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方母离开的背影,方晗心中是有点泛酸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
想想自己,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生活水平超高,可她也惨,父母早逝,剩下一堆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戚,变着法地来向自己索取。
只能说,人与人之间,真是经不起对比。
方晗逛着,给家里的三宝带了些吃的小零嘴,再买了些面,又买了些种子,打算在种植园那新开垦点地,多种些菜,到时研发些菜品,她逛了一圈也发现,城里像样的馆子不多,自己正好厨艺可以,加上新世纪的那些菜系,琢磨着在城里开个创新的餐馆,目标先瞄准有钱人,等赚了些钱后,再弄个大家都能消费的,假以时日,说不定自己就只用在家里数钱了!
越想越是觉得这个思路可行。
方晗嘴角挂着笑,仿佛已经看到了光明的未来在和自己招手。
方晗被烧鸡的香味吸引到驻足,她闻着香气四溢,还在流油香气扑鼻地烧鸡,吞咽了口水。
“老板,来只烧鸡。”
“老板,来只烧鸡。”
两道清脆的声音同时响起。
两人说完都惊讶,同时默契地偏头看。
好家伙!
一看吓一跳。
方晗怎么都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上原书里真正的女主,林若涵!
确实和书里描写的一样,长得清冷好看,一看就是被当公主般养大的,肤色白里透红,手上还涂了甲油,指尖白嫩细长,穿得也是棉质浅色连衣裙,长发用额黄色的发卡别着,精致清纯的年代感扑而来。
这个年代,一般家庭怎么可能舍得买这么好料子的连衣裙。
还是浅颜色,稍微一干活就弄脏了,方晗一看看出,林若涵从不做劳累活!
“方晗?”
林若涵看到眼前人,直接叫出了名字。
方晗愣了下,佯装不知的笑着问出:“你认识我?”
“认识,你是方家的前千金,听说你未婚夫是海岛上的,你也去了海岛上生活。”
城里的人都知道方家,加上孙雨娜回来后大闹特闹,所以真假千金的事闹得人尽皆知。
林若涵得体的笑了笑,欲言又止半天,还是出声问:“你在海岛上的话,自然是认得陆团长的,听说陆团长有事来了卫生院,是什么事你知道吗?”
大早上的在这买烧鸡,见到自己又直接问陆与霆的事。
这一看,就是冲着陆与霆去的。
只是可惜了,既然自己穿到这来,那陆与霆只能是自己的!
方晗冲着她露出笑,一开口就是宣了主权:“我家团长确实有事在卫生院,现在他正在休息,你是有什么需要转达给我家团长的?”
林若涵听着,脸色越变越难堪:“你家,团长?”
方晗点头,面上装出一丝害羞的神情来:“我去海岛上嫁的就是陆与霆,与霆已经上报了我们的结婚申请,本来打算结婚申请敲定下来后再告诉大家的,你,是与霆的朋友吧?”
林若涵听完,脸上表情可谓是精彩绝伦,足足在原地愣了好一会。
陆与霆怎么会和方晗订婚呢?
明明他的未婚妻应该是自己!
林若涵一直在家里左等右等,等的花都快谢了,上辈子是自己遇人不淑,被知青那家伙害的惨死,幸的老天垂怜,让自己重活一世。
林若涵早知结局,也知道陆与霆的光明大道和宠老婆的头衔,重生当天就已经下了决心,这世要好好抓住陆与霆,继而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现在,怎么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不可能!”
林若涵回神,语气明显激动:“孙雨娜说,你嫁的是个残疾,毁了容的男人,怎么会是陆与霆?你是不是在这跟我开玩笑呢!”
“我都不认识你,为什么要和你开玩笑呢,我一直嫁的就是陆团长啊,你,这么激动干嘛?”
林若涵今早听见父亲部队里的兵在和他汇报,说了一句海岛的陆团长因事进城后,她迫不及待的就飞奔而来,一路都在想着接下来该如何和陆与霆认识,相爱,然后顺利当上团长夫人,幸福过一生,光是想想,心脏就一路兴奋狂跳。
这瞬,别说兴奋,林若涵心都快死了。
“你们的烧鸡…”
“我不信!”
烧鸡刚做好,老板娘递出来时林若涵却狠狠甩头,由一开始的快步走到最后的狂奔,光是背影都能看出她的心焦。
烧鸡老板一头雾水:“这烧鸡,那位小姐还要吗?”
方晗笑着,腾出一只手将两只烧鸡都接了过来,随即付了钱:“两只我都要了,我和她,正好一个方向。”
林若涵一路狂奔到了卫生院。
额头汗津津的,
“陆团长在哪?”
林若涵抓住路过的医生着急问。
医生认识她:“林小姐,你找陆团长啊?”
“对,他在哪?”
“刚刚团长未婚妻扶着他去了对面空房里休息,这…”
未婚妻!
林若涵抓着医生的手陡然变紧,医生吃痛皱眉,只见林若涵魂被抽走了一般,喃喃:“不可能,怎么会…”
怎么自己重活一世,却不是按照上一世的走向呢?
上一世,明明陆与霆是表姐要介绍给自己的!
“陆团长。”
医生突然冲着后边喊了声。
林若涵猛地扭头,眼前人,正是她重生后日日夜夜想着的男人——陆与霆!
他还是和自己在前世榜上看到的眉眼一致,帅的一塌糊涂。
林若涵记得,上一世陆与霆对媳妇那叫一个宠爱有加,如果自己嫁给他,那享受所有宠爱的就是自己。
可此时,陆与霆只看了林若涵一眼后,冷冷的将目光移开。
他出声问医生,带着前所未有的柔情:“我未婚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