自家媳妇戴着就是好看。

    “那我就真收下了。”

    方晗心里还是喜欢的,她语气浅浅的撒娇,蓦然想到钱叔说的话,“什么叫花钱的还在后面呢?”

    “结婚必备三转一响,小陆早就托人买好了,你不知道?”钱叔嘴快。

    三转一响?

    三转是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一响是收音机。

    在这个年代可都是奢侈品,陆与霆都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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