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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2章 来,吃个橘子
    说是接风洗尘,那自然不可能干坐着。

    接下来的时间里,已经在临江城定居了一个多月的榕下村二人组带着苏槐在城内逛了一大圈。

    在市集上买了很多食物。

    顺带着,也帮苏槐找到了他来临江城最重要目标地点——商会!

    按理来说,神域最大的商业集团就是九宝城衍生出来,散落神域各地的行商与驻商。

    但金骷髅一族的驻商分配很严格,至少由于一位镇国境后期坐镇,且领地范围足够广阔的势力才有资格分配到一个金骷髅驻商。

    临江城显然还不够资格。

    所以城内最大的商店是一个叫“3号铺”的人族商会建立的交易所。

    交易所共分三层,面积很大,但出售的东西并不如何高端。

    仅有的几件帝境材料更是被束之高阁,作为镇店之宝。

    “这里的东西还不如骷髅桑背上的箱子贵重,怎么可能会有我需要的丹药……”

    眼看着苏槐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一直跟在身旁沉默寡言的金队长突然解释道:

    “如果你需要档次更高的东西,可以明天晚上再来一次。”

    “明晚再来”苏槐神色中有些疑惑:“这有什么说法么”

    “嗯。”

    “过于珍贵的东西很难完全被单个城池消化掉,所以3号铺效仿金骷髅一族,每个月都会有一批游商留连在各大城市之间。”

    “明天刚好距离上一次游商途经临江城有一个月时间,明晚再来,就能看到更加珍贵的东西。”

    “好吧……”

    苏槐摇了摇头,随着金队长离开了装修华丽的十三号店铺。

    无论哪里,都有所谓的贫富差距。

    临江城也不能免俗。

    越是靠近城中心的地方,就越是繁华,那里遍布着与修炼有关的各种产业与建筑,刚刚去的十三号店铺就属于其中之一。

    再往外,便是一些娱乐场所,又或者消费水平更高的地方,榕下村二人组卖鱼的集市便在中层。

    而最外围,自然就是充满烟火气,为了生存而奔波的的凡俗百姓居留之处。

    作为逃难而来的外来者,金队长又不愿为城主府效力,被限制自由,自然只能作为散修在边缘挣扎。

    他们租住的屋子处于临江城偏僻之地,同时也是靠近城墙的角落,万一临江城受到袭击,自然是第一个倒霉的……

    这里居住的,大多都是底层穷苦人。

    居所是个简陋的四方小院,勉强挡风遮雨,租金一个月只要两枚金骷币。

    好在,曹佳雪是个热爱生活的女人,卸下村长重担后,金队长负责叉鱼养家,她则负责起居事宜,把一个简单的小家打理地井井有条,倒也算地上幸福。

    “稍等,我搬张桌子出来。”

    这种环境,故人重逢,最适合的餐食就是简单又好吃的火锅。

    金队长喝了点小酒,话也终于多了起来,谈起了二人一路摸爬滚打,九死一生抵达临江城的过程。

    在期间,曹佳雪身上仅存的榕树遗力也消耗殆尽,如今已经是个重头开始修炼的文弱女子。

    苏槐看来笑盈盈的曹佳雪一眼,金队长不知道,但他从上午开始就发现曹佳雪身体很虚,灵魂之火摇摇欲坠……

    即便再怎么修炼,恐怕也无法超过三阶,只余百来年寿命,这种情况,甚至比苏老爷子身上的伤还要更重。

    他没有多嘴说出来,只默默地拿出了一盘酸橘子,摆在桌子边缘。

    “村长,来,吃个橘子。”

    曹佳雪的手顿了顿,明白有些事情没能瞒过苏槐的眼睛。

    “谢谢。”

    她神色如常地接受了苏槐的好意,一边剥开一个橘子,一边扭头看着酒气上头的金队长。

    从热血方刚的村庄领袖,守卫家乡的天才少年,变成了天天泡在江水里叉鱼的渔夫,临江城里的底层小民……

    这种转变无论对于谁来说都很难接受。

    金队长毕竟只是个阅历简单的青年,一个多月来,处处受制于人,即便性格再乐观,心里也肯定积压了不少憋屈。

    或许他也曾在心里怀念过以往的日子,甚至后悔没有带着村民民另起炉灶,去拼一下建立第二个榕下村。

    曹佳雪看着喋喋不休的金队长,弯着眉眼替他擦去嘴角的酒渍。

    金队长啥也不知道,依旧在诉说着他们二人的惊险旅程,感觉到曹佳雪的亲昵行径,傻笑着给她夹了一大块肉。

    苏槐:……

    今天明明没吃橘子,为什么后槽牙还是那么酸呢……

    嘎吱——

    小院的门突然被人推开。

    一个穿着浅黄色衣裙的少女走进院里,闻见浓郁的火锅香气,忍不住皱起眉头,瞥了苏槐三人一眼。

    “啧,狐朋狗友,不思进取。”

    “一辈子都只是个卖鱼佬。”

    眼瞅着少女丢下两句话后进屋关门,金队长神色一沉,曹佳雪脸上的笑容却不见减少,只淡淡地看了那少女的背影一眼。

    只有苏槐,差点没绷住。

    那个少女可能不太记得他,但他却还没忘记那个少女。

    淡化的长裙……

    蓬松的头发……

    这不就是在青楼门口招揽生意,以花魁做噱头想拉苏槐进去消费的那个姑娘么

    我靠,做坤的看不起卖鱼的

    玄幻版的笑贫不笑娼

    临江城内禁止平民自相残杀,违者驱逐出境。曹佳雪捏了捏金队长的手臂,安抚下他酒气上涌的怒气。

    然后才跟苏槐解释道:

    “那孩子叫黄媛,身世其实挺凄惨的……”

    “哦”

    “她是城里一个大家族老爷的私生女,圈里那些事太乱,我们也不懂,总之她小时候母亲因为某些原因自杀了,她也被赶出了家门,流落街头。”

    “一开始被一户人家收养,想给那户人家的儿子当个童养媳。”

    “可惜,长大以后的她根本看不上名义上的未婚夫,一心想回到上层圈子,立志要嫁给进大家族,还因为这件事跟养父母闹翻了……”

    苏槐被噎了一下,轻咳两声。

    好一个想回到上层圈子。

    虽然说青楼确实是最容易接触到富家纨绔子弟的场所,古时有不少才子与权贵纳青楼女子为妾。

    但……能接触到那层次起码也得是花魁啊!

    花魁什么等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长得好看是最基本的要求,其次还得有文化,有气质,性格好,并且能嫁给权贵的还大多卖艺不卖身……

    你一个在门口拉客的……

    属实是有丶异想天开了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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